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贷还清了,假如银行发现以前做房贷的资料有假会怎么样
事情已全部结束。
没事儿了。
即使发现有假,银行也没亏啥,不会没事找事。
而且,即使当初是你有错,
但,银行也有错,审核不严,已过追溯时效也不能再怼你了。
㈡ 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还清了还会付法律责任吗
如果在申请贷款过程中,申请人向金融机构提供了关于抵押物或担保人等贷款重要核心资料方面提供的虚假证明,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构成骗取贷款罪。但在司法实践中,如贷款人按贷款合同如约还付本金利息,事后即使发现有骗贷行为,一般也会不予追究。
㈢ 提供虚假资料贷款到期已还,是否可以立案
您好!提供虚假资料贷款,到期已还,完全可以立案。谢谢阅读!
㈣ 虚假材料但有足额抵押的公积金贷款且已还清,是否构成诈骗罪
虚假材料带有足额的抵押的公积金贷款,钱已经还清了的话,就不属于构成诈骗罪了,诈骗罪是钱到手了还还不上,这是属于诈骗罪的。
㈤ 实行贷款诈骗后,把贷款还清了,是否就可以逃避法律惩罚
你有权利意识,但缺乏法律知识!
先说你的第一个问题
在你们还没有过户房子之前,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属于他的,他有权抵押,甚至有权再转让!这一点你首选必须明确!
他是属于有权处分。
当然你们之前有合同,他如果处分了房子,抵押了房子,违法了你们的约定,你可以向他主张违约责任,但他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更构不成所谓的贷款诈骗罪了!
比如:他如果在还没有把房产证给你之前,再和另一个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和他办理了过户登记,那么你虽然住着这个房子,但你却没有所有权,因为你没有办理过户。你有的权利是合同权利,是债权而不是物权!
第二个问题:他偿还了为房产设置抵押的借贷款项,消除了房产权利上的瑕疵,那么他交付给你,并协助你办理过户登记,那么他的行为完全符合合同的履行要求,违约都构不成,更别说犯罪了!
如果情况变化一下,他是在你们过户登记以后,再悄悄拿着你的房产证去抵押或者去处分的,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们没有办理过户,他在法律上还是所有权人,你还没有过户,你还不是所有权人!
再给你说说贷款诈骗罪吧: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他的行为完全不构成这个犯罪!
要构成这个犯罪,必须是为了非法占有银行的资金,而实施了:“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这些行为
他一方面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事后还清也可以佐证)另一方面也没有实施后面的行为(他是用他自己的房产证做抵押,你目前还不是所有权人!)
㈥ 假社保资料贷款后贷款已经下来正常还款会有什么问题
都已经正常还款了,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只要你能正常履约还款,他们就不会看以前的资料
㈦ 用假资料贷款后,按时还款,会受处罚吗
一般假资料是以收入证明为多,象这种只要按时还钱基本银行也不会查.还有就是一般你一直在按时还款银行也不会来查你什么的,不过能用真的最好,到时查出来总是个麻烦.
㈧ 贷款提供资料有假,贷款已还清,贷款公司还可以追责吗
也没有什么责任可以追究了,你这边已经还清了贷款。
㈨ 用虚假信息贷款已经还清还用承担法律后果么
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