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提供虚假资料会被查出来吗有什么后果
提供虚假材料骗银行贷款是属于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主观要件上,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㈡ 伪造虚假资料贷款,有哪四种情形才构成犯罪
伪造虚假资料贷款,四种情形包括: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和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构成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下款前发现贷款资料虚假扩展阅读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㈢ 请问有谁知道,我去贷款公司贷款,填写的资料工作是假的被发现了会怎样,会赔偿30%的违约金吗
你被发现工作证明是假的,在这个贷款机构就会有记录,你提供虚假材料,这次肯定是不能放款了,而且在这个贷款机构后续你想办理贷款都很难了,到其他机构试一试吧
㈣ 贷款资料虚假,被起诉了,有什么后果
至少是个人信誉没了。借债还钱天经地义。还不上就会判刑。
或变卖房子。
㈤ 请问各位朋友我的按揭贷款资料中有些虚假资料,如果银行知道了会收回贷款吗谢谢!!!
看你的说法应该是已经放款了,就是不知道你的按揭贷款资料中是哪部分存在虚假,如果影响到贷款安全性的话,很大可能银行会要求你全部提前还款,如果是其他非严重性情况,银行如果查出来,就和银行协商吧,毕竟按揭贷款对银行来说收益其实不是最高的。
㈥ 提交虚假资料贷款贷到的款怎么处理
贷款不论真假贷到那是你的本事。
㈦ 抵押贷款时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银行如实放货款,造成了贷款损失怎么办
会被起诉造假,会强制收回贷款,收不回就拍卖抵押物
㈧ 提供虚假材料骗银行贷款,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8)下款前发现贷款资料虚假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参考资料来源:文县公安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㈨ 你好,我想请教个问题;我申请的房贷之前提供的收人证明虚假,后被发现贷款审批没通过,
你说,你申请的房贷之前提供的收人证明虚假,后被发现贷款审批没通过,你想再次申请贷款。本人认为,1、你向银行申请房贷时提交了虚假的证明,这肯定是错误的,应当把要求房贷的资料全部换成真实的资料。2、你说的黑名单实际上是银行系统的征信记录上有没有你提交了虚假的证明的记录,如果有,你要贷款就会被所有银行拒绝,如果没有,你只要把正确的提交给银行就能得到房贷了,到底有没有记入征信记录,还得你自己去查询。3、你如果在某银行有认识的人为你作证或者担保,你这个小事,应该是不会影响你的房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