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对同一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5%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有一句:本指引所指的超过风险承受能力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15%以上或商业银行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
Ⅱ 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30万 发放给小额借款人贷款总额不低于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的70%
意思就是说,50万以下的客户的贷款总余额要达到公司整个贷款余额的70%以上。 是你放出去金额的70%,就是余额的70%,不是注册资金的70%。
Ⅲ 商业银行对最大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15%,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10%
一般的讲资本金就是注册资金,资本净值是总资产减总负债。
以上两句话都对。
Ⅳ 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10%,为什么信用社对最大客户的贷款余额却是不超过30%
这是规定的列外,你可以看一下中国的政策,很多都有这样的表述,其他规定的除外。
Ⅳ 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70%的资金应放给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的小额借款人应怎样理解,资金指什么
意思就是说,50万以下的客户的贷款总余额要达到公司整个贷款余额的70%以上。 是你放出去金额的70%,就是余额的70%,不是注册资金的70%。
Ⅵ 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超过10%,解释看不懂,求解求解
您好!举个例子:您有100块钱,现在要求对张三的借款不能超过你总资产的10%。这样的规定限制张三在您这里最多借到10块钱。换句话说:您的100块钱至少可以借给10个人。这样就起到了分散风险的目的。
和平时说的,不将鸡蛋放到同一个篮子里的道理是相同的。
Ⅶ 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线不超过多少
p2p只能贷20万是将出台的《办法》第十七条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办法》称,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信息中介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余额上限,防范信息集中风险。 监管这样的安排会督促互联网金融成为真正的“普惠金融”,P2P进行风控过程中本来就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而这也是普惠金融的要义之一。这条规定会对“大单”较多,比如涉及房地产项目融资的P2P造成影响,而有些所谓“大单”本来就是被银行“踢出来”的容易坏账的项目。
Ⅷ 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对同一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余额的
客户不一样,10%对应的是同一客户,但是15%对应的是集团客户,集团客户比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