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什么省外学生贷款余额学校还不下发
(1)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贷款总额是6000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6000元,不多不少)是一次性进入您的支付宝!所以学校扣分扣钱,剩下的钱你可以选择留在支付宝或现金都行!(2)信用合作社原始贷款: 信用合作社贷款明确规定,他们只处理你的学费加住宿费的金额,不会有额外的费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没有余额可用!希望能帮上忙!
『贰』 助学贷款的余额什么时候到账
我的也一样,师兄们都打到支付宝里了,而我的还没有,不知师哥你是怎样把余额打到卡里的。谢谢!
『叁』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余额怎么拿出来
今年的钱还没打到支付宝里 一般是十一月中旬
支付宝实名认证后 学费扣完剩下的 就可以提现提出来了
『肆』 高校助学贷款的金额大约每年是多少
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转自 财富安徽 网站。
『伍』 助学贷款的支付宝账户里余额为什么现在还是0
你有没有收到贷款到账的短信,有的学校不太一样,可能学校会把刚打到支付宝的钱提走了,过一段时间再发下来自己交学费,或者扣除把剩下的发到学校发的银行卡里,,如果都没有,你可以问学校,也可以问你家当地的资助中心
『陆』 民办高校助学贷款金额是多少
民办跟公办只要都是国家教育部注册的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的全日制高校,那么,根据财政部的文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以下引用文件内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柒』 大学生助学贷款余额如何转账
您好,我想请教一下,我是在学校贷款贷了两年,在陕西西安上的学,家是西安的,现在在山东淄博工作,想问一下我的贷款该怎么还?
『捌』 贷款余额和累计发放贷款有什么区别一样吗
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如果一个单位一年内有多次贷款和还款记录,那么它的贷款余额和累计发放贷款肯定不一致,贷款余额是年末账上还挂着的金额,而累计发放贷款则指这一年贷款的发生总额(不包括还款的金额)
『玖』 生源地助学贷款余额怎么取出来
一、支付宝余额提现流程如下:
1、网络搜索打开支付宝首页,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
(9)学校贷款余额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
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