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余额的多少倍
按照规定,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可贷款额度与账户额度直接相关。假设审批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0倍,若职工个人账户中原有余额1万元,按照之前的规则,只能按2万元最低额度乘以10倍系数计算,可贷款20万元。
在2015年调整后,即使账户余额只有1万元,却可以按照5万元最低额度乘以10倍系数计算,可贷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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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北京国管公积金贷款问题
国管公积金贷款:
1、公积金开户满1年,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正常缴存;
2、贷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高于65周岁,贷款最长年限25年,最高贷款额为120万,二套最高贷款额为60万,认房认贷,公积金账户余额10万可贷60万;
3、国管公积金查询贷款额度需要本人登录“中央国家机关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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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国管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系吗
公积金贷款需要参考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情况,各地略有不同需要和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实。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经办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向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
D. 现在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还看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取三项低值: ()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定退休月数)×2 (二)贷款高限额 申请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高限额50万元两或两购买同住房申请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高限额80万元 (三)按照房屋价格计算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房屋价格×贷款比例
E. 国管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到多少
国管公积金最低能贷多少?这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想要贷款还得注意以下情况不能贷款。
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新规中,加大了贷款支持力度。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
通常来说,职工用国管公积金缴存买房时,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职工的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职工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审批的贷款额度一般为账户余额的10倍。在此次新规前,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不过前提是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此前余额划 定线为5万元时,如果购房人账户余额低于5万元,那么以5万元的最低限乘以10倍,可以贷款50万元。而此次调整后,账户余额低于7万元的,按照7万元的 最低限计算,就可以贷款70万元。这也意味着,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提至70万元。
首套贷款结清可再次申请
此前,国管公积金申请二套房贷款,需首套结清后满5年,方可继续申请贷款。而新规规定,职工首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贷款。第3次及以后再申请使用贷款的,需上一次贷款结清满5年。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市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同时,新规指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上限的,不再提供工作情况证明。
外地缴存可在京贷款买房
此次新规还提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
公积金无法异地贷款问题,一直困扰部分调动工作的职工。今年9月,住建部已发文,要求各地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也首次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流程。新规意味着北京户籍职工在本地买房可全面使用外地缴存公积金。
同时,对于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若在京外异地购房,也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向资金中心提出申请。
据悉,资金中心将根据职工申请,核实其缴存贷款情况后,对在资金中心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住建部统一制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提醒信用卡2年6次逾期不予贷款
需注意的是,如果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贷款最高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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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国管公积金发布的新规中,加大了贷款支持力度。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
通常来说,职工用国管公积金缴存买房时,国管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职工的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职工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审批的贷款额度一般为账户余额的10倍。在此次新规前,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不过前提是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此前余额划 定线为5万元时,如果购房人账户余额低于5万元,那么以5万元的低限乘以10倍,可以贷款50万元。而此次调整后,账户余额低于7万元的,按照7万元的 低限计算,就可以贷款70万元。这也意味着,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提至70万元。
首套贷款结清可再次申请
此前,国管公积金申请二套房贷款,需首套结清后满5年,方可继续申请贷款。而新规规定,职工首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贷款。第3次及以后再申请使用贷款的,需上一次贷款结清满5年。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厦门市户籍的单位职工,在厦门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同时,新规指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上限的,不再提供工作情况证明。
外地缴存可在厦门贷款买房
此次新规还提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厦门户籍的单位职工,在厦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
公积金无法异地贷款问题,一直困扰部分调动工作的职工。今年9月,住建部已发文,要求各地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也首次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流程。新规意味着厦门户籍职工在本地买房可全面使用外地缴存公积金。
同时,对于在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若在京外异地购房,也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向资金提出申请。
据悉,资金将根据职工申请,核实其缴存贷款情况后,对在资金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住建部统一制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提醒信用卡2年6次逾期不予贷款
需注意的是,如果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贷款高额度在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G. 国管公积金管理中心余额多少可贷120万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的最低值:
(一)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二)贷款最高限额。
一人申请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三)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房屋价格×贷款比例
H. 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估算的4个因素决定!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25日,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国管公积金中心相继出台了7条新政,不断放宽贷款申请人的申请资质和贷款条件、额度,国管公积金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已提高至120万元,并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从70%降为30%再降为20%。
具体到个人,国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没有标准的计算公式,是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一、国管公积金的具体贷款额度是怎么算出来的?
国管公积金的具体贷款额度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计算公式,按照《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资〔2015〕3号)中所说,具体贷款额度是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内,结合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
贷款申请人可通过资金中心门户网站中的贷款试算器初步估算贷款额度。
二、国管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与2014年相比: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了40万元,且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取消了90平方米的限制。
2.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与2014年相比: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70%下降为20%。
3.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
4.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的,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与2014年相比:此种情况的贷款首付比例由60%下降为20%。
三、这些规定也影响贷款额度的估算!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的,按照7万元计算。
这与2014年的2万元相比,增加了5万元。对于刚刚参加工作、公积金月缴存额较低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个利好。因为按照以往大多数国管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获得的贷款额度来看,其能够在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其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一人申请时,获审批的贷款额度通常为其账户余额的7-10倍。因此,在2015年之前,账户余额只有2万元的新缴存职工,在购买超过90平方米的自住房时,只能申请到14万元-20万元的贷款。如今,这样的职工就可能申请到120万元的国管公积金贷款了。
2.购买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最高贷款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即首套住房贷款下调后最高额度为96万元,二套住房贷款下调后最高额度为64万元。
4.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了解了这些,你是否已经对自己的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了初步估算?赶紧看看自己的购房资金是否有缺口,并提前想好解决办法。
消息来源: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与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的政策有这些!
1.《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措施的通知》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
2.《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资(2015)5号)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日
3.《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资〔2015〕3号)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3日
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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