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棚户区改造项目想融资怎样做
一、融资模式分类
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开发性金融、公积金贷款、债券、股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PPP等模式。按照融资方式与特点,可分为四大模式:
(一)贷款融资模式
包括开发性金融、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模式。这类模式是通过向不同金融机构或者主体申请贷款融资获得棚户区项目资金。
1.商业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模式是指棚户区项目承建企业或项目公司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融资模式。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数额大和周期长等特点,商业银行发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在承贷主体范围、贷款品种、自有资金比例、担保方式、贷款期限、合法手续认定方面与一般商业性贷款有所不同。
商业银行贷款模式的运作包括四个主要环节:(1)项目公司或者承建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2)商业银行对项目和企业进行审查评估,如该项目是否四证齐全、抵押物是否充足、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贷款条件、项目是否满足国家政策等。(3)商业银行决定贷款后与项目公司或承建企业签订贷款合同,确定贷款利率、期限、还款计划、抵押方式并向商业银行以发放贷款形式向企业融资。(4)承建企业将资金用于棚户区开发,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分期还款或者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本付息。
商业银行贷款模式的优势在于融资环节较少、程序简单;对融资企业和项目公司资质要求比发行债券低。其劣势是融资成本较高、对项目资本金要求严格、要求棚改自身商业价值高。
2.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模式是扩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和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的融资模式。2010年8月,国家公布第一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和试点项目,其中包括北京、重庆等28个城市,133个保障房项目,贷款额度约500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15个,贷款金额54.8亿元。金额较大的有乌鲁木齐5个棚户区项目合计公积金贷款25亿元、济南中大南片区棚户区项目公积金贷款10亿元,唐山危改项目13亿元和运城棚户区项目公积金贷款6亿元。第二批试点新增64个试点城市,全国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城市扩大到93个。
公积金贷款的运作模式与商业银行模式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自行发放贷款,只是提供贷款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贷款给承建企业。贷款利率、期限、抵押方式与普通的商业银行贷款基本一致。
(二)债务工具直接融资模式
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资产支持票据等融资模式。直接债务融资模式由承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发行各类融资债务工具来获得资金。融资企业和出资人通过债务工具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关系到期后融资企业向出资人支付本息。
1.债券融资模式
债券融资是指由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授权代理机构,发行各类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融资模式。棚户区项目融资运用的主要有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2014年5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选择试点尝试发行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但这种新型债券品种目前仍处于试点和筹备阶段,尚未发行一例。
公司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的融资模式相类似。以公司债为例。公司债发行主要参与方为发行人、承销商和中介服务机构。发行人一般是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负责办理募投项目的手续、准备和完善各项上报材料。主承销商为发行人确定的证券公司,负责发行方案的设计、组建承销团、制作上报材料和向投资者推介销售债券。公司债发行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律师事务对发债的各项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及债券情况进行评级。公司债融资模式的操作包括发行准备、申请与核准、债券发售等三个主要环节。
企业发行债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融资平台公司净资产的40%;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1年的利息等。
中期票据的发行程序、发行条件与公司债和企业债类似。区别在于,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管理,实行注册发行制度,发行要求相对较低、发行环节较少、周期较短、效率较高。此外,公司债和企业债无论公开发行还是定向发行,发行额都不能超过发行公司净资产的40%,而中期票据如果定向发行,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
图1 债券融资流程图
债券融资有三个主要优点。一是企业债券具有期限长、成本低的优势。二是融资成本较低,发行人采用无担保发行,节约了相关担保费用。三是公开发行债券能够提高发行人的知名度。
债券融资的缺点在于:一是筹备、审批环节较多,发行费用高。企业债发行涉及程序较为复杂,流程时间较长,发行费用不菲,增加了企业债的融资成本。二是债券融资适合资质相对较好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较难采用企业债券这种融资模式。
2.资产支持票据融资模式
资产支持票据融资是指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融资模式。资产支持票据是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发行企业有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资产;目前已经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的基础资产有两类,一类是既有债权,如已完工BT项目的回收款和企业的应收账款,另一类是收益权资产,如市政公用事业收费权和公共交通收费权。二是资产在法律上权属明确并且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资产支持票据融资有五个主要环节:(一)主承销商受发行人委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公开发行或者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向投资者发行以基础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支持的资产支持票据;(二)证券发行后,发行人负责对基础资产进行管理,保持其正常经营运作和产生预期的现金流;(三)发行人与负责资金监管的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户,归集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四)资金监管银行根据协议,监控专户资金使用,在支付本息的时点将专户现金划转给登记结算机构。(五)登记结算机构将收到的资金支付投资者本息。
