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的有关问题的同知》对贷款审查新的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银发[1998]19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其它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由当地人民银行转发):
为加强信贷管理,提高贷款质量,防止大案要案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组织有关干部学习,内部掌握执行。
一、深化对新形势下贷款风险特点的认识,进一步强化贷款风险防范意识。当前,以借款为名非法骗取金融机构巨额贷款资金的大案要案问题比较突出。一些不法分子采用各种手段骗取贷款后,或挥霍浪费,或携款潜逃,使金融机构蒙受巨大损失。造成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一些
金融机构的贷款对象从过去比较单一的国营、集体经济扩展到个体私营经济,信贷从业人员大量增加而其基本素质不适应需要,贷款风险因素增多等。因此,各金融机构在严格执行信贷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总结防范信贷风险经验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贷款风险的警觉性,针对新形势下
贷款风险的特点,采取更加科学、严密的防范措施。
二、各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除了审查借款人的资格、条件、经营状况等情况,还要对企业的法人代表及主要管理者的个人品质加强审查。对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有赌博、吸毒、嫖娼、包养情妇,经常出入歌舞厅、桑拿场所,大操大办婚丧红白喜事,购买与
其经济实力不相称的高级轿车、经常租住高级宾馆等行为的,其企业贷款必须从严控制。
三、对家族式的集团或公司的贷款必须从严控制。所谓家族式集团或公司,是指集团及其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企业内部的主要领导岗位全部或主要由有血缘关系的人员及其家属、亲属担任的企业。
四、对法人代表持有外国护照或拥有外国永久居住权的,其企业、公司在国外有分支机构的,其家庭主要成员在国外定居或者在国外开办公司的企业的贷款要从严控制,对其法人代表出国及企业的资金往来要密切关注。特别是对将资金转移到国外或资金用途不明的转帐行为,要进行严
格的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五、金融机构贷款前要对企业法人代表的兼职情况进行调查。对于一人兼任多个企业法人代表的关连企业的贷款,必须从严控制。
六、金融机构审查贷款时,必须以借款人的资格、条件、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品质等为依据,不得因借款人的政治身份,比如“劳动模范”、“先进分子”、“华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依据,降低贷款条件或不按规章制度发放和管理贷款。
七、借贷关系只发生在当事人之间。对那些通过或利用领导、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关系打招呼、写条子介绍的贷款,不得放松对贷款条件的审查。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坚决不予贷款。
八、金融机构发放担保贷款时,要对借款人与担保人的关系进行认真调查。对借款人与担保人属同一集团公司的企业,贷款要从严审查。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提供的担保无效。
九、实行母子公司制的企业集团及所属企业,申请贷款时,除提供本公司财务报表外,还要提供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不提供者,金融机构可以拒绝贷款。对实行总分公司制的企业集团,其贷款由总公司统借统还。金融机构不得对其分公司发放贷款,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除外。
十、贷款人必须认真审查每一笔贷款。不能把贷款的安全全部建立在历史和过去信誉的基础上,不得因为借款人一向按时还本付息而对其新的借款放松审查。
十一、贷款人要对借款人还款资金来源加强了解。对那些通过借东补西、连环借贷或用其它来源不明的资金归还贷款的企业的新的贷款必须从严控制。
十二、各金融机构要对借款人的法人代表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建立定期约见制度。约见周期可根据贷款额度的大小、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变化状况等确定。贷款额度大的,要相应缩短约见周期。
十三、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和集体审贷制度。审贷两权必须分别在两个部门,取消审贷两权在一个部门内两个岗位的做法。
十四、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信贷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品行的约束与监督。信贷人员(信贷员、信贷审查小组成员、信贷审查委员会成员)与借款人在借贷活动中不得进行不正当的私下接触;信贷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接受借款人的现金、贵重礼品、购物券等;不得参加由借款人支付费用
的吃喝、歌舞、桑拿、高尔夫球、麻将、旅游或变相旅游等活动;不得向借款人报销任何费用。凡违反规定的信贷人员,一经查实,应按党纪政纪的规定从严格处理。
十五、各金融机构要将本《通知》精神在信贷工作人员和有关人员中迅速传达,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1998年1月12日
Ⅱ 如何做好贷款审查、审批邮储银行的
北方汇银担保集团为您解答:嘿嘿做下宣传
第一:你的贷款用途大致分几下几类:个人经营,购房,购车,装修,消费,等根据银行不同贷款用途也多样不过大致几样
