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德州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10年期,月还款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4.70%,15万贷款10年期,等额还款的话每月1569.08元。如果按月递减还款的话,那就不大好说了。。。
⑵ 公积金贷款 能不能先用余额还贷
可以的。
公积金月冲还贷的手续办理:
冲抵还贷的申请分4个程序:1、申请冲抵还贷时,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婚姻证明。2、已发放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德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冲抵还贷协议书》。3、新申请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委托协议。4、中心授权贷款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委托协议,并将协议书报送一份到中心。
⑶ 用德州公积金贷款的话最多能贷多少
每个地方的贷款政策都不同,具体可以咨询12329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⑷ 德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4)德州公积金贷款余额扩展阅读:
职工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与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之和。(按元计算,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最高不能超过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⑸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目前德州市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贷款:房产抵押、自然人信誉保证和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保证。房产抵押担保最高贷款金额为8万元;人员信誉担保最高贷款金额为10万元;担保机构担保最高贷款金额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一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20万元。借款申请人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所购房的70%。另外,每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及配偶在一次购房过程中,只能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申请贷款。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⑹ 德州公积金 我已经买房,公积金余额能否提出用于还商业贷款的余额,作为一次还清。
可以的。
但要到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还商业贷款业务。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冲抵还贷实施细则(试行)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更好地为缴存人服务,根据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积金部分业务政策的通知》(德住金管[2012]4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 按年冲抵还贷实施范围
凡已办理德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没有还清的借款人及配偶(以下均称冲抵还贷人),可提出申请,委托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年将其缴存账户中的存储资金,用于冲抵当年应还贷款本息。
二、 按年冲抵还贷的申请条件
冲抵还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按年冲抵还贷:
1、 信用良好,申请办理按年冲抵还贷时贷款没有逾期。
2、 冲抵还贷人及其单位在德州市范围内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未缴纳公积金不允许申请,补缴后,方可申请。
3、 在按年冲抵还贷期间,提取还贷人的缴存账户均须保留不少于最近3个月月缴存额之和的余额。
4、 冲抵还贷人未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三、 按年冲抵还贷的申请程序
1、 申请冲抵还贷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婚姻证明。
2、 已发放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德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冲抵还贷协议书》(以下简称委托协议)。
3、 新申请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委托协议。
4、 中心授权贷款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委托协议,并将协议书报送一份到中心。
四、 按年冲抵还贷的方式、金额和时间
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冲抵,一种是冲抵后职工的还款年限不变,降低每月月还款额;另一种是月还款额不变,缩短贷款年限。2013年是第一次办理,由市中心提出对冲方案,银行分期分批通知贷款人办理,从2014年开始每年的5月 20 日(遇休息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从冲抵还贷人的缴存账户中将存储资金冲抵公积金贷款本金,不提取现金。
五、 按年冲抵还贷的终止
按年冲抵还贷申请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出现下列情况,终止冲抵还贷:
1、 委托人办理了终止委托协议的手续。
2、 委托协议所列贷款本息已结清。
3、 委托人在按年冲抵还贷期间,贷款账户年度内出现2期(含2期)以上逾期。
六、 相关规定
1、 在冲抵还贷期间,冲抵还贷人的个人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或借款人的配偶发生变化时,须及时办理变更或终止冲抵还贷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由冲抵还贷人负责。冲抵还贷人的个人账户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公积金帐号、还款账户、手机号码、邮寄地址等。冲抵还贷人的借款主贷人不得变更。
2、 在冲抵还贷期间,冲抵还贷人的缴存账户不得以其他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3、 冲抵还贷人在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剩余本金后,仍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法,按新计划月偿还贷款,逾期不还,将按合同规定加收罚息。
4、 若冲抵还贷人签订协议后,未能按时月偿还贷款发生逾期,而产生罚息的,在公积金冲抵还贷时,将首先冲抵逾期罚息,再冲抵本息。
5、 住房公积金冲抵还贷如发生差错的,冲抵还贷人及贷款银行有义务配合中心按规定进行纠错。
6、 冲抵还贷人在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剩余本金后,应及时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并了解下月偿还贷款额,以便及时月偿还贷款,防止产生逾期,否则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冲抵还贷人负责。
7、 自冲抵还贷委托协议生效后,此后的公积金按年冲抵还贷操作无需再经冲抵还贷人授权,冲抵期间贷款利率不变。
8、 冲抵还贷人在冲抵还贷期间,可以向个人公积金账户补充资金用于冲抵贷款,每年5月20日为冲抵日,需在距冲抵日30天前补充资金。
9、 冲抵还贷人可直接前往中心或通过网站、短信(电话)查询冲抵后的相关信息。
七、 本细则由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在市中心管辖范围内试行。
⑺ 德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最多可贷多少年
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提高到40万元、30年;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最长期限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