(三)股权融资模式
包括股权融资模式和产业基金融资模式。出资人通过收购融资企业股权方式向企业和项目注入资金,然后通过股权溢价回购、转让、或者分享企业利润方式取得投资回报。
1.股权融资模式
股权融资是棚户区改造一项重要融资模式,指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的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出让企业部分所有权、项目所有权以及质押股票等形式,引进新的股东和资金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开发企业或项目公司无须还本付息,但要向新股东即出资人分享企业利润。
股权融资模式有直接上市融资、间接上市融资(借壳上市)和上市再融资三类。由于上市融资对企业要求高、融资周期长而且成功率低,因此比较典型的是上市再融资模式。再融资指由已经上市的公司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时,通过再次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行为,主要有配股发行和增发发行方式。其中增发新股又分为定向增发新股和公开增发新股两大类,定向增发也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定向增发审核程序简单、发行成本低、信息披露要求低、发行人资格要求低。定向增发属于私募性质。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股权融资模式发展比较缓慢。
图2 上市房企棚户区改造项目再融资流程图
上市公司再融资模式的优点是除手续费、发行费等中间费用外,没有其他成本,没有还本付息压力。上市公司再融资模式的缺点是融资机构资质要求高,必须是上市企业;对融资项目自身要求高,必须是有一定收益,且能自我平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2.投资基金融资模式
投资基金,是指通过信托、契约或公司的形式,通过发行基金证券将众多社会闲置资金募集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资金,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出资比例分成。投资基金融资模式实际上是通过吸引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注资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方式。基金投资期间可以分享项目收益,基金投资期结束,融资企业回购股权,基金和投资资金退出企业和项目。目前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类别有公用事业型、房地产型、高科技型。棚户区改造投资基金则属于公用事业型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模式实质是一种阶段性的股权融资模式。但是,与股权融资模式相比,它能够利用专业金融机构在资本市场的筹资能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拓宽棚户区改造融资渠道。此外,投资基金还能向融资企业提供项目管理和企业发展的相关支持。
(四)非传统融资模式
主要包括信托计划融资模式和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模式。这类模式中,融资企业借助于信托公司和基金子公司等专门的金融机构,由这些金融机构设计和发售与项目收益、现金流特点相匹配的产品向各类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信托公司和基金子公司通过贷款或者股权形式将资金注入融资企业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1.信托计划融资模式
信托计划融资模式,是指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借助信托公司获得融资的模式。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然后以信托贷款或者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注入项目企业,待项目产生收益后收回信托资金和收益退出企业或项目。棚户区项目拿地成本较低,大多采取“回迁房+商品房”的模式,后期有较充足的现金流偿还信托本息,与信托产品能较好融合,因此,2011年以来发行的保障房信托集中在棚户区改造项目。
信托融资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有贷款型信托和股权型信托两种。贷款型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市场中特定或不特定(委托人)投资者的委托,以信托合同的形式将其资金集合起来,然后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贷给承建企业或项目公司,承建企业定期支付利息并于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偿还本金给信托投资公司。股权型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发行信托产品的方式从资金持有人手中募集资金,之后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收购股权或增资扩股)向项目公司注入资金,同时项目公司或关联的第三方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如两年)后溢价回购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股权,信托公司收回资金与收益。
2.基金子公司融资模式(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模式,是指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借助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融资的模式。基金子公司通过资产管理合同或者发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然后通过权益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注入项目企业,待棚户区项目产生收益和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由项目公司回购权益,基金子公司收回资产管理计划资金和收益。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2012年以后快速发展。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模式与信托融资模式的运作流程和操作方式有相似之处。以股权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模式为例,整个融资过程包括:(1)融资企业和基金子公司约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方案。(2)基金子公司成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约定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融资企业股权。(3)融资企业与基金子公司签订《权益回购协议》,约定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融资企业将出售给基金子公司的权益溢价回购。(4)安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增信方式,确保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融资企业回购权益。增信方式一是股权质押,以融资企业股权进行质押;二是由融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是由融资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5)融资企业开发项目实现收益后,从基金子公司溢价回购股权,融资结束。
