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我的名字给别人贷款买车,有什么风险例如还贷,意外等。
风险就是自己花钱,别人开车。贷款是本人的,还贷也自然而然是本人,如对方不承认其事情真假,或拒绝履约合同,个人独自还贷,并在逾期之后成为失信人员。车辆行驶中发生事故,与车主和驾驶员有关系。
Ⅱ 朋友车过户给我去贷款安全吗,车辆我可以要回吗
摘要 您好,这个不安全。如果是他把车直接过户给你,让你去贷款的话,这样还可以考虑。如果是嗯,他把车虽然过户给你了,但是他一直在使用着这种状况最好不要去贷款。
Ⅲ 汽车过户有几十万贷款有风险吗
有的
汽车过户贷不是很安全,建议您不要去选择这种贷款的,
利息一般都会很高,汽车过户带不是很安全,建议您不要去选择这种贷款的,利息一般都会很高,
要么找一家有资质实力比较雄厚的公司以确保在今后还款中结束后车辆能及时过户到自己名下:
其次,在签订协议前仔细阅读,确认没有问题后再签合同。
以免遇上了贷款骗子,导致还完贷后车辆过户不回来,如果车子上没有其他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合法的办理了过户手续的话,对您是没有影响的
Ⅳ 男友把车过户给我,让我去银行贷款,有风险吗
摘要 如果您没有按时还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那么您就成了老赖,会被限制高消费,比如说不能买奢侈品,不能买房,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
Ⅳ 车辆过户给他人请他人帮忙贷款,事后还完贷款在过户回来违法吗
车辆过户给其他人,让其他人帮忙贷款。事后还完贷款再过户回来违法吗?你这明显是钻空子的行为。违法肯定不违法了。只要你贷到款之后能够按时归还,再把车辆过户回来,其实也没啥。也没人会追究你什么责任啊。你这样的行为就好像那种为了某种利益假离婚那种感觉。获得利益之后再复婚呢。虽然说人们觉得这么做好像是不好,但其实还真不违法。
Ⅵ 把车过户给别人贷款有风险吗
法律分析:建议你立即拒绝,毕竟以你的名义贷款,你就是形式上的贷款人,风险极大。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Ⅶ a把车子过户给b,如果a有贷款抵押 那么对b有什么影响吗
这个情况是不能过户的。
车子已经办理抵押,说明车子物权已经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所以,车主没有权利把暂时不属于他的车子过户他人,自然也没什么影响。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
Ⅷ 别人的车想转到我名下帮他贷款这会对我有影响嘛
以后你该银行的记录中会有你贷款的记录,话说与别人交往中最好避讳金钱的关系,假如金钱上出问题,那就是纠纷,不但关系好不了,而且关系变的更坏。除非你有足够的金钱能撑起他对事务的欲望,否则以后有事就找你,你也是吃不消的,所以帮人还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
Ⅸ 车子过户贷款可靠吗
法律分析:车子过户给贷款公司,我认为是比较安全的,因为他肯定有这方面的能力,所以你就放心过户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Ⅹ 把车过户给贷款公司靠谱吗
法律分析:过户代表已经转移车辆的所有权,若需要贷款可以办理抵押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