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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必须得在工作地吗

发布时间:2021-04-30 18:15:34

㈠ 可以在老家买房然后在工作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根据您提供的政策描述,是已经取消外地职工,在户籍地购买的业务,可以考虑银行商业贷款。
若在招行申请住房贷款,需满足当地购房政策,具体政策您可以咨询当地招行贷款部门,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明、用途证明、收入证明等,具体联系贷款经办行咨询。

若您是需要申请一手楼贷款,您可先与开发商确认,是否与我行有合作关系,若有您可直接与楼盘驻点工作人员联系,将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如果没有一般就需要您直接联系当地柜台个贷部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所购房产情况办理申请。

若您是需要办理二手楼贷款,一般是在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您通过联系当地柜台个贷部门提供您的具体信息以及所购房产情况,由柜台个贷部门这边审核您的综合情况后确定能否办理。

㈡ 公积金是不是只能在户口所在地买房

不是。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09月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并提出,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办理流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2)公积金贷款必须得在工作地吗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类型: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㈢ 公积金贷款必须在房产所在地办理吗

你可以看当地是否可异地公积金贷款,如果你两地都有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你就可以办,我自己的房子就是这么买的,不过分地区,我买完后这个政策就停了.

㈣ 住房公积金只能在当地买房吗

是的。在外地买房不能用本地的公积金贷款,但可以在外地买房后提取本地的公积金。政策中所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㈤ 异地户口可以在工作地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子。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㈥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要在自己上班的单位办什么手续吗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 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担保申请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㈦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去异地工作怎么办(新工作不一定有公积金),之后如何交还款.

完全没有关系啊。在你的公积金房贷已经开始了之后,你的银行贷款利息已经确定下来了,你每个月供楼的款项也确定下来了,银行跟你之间有了借贷关系,特别是房贷,已经有具体的还款计划书的,你每个月就根据这个还款计划书去供楼还贷。

银行只要每个月如期收到你的还款就行了,是不会管你所还的钱是和朋友借的,还是公司发的薪水,还是提取的公积金,银行收的就是钱,钱也就是人民币,

上面没有具体写着公积金的字样的。只要你保证还款给银行的账户上,每个月都有你该还的钱就行了。你之后的工作都没有公积金了也没有关系的。

(7)公积金贷款必须得在工作地吗扩展阅读:

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我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因资金不足时,可向我中心各所属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视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

4、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买房协议书;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6、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8、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六、办理时限

1、受理审查。分支机构初审时间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自收到各分支机构报送的贷款材料起不超过3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贷款程序

①政策咨询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咨询,了解担保借款对象、条件和程序,以主贷款担保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情况。

同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及贷款担保最高限额和最低期限。当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由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申请书》供借款人填写。

②申请受理

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经担保公司初审后符合担保借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受理单》,按收费清单支付费用,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

③房产公司盖章

借款人请房产公司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盖章,房产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④落实还款方式

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帐户,已有信用卡的去银行落实信用卡还款确认,同时签订委托还款协议。

⑤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⑥通知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凭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凭证及经合同各方当事人承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向担保公司递交相关资料。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向贷款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通知其放款。

⑦领取个人资料

所有手续办完后,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来领取个人保管资料。

㈧ 工作地和老家不在同一地点 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吗

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㈨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在公积金缴存地买房吗

不可以,公积金不可以异地贷款.他在南昌工作缴存肯定在南昌.在北京买房是不可以使用他的公积金的. 我敢保证是对的!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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