二、各种融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贷款模式审批便捷、手续简单,应用最广。贷款模式较其他各类融资模式的优点在于审批便捷、手续简单,只要满足商业银行贷款条件即可申请贷款融资,不需要额外的行政审批环节。因此,贷款模式是目前应用最多和最广的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
(二)股权融资门槛较高。股权融资较债权融资的优点在于融资规模大、企业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但是股权融资门槛较高,目前资本市场对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要求比较严格,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收益和较高的回报率,只适用于可经营性的基础设施。盈利性较小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上不具备资本市场融资的条件。而对于社保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股权融资方式,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且限制条件较多,并没有大规模推开。
(三)债务融资受政策限制较多。棚户区改造利用债务融资受两方面制约:一是融资项目的资本金约束。二是可覆盖债务本息的项目现金流。尤其是对不具备盈利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这两个问题都比较突出。在这两个约束条件下,不同的融资方式有各自的局限性。商业银行在追求经营效益的前提下,长期性的棚户区改造贷款规模会受到一定限制。随着政策性银行改革进程的推进,大额低息长期性的贷款支持会越来越困难。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受到发行主体信用评级、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财务状况以及对项目现金流要求等条件的制约,大多数的融资平台无法达到发行条件。此外,债务融资也容易受到宏观调控政策的制约,如果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收缩银根,则依靠银行中长期贷款支持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将受到很大程度的考验。
(四)非传统融资方式风险较大。对于信托、理财、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由于多涉及“影子银行”,存在融资透明度和规范性问题,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下,难以有效监管,对银行体系造成潜在风险。另外,这些方式只适合于经营性的、收益比较高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因此,不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总体来看,对于纯公益性质的项目,由于不具备收费机制或经营收入不能弥补运营成本,没有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其融资渠道并没有打通,另外国发〔2010〕19号文、财预〔2012〕463号文等对公益性项目融资进行了严格限制,因此,上述融资方式均不能很好地解决融资问题。对于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多元化渠道进行融资。
Ⅱ 棚户区改造政策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政策:
2008年,中共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造步伐。
2010年,中央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并继续推进中国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
2012年,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针对各类棚户区改造,七部门给出了完成期限。其中,已纳入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范围的煤矿棚户区,2013年年底前要基本建成。
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中任务较少的省(区、市)要争取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其他省(区、市)要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还未完成的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在2014年年底基本完成。
2014年,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6],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2014年(计划)改造棚户区470万户以上。
2016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6年要开工改造600万套。
落实政策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国政府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2007年至2011年间,中国政府共安排补助资金730亿元,其中,超过90%的补助资金投向了中国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
实施原则
中国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Ⅲ 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是整体打包申请还是分户分别申请
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是整体打包申请。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提议并组织实施制定《棚户区征收标准》,各地政府严格按照《棚户区征收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于城镇中,历史遗留的集中成片危旧住房、破房烂院,户距拥挤不堪,公共设施无法配套。
Ⅳ 棚户区改造怎么办理银行贷款
可以利用票据、委托贷款、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和投资、理财融资等多元融资方式。
农行提出,要积极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在信贷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同时,充分利用票据、委托贷款、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和投资、理财融资等多元融资方式,助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要加强行、司联动,充分利用农行投行、基金、租赁、保险等综合化经营平台,拓宽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渠道和模式,有效降低信贷风险。要深化公私联动,通过棚户区改造贷款的投放,拉动零售、负债和中间业务等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有效提升项目综合收益。
要拓展延伸金融服务,深入挖掘大型集中成片棚户区项目改造后衍生的各项金融需求,合理增设经营机构和自助机具,搭建和完善服务网络等,为改造项目提供全方位、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4)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料扩展阅读:
农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大力推动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
农行作为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肩负着服务民生、回馈社会的责任和使命。通过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信贷业务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保障民生的能力。
