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积金贷款时,个人公积金帐户内的存款有什么用,可以冲抵月供吗
可以,也可以在办出房产证后,凭借缴纳的税票,一次性提取出来。
『贰』 公积金账户有余额可以直接抵扣贷款吗
可以。
一般公积金冲还贷方式有两种具体介绍如下:
1、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2、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2)公积金贷款里面的余额能否抵月供扩展阅读:
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时;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所需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5、借款人为市中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
6、《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7、首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9、《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叁』 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可以抵扣贷款吗
楼主您好!可以的,可以直接办理公积金冲还贷。
公积金冲还贷款两种方法
1、年冲,即一次性还款法
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2、月冲,即逐月还款法
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注意: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办理冲还贷所需要的资料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户口簿;
2、借款人的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4、借款人的储蓄还款账户;
5、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另外,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更多房产知识,点击左下角“楼盘网”.楼盘网,为爱找个家.
『肆』 公积金能直接抵房贷月供吗
可以交月供,但是商贷是需要把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取出才能还房贷的。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白卡》第三条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贷款里面的余额能否抵月供扩展阅读:
一般公积金冲还贷方式有两种具体介绍如下:
一、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二、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伍』 公积金余额冲抵月供和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区别
公积金月冲还贷的手续办理:
申请“冲还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或配偶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逐月“冲还贷”时,借款人为正常还款状态。3.申请逐月冲还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冲还贷”的扣划方式按照借款人选择,经该中心审批同意的“冲还贷”采用系统自动扣划方式,从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借款人或配偶其中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扣划额度时,系统按照与该中心签约账户自动扣划。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累加冲还。在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后,按照正常还款日进行扣划(遇节假日顺延)。
『陆』 公积金余额冲抵月供手续怎么办
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日扣款时,首先进行内扣还款(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扣款),内扣金额不足当月还款本息的,系统生成批扣文件(转至绑定银行卡还款),由委托银行进行扣款。日期不固定的原因,主要是还款日在月末月初的,正好在中心月结业务办理期间,由此后延的扣款业务不会对您产生不良影响。
如需其他帮助,请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咨询.
『柒』 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是否可以冲还贷或者提取或者抵扣公积金贷款月供
这位朋友,,按照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须符合的条件规定如下:1)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必须是在正常还贷6个月之后;2)贷款期间能按月及时偿还贷款本息,无拖欠、逾期等不良记录;3) 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全部还清时除外)。
你公积金帐户里的余额提取还贷, 须要正常还贷6个月之后办理申请公积金提取还货手续。但提取时,如果是用房产等抵押的,帐户内必须保留你6个月的公积金交纳额。如果是用帐户公积金额度抵押的,帐户内必须保留当地规定的公积金抵押贷款帐户最低额度。
一年后按照相同手续你可以再提取你12个月的交纳额度。这种提取是必须还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划转到你的贷款帐户,冲减贷款。
你的公积金进帐水平,与你每月还贷款,没有直接关系。公积金是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是每月从工资或其他渠道交给贷款银行的。
『捌』 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抵房贷余额吗
不可以,但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款余额;
参看购房后公积金提取规定流程如下:
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提取。
『玖』 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可以抵月供吗
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可以交月供,但是商贷是需要把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取出才能还房贷的。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白卡》第三条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证》);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
(9)公积金贷款里面的余额能否抵月供扩展阅读:
一般公积金冲还贷方式有两种具体介绍如下:
一、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二、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