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的公积金可以给父母贷款买房吗
可以,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⑵ 子女用公积金贷款给父母买房是否能写父母的名
可以的。
1、首先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与谁出首付款、谁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没有关系,关键看购房合同是谁签的字,谁签字将来房产证办下来就会体现谁的名字,如果两个人都签了(甚至多人),那么主购房人持有房产证,其他人持有房屋共有权证。
2、因为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包含夫妻,不含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说夫妻一人申请贷款,一个人是主申请人,另一个人是共同申请人,而且执行谁购房谁贷款的原则。因为你们没有结婚所以购房合同必须有两个人签字(只少他要签字),才可用他的公积金贷款。
⑶ 女儿公积金贷款房子写父母名字可以吗
可以将你父母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但是女儿的名字也要写在房产证上,作为房屋共有权人之一,因为女儿是公积金的主贷人,还是以后的还款人,否则无法贷款。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孩子公积金贷款能过户给父母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那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如果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对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5.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⑷ 子女可以公积金贷款购买自己父母的房子吗
父母买房是不能使用子女的公积金的,只有自己和配偶购买住房时,才可以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父母购买住房,不能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资金管理规定,在职职工个人贷款的共同申请人,定是借款人的配偶!
⑸ 按揭贷款的房,还没有还完,能过户给父母么
按揭贷款没有还清,。护浮篙簧蕻毫戈桐恭昆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你,你无权变卖过户住房产权给他人,房管和银行都不会同意。
需要贷款还清,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才可以。
⑹ 公积金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给父母吗
如果你想把房子过户给父母 ,必须把贷款还完以后 ,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
⑺ 用女儿的公积金买房还贷,房产证上可以写上父母兄弟的名字吗
用你女儿的公积金买房,那么你女儿是主贷人。房产证上必须要你女儿的名字。房贷没有还清之前(不包含房产出售),你女儿的名字都不能从房产证上去掉。
用你女儿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可以写上父母兄弟的名字。但是你儿子自己 再买房的时候,就属于第二套房子了,贷款利息就会高很多。
⑻ 公积金贷款没还完想过户给父母什么手续
不能办理。
房产交易中心不受理在贷房产过户的。
必须还清贷款才受理。
⑼ 子女的公积金可以给父母还房贷吗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父母购买住房,不能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但是考虑到离退休职工的收入较低,所能获得的贷款额度也比较低,为了支持离退休职工的贷款需求,住房资金管理规定,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的,
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是对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的支持,但同样不能直接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只有父母与子女共同购买住房,才能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主要性质
住房公积金: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主要特点
住房公积金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