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怎么提取
公积金的政策是:先消费后支取,你已经贷款买了房子,完全符合提取条件,提取余额或者用里面的钱还贷款,都是正当合理的。必须地。这两点你可以同时进行,先提取余额,以后缴存的款项,办理个约定提取,每个月自动转入你的还款账户中。
如果你都不能提取或者还贷款,那什么样的可以!
国家制定这项政策,难道只是像养老保险那样,退休后使用!真晕!回答得我莫名其妙!
㈡ 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里面的余额能提出来吗怎么提
住房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可以提出来,职工持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北京公积金贷款以及余额提取扩展阅读
1、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2、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5)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6)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㈢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里面的余额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以下为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北京公积金贷款以及余额提取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㈣ 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还房贷呢
购房贷款后,进入正常还款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用于偿还贷款的本息(包括商业按揭贷款)。
提取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1、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冲还贷款本金(帐户内需留有一定余额,各地规定不同),冲还本金后,贷款的本金减少,总利息也减少。月供或年限将重新计算:如果选择年限不变的,重新计算后月供将减少;如果选择月供不变的,还款年限将减少。至时你可以选择。
2、提取公积金后与你的还贷卡“关联”,比方说你的月供为2000元,提取2万元后与还贷卡关联,此后你10个月不需往卡里存钱,由公积金的钱来还贷款。 提取手续:携带贷款合同、本人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配偶公积金也要提取的话,还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配偶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贷款银行或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㈤ 北京公积金提取全部余额后,约定提取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申请条件不一样,具体可以提取的额度计算就不一样。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5)北京公积金贷款以及余额提取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通知称,自2017年9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2000元,基本生活费标准每月不低于1400元。
自2017年9月1日(含)起,单位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2000元的,职工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1400元的,职工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单位可自愿按照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及基本生活费标准缴存2017年7-8月份住房公积金。
自2017年9月1日(含)起,新受理的执行差别化政策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申请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400元执行。
㈥ 公积金贷款发放以后,原来账户内的余额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贷款发放以后,原来账户内的余额可以提取。
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为例,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及次数为: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6)北京公积金贷款以及余额提取扩展阅读:
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办理时,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后各次办理时,只需提供中心打印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支取凭证”、近期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
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㈦ 北京公积金提取余额有几种方法公积金怎么提取的呢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房所需的总金额;(2)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提取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3)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超过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本人(已婚含配偶)账户存储余额1/2,一年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㈧ 北京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账户里的余额吗
你好,公积金贷款后,首先会将帐户内余额还贷,当公积金账户内资金不够还贷时,需要贷款人筹集其他款项,来偿还贷款和利息,此时公积金账户内当然没钱了。当偿还贷款后,公积金账户内尚有余额时,到你退休后,还可以领取这部分剩余款项。甚至按规定,只要你符合条件,在偿还首次公积金贷款后,相隔大约半年到一年后,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如果有帮助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