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手房产过户到银行放贷这个期间的房租归属问题
有约定依照约定,没有约定房屋租金在权属转移登记办理完毕即下发新产权证后归你。
B. 买了二手房在给原房租还贷过户期间的房租应该给谁
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有一个约定为交房日期的,
所谓交房日期,就是在此日之前原房主享有此房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此日之后新房主享有此房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所以应当按照约定的交房日期来计算房租分配.
比如说合同约定一年后交房,那么这一年内原房主都享受房子的使用权!
C. 关于房产过户后买方出租房屋租金归谁问题
郭红的事儿你得跟你说好了。这个房东。是应该几分交。你要12月份交,你要是这个,八月份过户。那你你都你要跟他说好了呢。他收了房租呢。他应该起码给你半年的地方。你要是有合同限制你那都是该多少都是多少。你不能喊哭泣似的跟他这么一说嘞,这对于过户呢,那你你在管你要钱。知道你要是有合同限制值的好办。
D. 通过中介向银行贷款 贷款额发放后由谁给房东
如果你做的是二手房按揭贷款,也就是用买的着二手房抵押贷款,那贷出来的钱是直接打进房东的帐户上的。你不想要这笔贷款了,那你就去银行取消贷款试试,一般没放款应该还是可以操作的。
E. 房子已过户按揭未下来,原房东可以把房子出租吗
没有权利出租了,房子已经过户房子的产权就属于你了。加上现在特殊时期,正在办理按揭,你有权利终止的,你可以把情况和租客说一下,相信没有什么人那么傻的会租,摆明了就是原房主想在卖房子后再捞一笔
F. 房产证已过户但贷款没有下来,请问此时房租归谁收
归你收。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此房屋的产权已经是你的了,从得到
产权证
起,你拥有这个房屋的合法处置权和使用权,自然出租收益归你。虽然对于原房主来说还没有拿到房屋的全款,但是是事先合同约定好的付款方式(
首付款
+按揭贷款),银行贷款没有下来只要不是你的原因造成的,你不存在
违约行为
。假设是由于你的原因造成贷款晚下来或下不来,也不影响你收房租,只是原房主和你协商一下余款的支付方式,如果对方要求,你应该支付一定的
违约金
,那和收房租也是2层法律关系,
G. 房子已经过户,银行贷款没下来,房租权归谁
从法律意义上,银行会审批你的贷款资格,出了同贷书,你就可以交首付了,就可以房产证过户了,房子就是你的了。你对房子就有所有权,原房东就无权再要钥匙了,你的房子你会把钥匙交给别人?
但是实际操作中,合同明显是偏向卖方的,一般合同都是约定卖方收到全款才交房给钥匙。而从房产证改名到银行放全款是需要时间的,特别是有公积金贷款的混合贷款,有时候要拖上2,3个月,这期间如果房子一直出租的,就有租金收入。相当于卖家拿你的房子出租了2,3个月赚钱。换做买方,肯定是不情愿的,但是卖方没有收到全款,就不想交房,也不想放弃租金收入。作为中介或者银行,肯定是偏袒卖方的,所以合同中一般都不会写明这期间租金收入归谁,写了就明显侵犯了买方的权益,但实际操作起来中介都是按交房才重新划定租金归属。
扯远了,您这种情况,就要看回合同当时有无约定。第一点:合同当时是约定的首付交完就交房,还是放款完才交房?如果约定了放款完才交房,那钥匙你还是要还给卖家,不然你就违约了(虽然放款才交房本身就是霸王条款),这期间的租金收入你自然更别想取得了。第二点:跟第一点其实是一样的,都是看合同,但一般合同都是偏向卖家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H. 有谁贷款买过二手房,过完户等着银行放款,银行放款会直接打给买家还是卖家,卖家能直接取出钱吗,还是
贷款买二手房,过完户,银行还不会直接放款的,要走流程,最后的放款是会直接打给卖家的,打给卖家后是能直接取出的。合同上收款账户是卖家的,所以银行放款当然是直接放给卖家。
贷款买二手房具体流程就是与卖方签约,交付定金,双方到房产中心过户,3日后领证(缴纳契税),之后双方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公证费、资料费),银行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格与银行签约,再就是办理抵押登记,与银行一起领取他权证,最后才是放款。
(8)过户完贷款发下来房租给谁扩展阅读:
购房人申请贷款的过程需要经过很多机构(包括:评估机构、担保机构、银行等)的配合才能完成。通常情况下,银行需要客户选定相应的担保服务机构,通过担保机构的话银行一般从买卖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起3-4个工作日将房款给业主。
加上之前的的评估和银行审批时间,一般最快的话7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因此,在办理房贷过程中一定要配合各个机构,包括个人资料的准备以及面签等需要借款人签字的程序,这样才能保证借款人在最快的时间内办理完全部手续。
I. 二手房过户后,但贷款还未下来,但我们已经入住,房东要求我们给房租,这个要求合理吗
看合同约定,如果约定的是过户后腾房,那么就不用支付房租。
另外从法律层面上,你们的交易肯定完成了,因此不用给。但从事实真相上来说,你还欠着人家的房款(对吧)?因此从情谊上讲,给与不给都是你自己决定。
J. 出租中的二手房房屋过户后房租算谁的
算原来房主的。
在租的房子买卖后,原有的租赁合同不变,还是有效的,所以房租算原来房东的。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以及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