农行此次推出棚户区改造创新信贷产品,将有效把握未来五年棚户区改造信贷业务的发展机遇,拓展和培育新的对公信贷业务增长点。
同时,农总行每年在信贷资源配置时,将根据国务院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并结合各地分行棚户区改造贷款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信贷规模的倾斜配置力度,保障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Ⅳ 2021年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
2021年国家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
1、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2、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Ⅵ 重庆棚户区改造项目: 申请国开行贷款的具体手续有哪些哪些材料是必须准备的
项目应该有四项审批齐全。附带项目申请报告(发改委审核的 那种,乙级资质以上机构编制的)
一般支持拆迁安置为主体,商业开发支持力度逐步减弱,一般可以支持商业开发占总投资的30%-50%,是因为商业开发的收益要作为还款的来源。一个原则是不支持商业房地产开发。
就地安置,问题未描述清楚,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及签订的协议来确定,老百姓接受了才可以。一般标准是1:1.2的安置面积。产权对换和货币补偿方式可以混合进行。
土地出让收入的问题,属于当地国土及财政的要求,如果农业土地还是需要建设用地使用指标的,免交的背景是这个区块政府很难搞,否则政府会考虑自己进行一级开发,然后招拍挂,第三个问题跟国开关系不密切,属于国土系列的问题。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Ⅶ 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什么意思
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
2012年9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
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7)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料扩展阅读: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如今,我国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将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
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
网络-棚户区改造房
Ⅷ 最新棚户区改造政策
棚改政策新政:根据2019年棚改政策的座谈会会议内容,棚改政策新政具体如下:
1、新三年棚改计划必须实施,但棚改项目必须区分收益与融资能否平衡;
2、棚改货币化不搞一刀切;
3、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取消,但鼓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收益能平衡的棚改项目继续贷款;
4、融资以发行棚改专项债为主。
(8)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料扩展阅读: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Ⅸ 项目贷款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身份证 户口本 、 结婚证 、 房本 、征信、流水 、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以及要求的其它资料
Ⅹ 棚户区改造贷款实施条例细则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于高危住区棚户区的改造力度,棚户区作为我国的平民区,虽然出租价格低,但是对于人民额人生安全完全没有保障,所以不论出于任何的烤炉,国家都要严格的执行拆除计划。那么对于拆除棚户区,对棚户区的改造贷款实施情况、实施细则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有土巴兔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说明。
对于棚户区的改造,国家一直都在不断的加大力度进行整改,各承包部门要对如此大面积的棚户区进行改造,自然是要户而非巨大的资金,这就要提到贷款,那么对于棚户区改造贷款的具体条列的规定如下。
贷款条件
1、已经取得了地区、市级、市级以上政府或经其授权的区级政府授予去权利去从事诚实棚户区的改造的相关文件。
2、信用等级在A+或A+以上,实际收入的资本在5000万元或5000万元以上,或者其所有者权益20000万元以上,并且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如果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或所有者权益应该在5000万元以上,并且其中的控股股东要必须符合上述规定。
3、借款人或者借款人的控股股东有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的经验,与贷款银行合作过许多年,忠实,诚信度高,还要有良好的品牌和市场的影响力。
4、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的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要十分的规范,经济实力要较强,当然,其财务状态良好。
5、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已经办理年检手续。
6、要有贷款证或贷款卡,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7、其他相关条件。
贷款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城市总体的发展规划和纳入政府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且要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转项规划批准文件。
2、要与95%(含)以上的建筑面积的业主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还要确保能够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3、该项目的资本金不能够地狱项目总成本的30%,并且要在贷款发放之前就要投入使用。
4、项目的位置要好,周边设施配套要猪狗齐全,交通还要足够便捷。预计销售的前景要比较好,盈利的能力较强,还款来源充足。
5、在棚户区拆迁完成之后,要与借款人在项目地块开发建设商品房,还要进行销售。
6、其他贷款人的相关要求。
贷款时借款人提供资料
1、政府授权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文件
2、借款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与最近年度的年审证明。
3、借款人的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
4、借款人贷款证或打款卡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董事会或其相应决策机构同意借款的决议
6、其他资料
其他细则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有特殊情况再合理定时。
贷款额度:按难度,工程量等计算。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担保方式:可采取抵押、质押担保方式或保证担保方式。
贷款偿还:按月还息、按季、半年、年归还贷款本金的归还方式。
对于棚户区改造的具体实施条例大体如此,棚户区改造不论先从哪一方面都将是对我们生活质量提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