第二:不知道您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要征信情况,银行流水,以及你现在的还款来源。如果个人比较简单 有稳定的工作,月收入稳定,征信无不良就好办,企业麻烦些需要您的企业基本四件,以及财务表,和近期还款来源。应收和应付账款等·具体根据银行要求
第三:也就是您的抵押物,如房产,地产,车等足值的抵押物。
如果你的征信必须要良好信用卡不要超过3个月未还款,或则连续3个月2个月未还款。
你的抵押物必须大于你的贷款金额的70%。 还有银行核实的时候 必须要和你对银行申报的贷款用途相符合。
Ⅲ 如何提高信贷规范化管理水平
信贷规范化管理既是农信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信社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实行规范化管理对农信社的生存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贷管理基础性工作薄弱
信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简称贷款“三查”)和信贷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和信贷档案管理不规范。
(二)信贷管理措施不到位
一方面,信贷管理人员力量薄弱,大部分基层信用社仅有1--2名专职人员管理信贷,人员缺少,业务量大,信贷管理失控,致使信贷资产质量不高。另一方面,从事信贷工作的人员文化业务素质偏低,年龄偏大。
(三)市场定位不准
由于信贷管理人员对服务“三农”、发放小额农户贷款认识不到位,在核发“小额贷款证”时,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去搞好农户调查和等级评定,失去了推行小额农户贷款证的实际意义,致使小额农户贷款市场占有份额较少,偏离了农信社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
(四)不良资产处置滞后
由于平时预警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待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处理时比较棘手,收贷费用成本较高,尽管风险资产部门通过多渠道努力盘活清收,结果多是本息难以清偿。
二、做好信贷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执行定期检查制度,信贷、稽核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信贷规范化工作检查,把不足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对信贷检查工作及时进行通报,下发纠改通知书,限期纠改;三是严厉追究违规责任,对每次信贷检查存在的问题,建立台帐,逐笔落实责任,严肃处理。
(二)积极培养信贷队伍
在信贷队伍建设上,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信贷业务知识培训,对所辖网点的信贷人员进行多渠道、多方位、多知识、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停职待岗,真正使信贷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三)建立健全贷款审批登记制度
按规定建立健全审批登记制度,对咨询审批的贷款实行会议审议要点登记制度,并对审议贷款业务的风险点进行提示性记录。
(四)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
在贷款“三查”工作上,一是克服贷前调查报告内容简单、信息不全的问题;二是克服贷中审查不严格的问题;三是克服贷后检查不力的问题;四是严格审贷小组贷款发放审批关。
(五)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制定具体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方案;二是规范不良贷款信贷档案,对不良贷款逐笔进行认定,并将认定不良贷款责任人的原始依据收集附在档案中;三是逐笔进行责任追究;四是抵押贷款到期后及时处置抵押物。
(六)规范信贷档案管理
针对贷款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现象,各网点要指定专人管理信贷档案,做到信贷档案健全、完整、规范,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信贷档案规范化进行检查,对规范不到位的要对网点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Ⅳ 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信贷管理工作的思考
施安平 郭永红 随着农发行改革与发展的深入,业务经营范围的扩大,信贷运行机制改革和审贷分离制度的建立,省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担负着信贷管理制度制定、贷款审查和贷后管理等重要职能。本文就新形势下省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如何进一步履行信贷管理职能谈点看法。一、当前信贷管理工作中亟待改进的问题(一)信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仍很薄弱,机制和体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贷款调查环节操作不够规范。有的信贷员调查报告反映的情况不够真实、全面,有的信贷员在调查报告上没有签名。有的贷款企业申报资料不全、不实,通过资产评估公司高估资产。二是贷款审批不规范。有的行贷审会表决时没有签署具体是否同意意见。三是贷款发放环节存在担保资料不全、房产证与土地证未一并抵押、抵押合同填写不规范以及被抵押物品的他项权证过期失效等问题。四是信贷基础管理、贷后监管不到位。贷款发放后,有的信贷员对贷款的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没有详细的跟踪检查记录资料。五是信贷档案资料保管不完整。(二)信贷从业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行之有效的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部分信贷人员信贷知识陈旧,缺乏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限制了工作水平的提升。