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需要哪些手续,越详细越好。
二手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您满足以下条件:1、申贷的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2、申贷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3、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未使用两次以上;4、客户以家庭为单位征信良好(如连续三个月未还款或者2年内累计逾期6次及以上,拒贷);5、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名下一家庭为单位只有一套非公积金贷款的住宅或者没有住宅;6、外地户口的需要满足济南公积金使用条件。
⑵ 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公积金贷款资料:
卖方:
(1)身份证(夫妻双方)
(2)房产证
(3)户口本(夫妻双方)
(4)婚姻证明
(5)银行收款账号
买方:
(1)身份证(夫妻双方)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收入证明(一般大于供楼额2倍以上)
(4)婚姻证明
(5)银行流水(至少近半年的存折进出状况;每月进出大于供楼额2倍以上)
(6)供楼存折或卡
(7)非杭州户口提供连续60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8)杭州市房屋套数查册证明
(9)公积卡或存折
(10)公积金缴存明细表
⑶ 买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具体是什么流程
二手房用公积贷款的话,具体的流程是首先申请二套房,然后呢去社保中心进行公积金贷款项目操作。然后,你确实是这个二手房,而且是头套房的话。那么才可以给你办理。
⑷ 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哪些材料
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材料包括: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
2、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薄、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卡;另需提供:买卖契约,交易资金托管协议,解交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原房屋权属证书,土地证。
5、卖方身份证未实行托管的,提供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已过户的房屋权属证书及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4)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⑸ 怎么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手续
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流程:(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2)签订合同、开立存款账户。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借款人须在银行开立储蓄卡或信用卡扣款账户。
(3)办理抵押登记、投保住房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4)支用款项。借款人在银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或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银行分期扣款或到银行柜面,按期归还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需要准备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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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都需要哪些条件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⑺ 购买二手房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
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性质
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⑻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所需材料:申请人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⑼ 重庆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需要的材料有些什么
法律分析:(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
(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对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提供收入证明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收入证明月收入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
(四)所购二手房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六)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首付款凭据(首付资金在5万元以内的,提供卖方出具的收据,5万元以上的,提供买卖双方之间的银行转帐凭据);
(七)售房人收款账户,该账户须为售房人本人名下银行账户;
(八)借款人还款账户,该账户须为贷款申请银行所属个人一类账户;
(九)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十)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十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有效期3个月);
(十二)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