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贷款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小额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跟银行个人贷款略微有所不同,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小额贷款所需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1、申请人年龄18——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当地户口或者在当地居住满一年;有工商部门办法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三个月以上;主要经营场所在市(县)区范围内。
2、担保条件:贷款金额1万元以下(不含),您只需要找一位担保人,且须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正式职工或老师、医生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 贷款金额在1万元--10万元,您需要找两位担保人,其中一位必须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正式职工或老师、医生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另一位担保人必须有固定的职业或稳定的收入。
3、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和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担保人个人经济收入证明;工商部门颁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邮政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贷款办理流程:寻找担保人---网点申请---提交资料---填写申请表---接受调查---等待审批---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5、针对两个客户群。
1,是针对农户,要从事养殖和种植业。要已婚的。找一到两个担保人最多可以贷款5万。
2,是针对商户,这个你要有工商营业执照,要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而且要找一到两个担保人,最多可以贷款10万。
㈡ 要贷款去银行初审 需要带什么材料
需要看你贷款的品种了。如果是个人贷款,一般需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有的还要社保证明或工资卡流水),然后再根据你是购房的话,需要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二套房证明等等。如果是个人创业的话,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证明等
如果是公司贷款,那更麻烦,一般需要营业执照、代码证、纳税证明,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最近的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购销合同。其他的还需要根据你的业务情况和贷款品种提供其他相应的东西。
㈢ 急求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你需要的是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还是 零售贷款档案管理办法??
㈣ 银行房贷审查需要哪些资料
银行会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通常来说,达到银行的贷款授信标准,提供的资料真实,个人信用没有问题,就一定能办下来。
贷款购房者提交资料后需要等待银行的审批一般来说银行会进行如下方面的审核
一、借款人资格审核
a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本地有效居住身份
b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c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d能够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担保或具备我行认可的信用资格
二、审查材料
贷款机构经办人员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按清单所列内容清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审查要求是
a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要素是否符合银行的要求
b客户及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c担保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所有材料均需由经办人员负责验证材料的原件并确保所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对于客户提交的材料存在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应要求其及时补齐材料或重新提供材料
三、经初审符合要求后经办人员应将借款申请书申请材料清单等交贷前调查人员进行贷前调查
1、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是对客户的整体资信状况贷款的风险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价并最终形成对贷款的综合性评价意见贷前调查应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贷前调查的主要手段包括借款人面谈电话访谈实地考察信息查询等贷前调查必须至少使用其中一种方式
内容包括
a个人基本情况调查
b借款人资信情况调查
c借款人的资产与负债情况调查
d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的调查
e对担保方式的调查
2、撰写调查报告
贷前调查完成后调查人员应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填写《贷前调查表》内容包括
a贷前调查所采取的方式
b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情况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还款意愿担保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等的调查意见
c该笔贷款的主要风险点和控制措施
d明确对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等
四、上述报告完成后调查人员填写《个人信贷业务申报审批表》提出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需落实的贷款条件划款方式等方面的建议连同《贷前调查表》申请材料等一并送贷款审核人员进行贷款审核
1、审核
审核人员要对调查人员提供材料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调查意见和贷款建议的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
2、审核内容
a客户主体资格贷款条件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b申报材料是否完整合规申请书审批表所填内容要素是否完整
c贷前调查人员出具的《贷前调查表》《个人客户信用评价报告》是否客观详实
五、审核人员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审定报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申报材料有遗漏有缺陷的应要求调查人员及时补充材料和完善调查内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对申报材料不合规的审核人应签署审核意见并退回审核材料
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个人信贷业务申报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并加盖信贷经营部门公章连同所有申报资料一并送交有权审批部门/人进行贷款审批
1、审批
审批人主要内容
