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人提供假手续但是担保人当时不知情 等贷款发放以后才知道 并向银行口头通知 这种情况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如果贷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假的,就可能涉嫌贷款合同诈骗,这样的合同应认定是无效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⑵ 贷款用途不真实对担保有效性有什么影响
有影响,贷款的用途不真实(虚假、伪造),银行有权收回贷款金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影响后期贷款业务的办理。
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亦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为了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同时保障金融安全、控制次级抵押贷款,银行普遍对贷款申请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如对贷款用途做出一定限制,要求买房人自有资金的支付达到一定比例等。
贷款用途、借款人工作、收入信息等对银行的授信业务具有特殊利益。不仅损害了第三人银行的利益,而且还侵害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亦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此,双方关于贷款的委托合同无效,因无效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在骗取银行授信过程中支出的费用属于损失,双方应根据各自过错分担。
⑶ 被骗到银行贷款签字,担保人和实际用款人都不认识,合同有效吗
只要签字按手印都是生效的。
属于被欺诈签的字,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后协议是无效的。
⑷ 借款人向银行提供虚假资料取得贷款因还不出钱,担保人银行卡被冻结,法院这样做合法吗
虚假不虚假是银行说了算。你说的不算。你的担保资格呢那是毋庸置疑的。现在贷款都是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如果借款人没有能力的话人家完全就是可以找担保人进行代偿所以。冻结你的银行卡合理合法。
⑸ 贷款人使用虚假身份贷款,担保人信息真实,担保人有责任吗
第一担保人是否提前知道资料是假的,如果知道那就惨了。先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然后等着。债权银行是否移交司法机关。第二银行肯定有责任相关人员要承担最低的也是渎职责任。第三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了贷款诈骗罪。但是如果贷款及时还清银行一般不会找麻烦。还有假如你不知道贷款人做假但是你作为担保人既然签字了就有义务替贷款人归还贷款。然后你再到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贷款人以保全自己权益。
⑹ 朋友用我的征信贷款做了不担责任的公正有用吗
有用。
你的朋友相当于是一个担保人的角色。在申请贷款时,还是由他的名义申请的,即使你做了公证,法律上,他还是有一定的责任。这与公证处介入不介入没有关系,而且,公证处不会证明贷款不是谁办理的。如果是去公证处证明是他人借款,银行同样会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⑺ 贷款合同主借款名字不实,担保人有责任还款吗
款合同主借款名字不实,担保人是有责任的,毕竟你作为担保人有同贷款人一起承担还款的义务的,建议你直接联系贷款人,催促他还款。
⑻ 担保人不认识借款人,签署的借款担保合同有效吗
担保人不认识借款人也没和借款人签协议,贷款合同无效,现在的贷款合同都有要求担保人或者可担保的财产。
⑼ 主贷人交给银行不实资料,担保人可以取消消吗
你好:作为贷款担保人一定要慎重对待。因为担保人的责任也非常大,当贷款人不能正常履行贷款合同时,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明知道贷款申请资料不实,就没必要作为担保人担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