审查人员数量偏少,也制约了审贷工作的开展和贷款效率的提高。同时,缺乏对调查、审查岗位人员特别是基层信贷人员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三)信贷管理部门难以全面履行职责,管理功效作用发挥不明显。为打造现代银行,实现农业政策性金融跨越式发展,总行党委调整了信贷业务部门,成立了信贷管理部门,并就信贷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从目前实际工作情况来看,省级分行以下机构贷款审查占用了信贷管理部门人员很大的时间和精力,其它职能相对薄弱。(四)贷款申报、调查、审查、审批程序复杂,办贷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农发行营销的客户大多数为新客户,缺乏新客户基本资料的积累,调查时间较长;二是贷款申报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拉长了办贷时间;三是贷款申报材料质量不高,几乎每笔贷款申报都需要补充材料;四是贷款材料层层审查,层层补充,在材料补充和意见反馈中花费了大量时间。(五)管理职能界定不清晰,各部门分工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前、后台部门职责还不够明晰,内部职能部门之间职责界定和业务分工不是非常明确,有时会出现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现象。(六)客户队伍整体水平不高,贷款企业抗风险能力低。从基层申报的商业性贷款企业来分析,部分企业存在一定的贷款风险,具体表现在:一是贷款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近两年盈利能力弱甚至出现亏损;二是贷款企业或有负债很大,对外担保金额很高;三是抵押物包括有难以变现的资产,或是已抵押在他行;四是房地产抵押没有遵循“地随房走”或“房随地走”的原则,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五是抵押物低值高估,且抵押率偏高等。二、对进一步做好信贷管理工作的建议(一)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流程。一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要充分树立“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思想,把好贷款审查关。二是按照审贷分离的原则,将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由不同部门承担,实现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和支持。三是规范贷款的审议审批。要从接受客户资料的移交、贷款审查的程序、各项资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查内容、审查报告的拟写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规范贷款审查工作,力求做到程序化、标准化。四是规范贷后管理行为。贷款发放后,在未归还前必须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管理责任。要建立重大经营事项报告制度、贷款展期的操作、经营主责任人的责任移交制度等,使贷款始终处于责任明晰,有人管理的状况。五是建立责任人制度。建立调查主责任人制度,对报批信贷业务贷前调查的真实性负责;建立审查主责任人制度,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负责;建立经营主责任人制度,对有权审批人审批的信贷业务监管、债权保全和本息收回负责。(二)严把贷款审查关。一是政策风险审查。应了解、预测政策变化趋势,审查贷款是否违反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以及政策趋势可能对贷款带来的影响。二是企业自身状况风险审查。应审查借款申请人的财务和市场风险,以及其主要股东、管理人员的诚信状况,防范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三是贷款担保风险审查。要审查第二还款来源的实现可能性,审查保证人的保证主体资格和担保代偿能力,以及抵押、质押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实现性。四是操作风险审查。应掌握贷款经办人员是否具备所承担职责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是否具有相应的风险决策能力等。(三)改革贷审会构成。一是进一步充实贷审委人员。贷审会成员除吸收行内职能部门和业务骨干人员外,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社会聘请有关法律、审计、工程、项目评估等方面的专家为咨询人员。二是逐步引入贷审委考核和退出机制。在事后对贷审会成员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提高贷审会的工作质量。三是探讨构建贷款网上审查、审批平台,提高审贷效率。(四)推行分级授权、分类授信的贷款管理制度。一是结合内控评级对省级分行实行分级授权管理。设置内控等级量化评价指标,定期对省级分行进行内控等级评定。依据内控等级合理确定贷款审批权限,各省级分行可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办理各项贷款的审批事宜;二是根据企业信用等级、产业倾斜度和行业风险等情况对客户分类,实行分类授信管理 三是分级授权与分类授信相结合。分类授信应建立在分级授权的基础上,在实际工作中若出现由于银行内控级别降低,授权额度小于授信额度的情况,应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优先执行分级授权,以确保贷款安全 四是建立授信业务监控系统,对授信业务全过程进行持续监控,及时、真实提供授信业务的经营情况和资产质量状况,对授信风险与收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五)进一步加强信贷从业人员的管理。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应进一步制定信贷从业人员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从业资格,有效控制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结合当前农发行业务营销的实际,遵循现代银行客户经理制度的内在规律,实行客户经理制。