a借款人主体资格和条件是否具备
b借款用途是否符合有关信贷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
c金额期限利率等是否符合有关贷款办法规定
d贷款的主要风险点是否充分披露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法有效
e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价以及所提贷款建议是否准确合理
2、审批结论
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
a采用会议审批的审批结论为同意的应满足审批牵头人同意并有超过大于/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审批人同意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同意的票数之和未超过/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审批人人数或审批牵头人不同意
b采用双人审批的只有当两名贷款审批人同时签署同意意见时审批结论方为同意
㈤ 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初审吗怎么办理
需要的。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5)贷款的资料与初审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别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成都市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市贷款条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㈥ 银行贷款管理控制程序及规定
中国银行贷款跟踪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中国银行关于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部委规章共1部行业规范共1部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贷款跟踪管理是指贷款批准发放之后到贷款收回之前的各个环节及各个方面的贷款管理。
第三条 贷款跟踪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通过对中国银行贷款跟踪管理的组织形式、方法制度、人员配备及贷款本身、借款企业、担保等因素的跟踪检查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达到防范、控制和转化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的目的。
二、贷款跟踪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四条 贷款的跟踪管理要坚持审贷分离的原则。信贷业务部门负责对贷款及借款企业进行日常和定期的监督检查,收集有关贷款信息并进行分析,对影响贷款安全和形态变化的重要事项进行报告,对贷款展期及贷款分类等进行初审与报批,做好贷款资产的保全及呆账贷款的申报,填写各种贷款业务统计报表等。
第五条 信贷管理部门要全面监控借款企业信用的变化,适时调整借款企业的授信额度,协调各授信部门的授信行为,对信贷业务部门提交的有关贷款展期、贷款分类及呆账核销等事项进行审批,对信贷业务部门报告的其他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非正常贷款及不良贷款提出跟踪管理的要求或建议,对辖内分支行及信贷业务部门的贷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等。
三、信贷人员配备
第六条 为保证贷款跟踪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各行要及时补充和调整信贷人员,保证信贷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与信贷业务的规模相适应、与有效开展贷款的跟踪管理工作相适应。信贷员人均分管的借款企业原则上不能超过10户,有特殊情况的,最多不能超过20户。
第七条 对在中国银行贷款余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外汇贷款按比价折算)的大型贷款客户,由一级分行配备处级住厂信贷组或处级专管信贷员(或客户经理)。一级分行可选择部分辖内贷款企业,配备科级住厂信贷组或副处级以下的专管信贷员(或客户经理)。有关人员在住厂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调离本岗位时,职务重新任命。
第八条 为及时发现贷款跟踪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进行信贷人员的岗位轮换。各行要严格按照总行有关岗位轮换的规定,做好信贷人员的岗位轮换工作。信贷人员岗位轮换之前,信贷部门要对其在原岗位上发放的贷款进行认真检查,对有问题、有责任的贷款,要在离岗前进行处理。
第九条 为提高贷款跟踪管理的质量,各行要加强信贷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对新上岗人员要进行综合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信贷工作。对已经在岗的信贷人员要组织学习新业务、新知识,要定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半年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要调离工作岗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聘任制。
四、贷款使用与回收的跟踪检查
第十条 要密切跟踪贷款资金的流向,确保贷款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企业在使用贷款资金时,要由信贷员审查企业的用款计划、购货合同等,以保证贷款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当发现贷款用途与合同约定不一致被挪作他用时,要暂停企业用款,限期纠正。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后,要转入该项目开设的存款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好贷款支付关。
第十一条 要加强借款企业货款回笼的跟踪监督,适时分析借款企业资金运动特别是现金流量的变化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中国银行贷款所形成的资金回流要密切跟踪,督促企业按时还贷,防止挪作他用,增大贷款的回收风险。
第十二条 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前一个月,信贷员要重点对借款企业的还款能力和还贷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贷款在贷款按还款计划到期前三个月,信贷员要检查借款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是否落实,能否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在此期间内对企业账户的变动情况进行严密监控,督促企业加强资金回笼。
第十三条 要加强对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在贷款到期前向借款人发出“贷款即将到期通知书”。借款人与贷款人在同一城市的,“贷款即将到期通知书”在短期贷款到期一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一个月之前发出;借款人与贷款人不在同一城市的,上述时间分别为两个星期和两个月。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不按期支付利息、不按期归还到期贷款的,要依合同约定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要每季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一次“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并留回执。对不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及其保证人,要注意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确保在诉讼时效期内提起诉讼或依法处理抵(质)押物。
五、借款企业的跟踪检查
