导航:首页 > 流水资料 > 公积金贷款担保余额要求

公积金贷款担保余额要求

发布时间:2025-03-25 05:47:14

Ⅰ 公积金担保人,余额不足一万能为我担保吗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Ⅱ 公积金没有余额能贷款吗

公积金没有余额不能贷款。住房公积金里面没有余额申请贷款的话,一般银行不会通过审核的,其中公积金贷款条件中规定,需要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但是可以每月正常缴存公积金并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了。因为公积金余额关系到贷款的额度,如果公积金余额少是可以贷款的,但是可能贷款的额度会比较少。

公积金账户没有余额是不可以贷款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里面的余额不能为空,否则银行是不会通过贷款审核的。因为公积金贷款额度跟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息息相关,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越多,借款人可以申请到的公积金授信额度也就越高。相反地,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比较少的话,公积金可贷款额度自然也就低一些。

公积金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
1、注意贷款要求
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除了要满足商业贷款的条件之外,还要注意公积金贷款对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要求。现在不少城市都要求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不同的城市规定不一样,也有城市要求借款人需连续缴存12个月(含)以上才能贷款,具体还得看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
2、注意贷款额度
有的购房者放弃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原因是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低,无法满足自己的贷款需求,确实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是有限制的。所以有的购房者需要采用“商贷+公积金贷款”的组合方式才能达到自己所需的贷款额度,但这样也比全部使用商业贷款要节省一些。
3、异地使用公积金受限
虽然现在也有部分城市之间实现了公积金互通,可以在这些互通的城市中事先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但大多数的限购城市其实并不支持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这一点购房者在买房之前还需了解清楚。

公积金没有余额不能贷款,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具有该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些城市则规定不得少于12个月;
4、在该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需注意的是,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7、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Ⅲ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的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Ⅳ 公积金存多少可以贷款买房

公积金要到达两万元可以贷款买房。
具体如下:
1、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公积金贷款最长时间不得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也就是男人65岁,女人60岁;单位在职职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如果是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30年。
申请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公积金存多少可以贷款买房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Ⅳ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可选择

一、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可选择?

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房产抵押为主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为第一顺序抵押权人,抵押值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的规定比例。组合贷款的抵押权人分别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
第二十八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借款人对抵押物无权出售、出租、变更或馈赠。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以房产作为抵押的,抵押期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抵押物全部权益的第一受益人。
第三十条作为抵押物的房产,抵押期间借款人拥有使用权,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完整的责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收执的抵押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作为抵押物的房产,在抵押期间遇有统一规划时,借款人应事先通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前结清贷款或更换抵押物。
第三十二条在借款人结清全部贷款本息之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没还清,可以为他人贷款做信用担保吗?

可以进行申请,但是否成功,有待公积金中心批准。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担保方式?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几种担保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选择其一:
(1)以所购房屋为抵押提供担保;目前,以该种方式为主。
(2)以借款人或第三方名不可质押的除外),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的质押担保;的,按银行规定的额度质押。
(3)第三方保证担保。

阅读全文

与公积金贷款担保余额要求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事业单位贷款100万流水 浏览:444
火的没工作能贷款吗 浏览:998
天津手机还公积金贷款 浏览:246
南京户口在外地工作可以南京贷款吗 浏览:582
公积金贷款担保余额要求 浏览:156
房子贷款用资料 浏览:137
注销贷款需要什么资料吗 浏览:951
长期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浏览:532
银行抵押贷款受小额贷影响吗 浏览:787
贷款公司有权利看我的通讯录吗 浏览:460
贷款用别人的流水账 浏览:696
贷款余额统计表 浏览:356
人社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重要性 浏览:821
房屋抵押小额贷款利息 浏览:452
小额贷款还清手续费吗 浏览:475
银行无抵押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浏览:919
房产先不过户能贷款吗 浏览:296
别人拿你手机贷款了怎么办 浏览:686
购房贷款20万30年月供多少3 浏览:349
华为手机有贷款功能吗 浏览: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