(六)进一步强化信贷基础管理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商业性贷款信贷基础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贷款调查、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流程操作,各环节操作规范、记录准确、资料保管齐全。三是定期开展商业性贷款审计和信贷基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Ⅳ 如何做好农发行信贷管理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流程。一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要充分树立“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思想,把好贷款审查关。二是按照审贷分离的原则,将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由不同部门承担,实现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和支持。三是规范贷款的审议审批。要从接受客户资料的移交、贷款审查的程序、各项资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查内容、审查报告的拟写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规范贷款审查工作,力求做到程序化、标准化。四是规范贷后管理行为。贷款发放后,在未归还前必须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管理责任。要建立重大经营事项报告制度、贷款展期的操作、经营主责任人的责任移交制度等,使贷款始终处于责任明晰,有人管理的状况。五是建立责任人制度。建立调查主责任人制度,对报批信贷业务贷前调查的真实性负责;建立审查主责任人制度,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负责;建立经营主责任人制度,对有权审批人审批的信贷业务监管、债权保全和本息收回负责。
(二)严把贷款审查关。一是政策风险审查。应了解、预测政策变化趋势,审查贷款是否违反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以及政策趋势可能对贷款带来的影响。二是企业自身状况风险审查。应审查借款申请人的财务和市场风险,以及其主要股东、管理人员的诚信状况,防范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三是贷款担保风险审查。要审查第二还款来源的实现可能性,审查保证人的保证主体资格和担保代偿能力,以及抵押、质押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实现性。四是操作风险审查。应掌握贷款经办人员是否具备所承担职责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是否具有相应的风险决策能力等。
(三)改革贷审会构成。一是进一步充实贷审委人员。贷审会成员除吸收行内职能部门和业务骨干人员外,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社会聘请有关法律、审计、工程、项目评估等方面的专家为咨询人员。二是逐步引入贷审委考核和退出机制。在事后对贷审会成员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提高贷审会的工作质量。三是探讨构建贷款网上审查、审批平台,提高审贷效率。
(四)推行分级授权、分类授信的贷款管理制度。一是结合内控评级对省级分行实行分级授权管理。设置内控等级量化评价指标,定期对省级分行进行内控等级评定。依据内控等级合理确定贷款审批权限,各省级分行可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办理各项贷款的审批事宜;二是根据企业信用等级、产业倾斜度和行业风险等情况对客户分类,实行分类授信管理三是分级授权与分类授信相结合。分类授信应建立在分级授权的基础上,在实际工作中若出现由于银行内控级别降低,授权额度小于授信额度的情况,应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优先执行分级授权,以确保贷款安全四是建立授信业务监控系统,对授信业务全过程进行持续监控,及时、真实提供授信业务的经营情况和资产质量状况,对授信风险与收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进一步加强信贷从业人员的管理。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应进一步制定信贷从业人员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从业资格,有效控制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结合当前农发行业务营销的实际,遵循现代银行客户经理制度的内在规律,实行客户经理制。
(六)进一步强化信贷基础管理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商业性贷款信贷基础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贷款调查、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流程操作,各环节操作规范、记录准确、资料保管齐全。三是定期开展商业性贷款审计和信贷基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Ⅵ 信贷审查工作的要点
