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资料丢失银行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可以补办。贷款资料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在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复制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当然也可以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查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⑵ 贷款资料被银行弄丢了会出什么问题
法律分析:若资料被不法分子或者居心叵测的人拿走,实施了贷款行为,便需要按照该贷款进行还款,但损失可申请银行进行相关赔偿。但若当事人恶意造成资料丢失,想逃避承担某些义务的,银行无进行赔偿的义务。在办理贷款时借款人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交银行最近半年的流水;借款人征信良好等;这些都是办理贷款的基本要求,而且不同的贷款类型需要的贷款材料会有一定的差异。银行办理贷款后一般根据贷款的类型决定还款的方式。常见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一次还本付息、按月还息最后还本等。一般贷款额度比较大时会使用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如果贷款额度比较小,一般选择一次还本付息。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四条 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开展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实施,《贷款通则》的监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