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银行伪造签名,让安徽小伙背100万贷款,背后到底是何人在“暗箱操作”
征信逾期,没办法买房没办法贷款,更是被安上老赖的帽子,这就是合肥小伙王阳的现状,事情要追溯到5年前,王阳刚大学毕业准备贷款开店,但没几天他就入伍当兵,放弃了贷款计划。退伍后小伙发现自己当年申请的贷款通过了审批而且银行完成了放款,竟有100万元,只不过并不是自己的账户。根据了解,银行方面各种委托书或凭证等文件的签字,都是伪造的。经过当地银保监的调查,整个贷款流程存在多项违规操作,目前这起案件也已经交由当地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调查,具体到底谁是幕后的操作人还不得而知。
贷款原本是很严谨的事,但在此案件中仍然被一些不法分子找到了漏洞,甚至让申请人和银行的合法权益都受到了威胁,希望相关部门能好好彻查清楚。
② 安徽一银行伪造签名让小伙背100万贷款,此事件都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王阳于2017年以中信合肥支行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打算借钱开设一家火锅店。但由于种种原因,王阳也决定参军,所以只提交了一部分资料,就停止了贷款。没想到,王阳在两年后,就把自己的一百万贷款转到了苏某的名下。银行为了不让王阳发现,居然让王阳的爸爸别跟王阳说这件事情,而是让王阳回去之后,让王阳的爸爸帮忙还了一年的债务。他们伪造了自己的签名,而且一开始的时候,银行还让王阳签了一份空白的合同。但后来,银行却矢口否认,说王阳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已经写好了。王阳随后起诉了这家银行,经过司法鉴定,发现王阳的签字和笔迹都不是他自己的,案件已经被合肥市包河分局刑事侦查局立案。
③ 签名被“作假”!安徽男子莫名背百万贷款后告银行,为什么敢捏造他人签名
这是因为银行在给客户办理贷款时,监督责任并不到位,贷款前没有当面和实际贷款的核实资料,导致他人有机可乘,很明显这件事银行存在重大过错。如果男子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很可能该男子就要无缘无故为他人还贷,并且背上老赖的罪名。
经过法院查明,发现这笔贷款被转入苏某账户中,苏某又把61万转到介绍人赵某账户里面,剩下37.38万转到王某父亲账户中。因为这件事王某无法申请贷款和买房,个人信用受到了严重影响,王某希望银行能够尽快解决此事,撤销贷款合同以及注销抵押贷款,删除不良征信记录。
④ 在银行贷款被冒充签字会有什么后果
冒充别人签字贷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个方面。民事责任方面,冒充他人签名属于无权代理,如果对当事人造成损害,冒充人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冒充别人签字贷款还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⑤ 签名被“作假”背上了百万贷款,安徽小伙状告银行,贷款漏洞啥时候能完善
这要看有关部门的努力,之所以会出现如此恶劣的现象说明贷款部门的审核工作并没有严格,要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贷款是个人或者企业向银行借钱的一种业务,贷款人向银行提供业务申请之后,银行方面会对贷款人员的征信以及各能力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会发放贷款,并且贷款人还要按期支付银行方面一定的利息。这是一种很正常的商业行为,许多人短期之内资金无法周转时,都会选择这种方法。
根据安徽这名男子的描述,中信银行没有经过自己的允许伪造个人签名办理贷款业务。导致自己被上了一百万元的债务问题,但是银行方面却拒绝承认自己存在违规操作行为。于是这名男子便向银监局提起控诉,要求银行方面作出相应的合理解释。银监局介入调查之后,承认了这家中信银行在此次事件当中存在很多违规行为。并且要求这家中信银行对相关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补偿。
⑥ 银行人员造假担保人对象签字触犯那条法律
属于欺诈。伪造担保人签字,该担保合同效力待定,没有经过担保人追认不对担保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是这样的话,有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另外,如果从民事角度来说,就等同于不存在实际的担保人。
法律分析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该担保协议对本人无效,本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代理权。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1、冒充本人签订字而签订的担保协议,本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的前提是,需要本人同意担保协议内容,如非本人签字或者未经本人授权而签订担保协议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代理人造成损害的。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⑦ 签名被“作假”背上百万贷款,你认为这位安徽小伙该如何维权
安徽的一名小伙因为曾经申请过贷款业务,但是没有贷款成功,过了几年之后,突然收到相关的通知被告知自己要还百万的贷款,收到这个通知之后,这名小伙十分的惊讶,毕竟自己曾经申请过贷款,但是没有成功,钱也没有到自己的手中,为何就会欠下如此巨款呢?通过了解得知,当初该小伙申请的贷款虽然没有成功,但是有人将他的贷款资料冒名顶替,申请成功之后的款项却打给了另一名陌生人,这让该男子十分的惊讶,并且该男子已经报案,通过相关部门的调查研究发现,当时男子贷款的款项签字人并非本人,这起案件属于他人犯罪案件,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受理,如果自己遇到了这件事情之后,应该将银行也一同告上法庭,相信法律会给予一个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