第十五条 在贷款使用过程中,要对借款企业按照下列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1.企业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情况及其变动情况;
2.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能力、成本费用、特别是产品的市场变化情况,如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3.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等;
4.企业负债情况,如银行借款(其中中国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使用与兑付情况、企业应付账款净值、或有负债等;
5.企业债务偿付情况,如贷款是否逾期、欠息及质量分类情况;
6.企业在中国银行的存款、结算及办理其他银行业务的情况;
7.企业对外重大投资情况;
8.企业涉及法律诉讼情况;
9.企业改组、改制及贷款等债务落实情况;
10.贷款保证人保证能力变化(对担保企业也要按照本条内容进行检查)及贷款抵(质)押物的保管和价值变化情况
11.企业上述变化是否导致企业信用等级及其授信额度发生变化及其对中国银行贷款安全的影响。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贷款和房地产贷款还应增加以下检查内容:
1.项目资本金及其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2.项目进展是否顺利,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计划,有无延长情况及延长原因,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投资是否突破,突破原因及金额;
3.项目累计完成工作量与项目累计财务支出数是否相当,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项目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等是否出现较大变化;
5.项目投产或项目建成后的效益情况和市场情况;
6.项目建成后设施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是否达到预期的效益指标,住房销售计划进展情况;
7.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还要检查借款人有无骗取银行信用、是否按期支付住房款项以及职业、收入、品行的变化情况。
第十七条 对借款企业的检查要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主要是及时掌握企业的临时性、局部性变化,每次检查后要将检查情况在贷款管理台账上记录备查,遇有重大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定期检查则是对企业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上述各项内容,并在检查后10天内,写出检查报告报有关领导。由总行审批的贷款,其检查报告应报总行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 定期检查的间隔期应不长于以下标准:AAA、AA级企业不超过180天;A、BBB级企业不超过90天;BB级以下企业一般为60天,没有参加评级的企业,其贷款检查间隔期由二级(含)以上分行确定。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贷款检查间隔期不超过90天。当发生欠息、贷款逾期及银行因担保垫付资金时,要立即进行特别检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第十九条 在贷款跟踪检查中如发现借款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二级以上分行认定后,要将该企业列为有不良记录的企业:
1.向银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或情况;
2.未经银行同意,擅自处理抵(质)押物;
3.有意拖欠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
4.通过各种形式逃废银行债务。
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向上级行报告,并通报有关行,对其贷款从严掌握,视情况给予贷款加息或罚息。
六、贷款风险预警与质量分类
第二十条 建立贷款风险预警制度,及时预测和发现贷款风险。贷款风险预警设置以下主要指标:
1.财务方面,包括营业收入、存货、应收账款、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当这些指标中的任何一项在半年之内所发生的不利变化超过8%时。
2.非财务方面,包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行为异常或发生不利变动、企业内部管理混乱或不利消息增多、企业涉及大额不利诉讼、企业主要产品所在行业存在较多不利因素或出现重大投资失算。
3.与银行交易方面,包括账户存款持续减少、票据发生拒付、多头借贷或骗取贷款、银行索要的财务报表等资料不能按时报送或回避与银行的接触等。
第二十一条 当发现上述诸因素中的任何一种出现时,应当立即对借款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查清企业变化的真实情况及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当企业情况变化较大,可能影响中国银行贷款安全时,信贷业务部门要向信贷管理部门汇报或按规定程序转入相应的非正常贷款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在前述贷款使用及回收检查、借款企业检查和风险预警的基础上,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对贷款进行质量分类。中国银行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以下五类:
1.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严格履行贷款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但存在一些可能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存在,将会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产生影响。
3.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的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4.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
5.损失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预计贷款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后四类称为非正常贷款,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
第二十三条 贷款分类的核心是贷款的风险程度,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和程序参照中国银行关于贷款分类的有关规定执行。
㈦ 房贷需要初审和终审指的是什么
房贷初审:从字面上来讲,就是初次审核的意思。房贷办理到最终成功都是要经过银行各级审核的。初审是银行经办级人的初次审核。
房贷终审:终审是临放款的审核,终审通过即贷款没问题了,各银行不一样,但都会有多次审核的。
房贷审核一般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审核:
1、审核房产价值
首先需要通过贷款审查的就是用以抵押的房产本身的价值,根据市场的变化,处于城市中不同位置、环境、地段的房产决定了是否拥有贷款资格。房产类型、房龄都是评估房产的因素,并且房产的价值并不按照买卖双方的成交价格确定,而是需要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
2、审核借款人能力
其次对于贷款申请人本身,收入来源、家庭状况、社会背景、资信记录等等全部都是银行需要审核的目标,并且对于贷款人的年龄身体状况也有相关的规定约束。
(7)贷款的资料与初审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申请房贷所需要的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参考资料:网络-房贷
㈧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