2006年,作为银行人员的我在党组的领导下,在金管、计统、农金等监管专业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协助行长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履行了自己在分管金融监管综合岗位的职责。总结回顾一年工作现作银行个人工作总结如下:2006年我继续负责综合监管的全面工作。为充分调动该股职员的整体工作积极性,实行规范化管理,,年初我就安排对综合监管人员进行重新组合,做到岗位到人,责任分工明确的工作管理体系,经常参加综合监管每周定期召开科务会,安排布置的各岗位工作,及时沟通情况。通过上述举措,2006年综合金融监管工作又有新起色,内控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较好地解决了人员不稳定的问题。另外,我与监管股负责人按《金融监管责任制》和行内制定的《量化细化实施细责》,把每一个被监管专业、每一项监管责任真正分解落实到人。按时完成了监管责任的分解落实工作,从而明确了监管人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做到了: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责责落实、任务落实、检查落实。认真按季进行考核,将每个人员岗位责任与目标化管理结合,充分发挥了金融监管各岗位人员的职能作用。一、银行监管与合作监管1、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管实务技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今年以来,我们监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了业务学习和实际检查技能的培训,积极树立新的监管理念,将各项政策规定和实务操作的要点融入在具体的工作中,从2006年起,我行银行业监管人员的培训重点从行政监管转向对银行业机构的非现场分析和预警上,监管人员必须作到对政策规定熟、实际现场检查技能高、非现场分析到位,围绕上述三个方面,我行监管人员在参加中心支行培训的同时,督促监管人员自学有关监管业务知识,在一定的时期内迅速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认真贯彻和落实银行业监管现场会精神,加快监管电子化的步伐按照2006年10月银行业现场会的要求,认真组织了监管人员对银行业监管文档、非现场监测数据系统、金融行政监管子系统等应用程序进行了逐项落实,切实保证了监管实务操作与计算机应用的全面落实。我行监管部门从2006年起严格按照电子化监管的要求,认真贯彻监管电子化和文本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监管实务操作在计算机中的应用,保证了中心支行与我行之间的监管信息与实务操作的沟通,通过监管电子化的建设,切实提高了监管的各项基础工作水平。3、继续严格加强对银行业行政监管、确保监管的合规性(1)、2006年,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了任职前考试、谈话制度,分别对3名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任职前的考试、谈话,同时完成了对2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二是在2006年9月组织完成了辖内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的考试及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试及考核结果装入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档案存档。(2)加强对机构准入和退出的监管,在积极支持银行机构改革的同时全年完成了银行机构退出4家、迁址1家、降格2家。各家商业银行的机构撤并要在积极支持机构改革和调整的同时,按照机构撤并规定的要求作好审批工作,保证了银行业机构撤并所申报的资料完整、审批材料的合规,在一季度对2006年机构和人员上报的材料进行一次复审,凡不符合规定或要素不全的一律在一季度末之前进行了纠正,复审结果于2006年2月20日前上报到银行科。真做好金融机构年检工作。按照呼盟中心支行的要求,我们早在2006年4月就开展了对银行业机构的年检工作,依照上年年检各项要求履行了手续,年检中没有走过场,现场检查面达100%。年检报告于6月20日前上报了银行科。4、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切实履行了监管职责。2月底前,按照人行呼伦贝尔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呼伦贝尔市中心支行合作金融监管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和办法,完成了支行与农村信用社联社签定监管责任状、支行主管行长与监管股长签定监管责任状和监管股长与监管员签定监管责任状,制定了监管a、b制,明确了监管职责、责任和目标,使各项监管责任制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Ⅶ 如何加强贷款资金监管
近年来,强化对信贷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和内容的完整性审查和监督,确保信贷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成为农发行各县支行资金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监督贷款审批手续的完备性。重点对信贷资金支付的审批手续、审批权限进行审查,对于未按规定权限审批或有权审批人未签署意见的,会计部门一律拒绝办理信贷资金支付手续。 监督信贷资金的用途和流向。重点监督信贷部门是否确认客户支付凭证和《贷款支付通知单》填写的支款用途与借款合同中明确的借款用途一致。对于收款单位与贷款用途明显不一致、没有任何关联关系的,或贷款流向不清楚的,会计部门提请信贷部门或有权审批人确认后,方可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加强贷后监管,重视企业货款回笼工作。首先,资金到账后,会计人员及时通知客户部门,并对回笼资金进行预判,对于可疑、闲置账户短时间内频繁资金流动、同名账户间资金流动频繁等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责任人,把好监督第一关。其次,会计坐班主任要加强监督,发挥其会计监督职能,认真翻看传票每笔业务,对综合柜员提示的频繁货款回笼,认真对待,把好监督第二关。第三,客户经理及客户主管应认真监测企业的货款回笼情况,把好货款回笼监督的第三关,并及时将可疑交易信息通知分管行长、行长,做好部门间协调,协助客户部门查找可疑交易源头。 (作者单位:农发行山东省分行苍山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