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桐庐户籍家庭,本地有两套房,都是公积金贷款买的,在杭州还能购房吗
桐庐是杭州下属的四县市,也属于杭州户籍家庭,在杭州(限购区域)最多可购买两套住宅。但是,虽然桐庐是不限购的,但是桐庐的房子也属于杭州的范围内,所以如果考虑在杭州(限购区域)购房,必须卖掉一套桐庐的住宅才能有购房资质。
另外一个问题,关于公积金贷款,这个建议您还是去征信中心查一下信用报告,如果公积金贷款与银行联网,能查出两次贷款记录,那么再次购房则必须全款了;如果没有查出来,则按二套,首付最低6成。
㈡ 浙江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浙江公积金贷款额度
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100万元。.购买期房、现房的,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成交价的8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成交价的60%2.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贷额度低于30万元的,在个人还贷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30万元核定。人缴存公积金,并且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是50万元。申请人的具体可贷额度会根据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中心规定最高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浙江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或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贷款年限房龄50年;申请的是省公积金组合贷款,则还需要综合考虑商业贷款银行对于借款年限的要求。公积金贷款流程:1、贷款申请,向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提交申请;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贷款审批。在确认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2、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放款审核。公积金中心收到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审核;3、贷款发放。受托银行按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浙江省2021年公积金上限?
公积金年度调整开始!浙江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浙江多地缴存将有变化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0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2077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市区下限为201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
各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单位和个人各5%—12%执行,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三、2017年宁波住房公积金最高能贷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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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㈢ 杭州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况如下: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4、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如下:
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具体材料如下: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2、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
3、中心进行审批;
4、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
5、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6、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7、中心核准发放;
8、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