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能否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还按揭款
1、只能等你买完房后,二手房地税局给你购房发票,一手房开发商会给你购房发票。拿着购房发票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积金
1)买房后凭购房发票
2)装修后凭装修发票
3)租赁房屋凭房租发票
只有以上三种凭发票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后不会管你用途的。但是不能先提取积金
『贰』 我想一次性提前还清公积金组合贷款,想先用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还,剩下的部分再自筹现金,不知道该如何办
可以啊,问你们单位人事,可以拿购房合同,填个表,再拿身份证去银行直接提取
『叁』 组合贷款后,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可以提取出来吗
可以提取出来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肆』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可以把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取出吗
回答:
员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后,是可以申请公积金余额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但是不能提取做为他用,一般是直接在公积金账户中扣除直接还款的。
注意:
买房后,提取全部的公积金余额可以,但是不能超过购房的价款。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工龄未满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
拓展资料(有关公积金的相关资料介绍):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链接:网络:公积金
『伍』 组合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申请组合贷款后,是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可以提出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陆』 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组合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不过提取公积金时,通常要先还完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这个时候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组合贷款的商业性贷款部分按照贷款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标准执行。组合贷款可以贷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总房价的80%,二手房不得超过70%。
选择组合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补足额度,但是也需要注意,组合贷款的办理速度相对会慢一些,部分业主可能不接受。
(6)组合贷款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扩展阅读:
组合贷款注意事项:
1、申请组合贷款前,弄清贷款条件。组合贷款的首要条件是申贷人正常足额缴纳公积金。
2、还款要注意还款部分。组合贷款应先还商业贷款,因为商业贷款利率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很多,先偿还商业贷款会减少更多利息。
3、组合贷款额度。组合贷款额度由商业贷款额度和公积金贷款额度组成,在申贷时,要契合自身经济条件,选择适合的还款方式和合适的贷款额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组合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提取
『柒』 组合贷款买的房,能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办理了组合贷款之后,想要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有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1、从来没有办理过公积金委托划扣;
2、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
3、商业贷款尚未结清;
4、公积金贷款部分累计逾期期数在3期以内(不含3期);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您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部分。
办理组合贷款后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的资料:
1、贷款银行审核盖章的《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申请证明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4、《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还款储蓄存折或卡(首次提取应附不少于6个月及以上的还款流水明细,以后提取应附提取日前12个月的还款流水明细)。
此外还要提醒大家,如果您提取公积金余额归还贷款本金,那么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其商业贷款本金。如果是按年提取公积金余额还商贷本息,那么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此前一年(12期)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但不包括在此期间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的商业贷款本金,且累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商业贷款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