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揭中的房子,夫妻离婚如何过户给男方
无法办理。
在贷房产,房管局不受理过户,需还清贷款后才会受理。所以现在无法办理。
B. 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只写了女方名字,离婚时离婚协议房子归男方所有,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
如果房屋处于抵押贷款状态,则须先将房屋贷款还清,或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否则无法办理。
因夫妻离婚而变更产权的叫析产登记,离婚析产应由离婚双方凭离婚证明、离婚析产协议、身份证及免(纳)税证明等材料共同申请。如果离婚析产协议经公证或法院判决生效的,可单方申请办理。费用说明:住宅:个人登记50元/宗(经适房减半收取)非住宅:550元/宗。
C. 夫妻离婚 婚后买的房子有贷款 房产证写的女方名字 房子女方给男方了 需要做什么公证或者过户
不能办理过户,
因为贷款没有还清,
想过户给男方,需要贷款还清之后,才可以办理。贷款人名字也不能变更。
可以在离异协议中注明,住房归谁,谁承担贷款还款,如果男方得到房子,不按时还贷,给女方造成损失,就约定好赔偿方式和数额。
然后双方签字按手印,把这份协议拿去公证,注意保管,
等以后贷款还清之后,赎回产权,再依据这份协议,办理析产过户住房给男方,只要几百元手续费就可以。
D. 婚前购置的房子,贷款也是女方一个人,还未结清,离婚后可否用离婚析产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男方
如果是房子是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且又是女方购的房,应该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以及增值部分可以分割,针对房子所有权本身不存在离婚析产的问题,当然如果双方同意,也可以把房子过户给男方,然后男方折价补偿女方。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 请问夫妻离婚,房屋是夫妻共有,贷款人是男方,贷款未还清,女方可以将房屋过户给男方吗
只要你夫妻协议好就可以的,既是夫妻共有财产,就该各分一半,可离婚了各住一半确实不方便,只能把房作价分配,一方拿房,另一方只能分得房产作价的一半经济力益,把产权全部转让给对方。如果男方不同意,那就得另作商议,协议不成可直接提交到法院处理,法院会公平公正地帮你们解决的。
F. 急:夫妻婚后贷款买房过户给其中另一方的问题
无解。本人情况和你类似,此问题基本无解,只能在离婚协议书上清楚写明,房子归谁,然后后续贷款谁交,不得私自买卖之类的东西。
或者,还有个办法,一些中介结构可以办理。比如你们还欠银行40w,那么中介机构会给你这40w,先还银行的贷款,然后你就可以更名了,然后再申请贷款,再把中介的钱还上,但是这个交给中介的手续费相当的高,可能要几万块,而且我总觉得不是很靠谱,怕被骗,请谨慎。
G. 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过户给配偶吗
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过户房产证的,但是可以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