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贷款流水需要多少
由于中国银行相关贷款种类较多,且无法全面了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通过我行门户网站“个人金融”-“个人贷款”功能查询我行贷款的种类及相应贷款的具体信息;也可前往就近营业网点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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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贷款500万,收入证明要开多少
C. 住房贷款流水要多少才行
1,住房贷款流水是根据贷款人的还款年限和贷款金额来决定的,一般,银行流水是每月月供的2倍以上才可以。
2,不同银行对流水帐单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不需要提供银行流水的。
3,银行流水账单俗称银行卡存取款交易对账单,也称银行账户交易对账单。指的是客户在一段时间内与银行发生的存取款业务交易清单。
D. 银行贷款要多少流水账
银行流水账应该指的是你的银行存款收支明细,这个应该是要到银行柜台打印的,银行会在上面盖章确认。
银行流水账应该是考核你的偿债能力的一个依据,流入流出的金额也是根据你自己的实际情况确认的,所以不一定要在银行卡里存入那么多钱,银行会根据自己的考核标准来判断。
E. 贷款5万要多少银行流水
每个月固定收入四千至五千,比较容易就能贷到5万元。如果低于三千很难,要么就利息高。
F. 购买首套房如果商贷200万需要提供多少的收入流水呢
商贷买房对收入的要求:收入证明需要达到月供(本次贷款额及未结清的贷款)的二陪,至于流水的要求需要根据贷款额度、选择银行以及贷款人的资质等情况来决定。比如首套贷款200万,如果利率按照银行基准利率4.9%,贷款30年来算,月供10614.53元,则收入证明21229.06元每月
G. 公司向银行贷1000万需要多大的流水支持
保守估计平均每月要1500万,最好提供其他资产证明,比如房产或者厂房这样可以提高银行放款通过率
H. 房贷需要多少银行流水
一般需要提供近半年的银行流水。
按揭买房贷款的条件:
1. 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 具有有效身份证;
3.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4. 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5. 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
6. 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7. 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
8.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揭买房需要准备的资料:
1. 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协议书正本;
5.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 收入证明;
7. 银行流水;
8. 学历证明;
9. 银行存单;
10. 其他财力证明;
11.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
12. 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揭买房贷款的流程:
1. 选择房产;
2. 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3. 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4. 签订购房合同。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5. 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6. 签订楼宇按揭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7. 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8. 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9. 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10.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定期还款。
I. 银行贷款贷款500万需要什么手续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注:从2010年5月10日左右开始外地户口在京购房贷款还必须提供近一年的缴税证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单等能证明在京工作满一年的材料。
(9)贷款500万要准备多少流水扩展阅读:
根据《贷款通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的权利
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二、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四、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六、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二、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三、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第二十四条对贷款人的限制:
一、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规定。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四、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