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积金余额对贷款额度的影响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公积金里面的余额越多,能够贷款的额度也高,但是这个额度也是有封顶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跟公积金余额成一定的正比。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B. 公积金账户余额影响贷款额度吗
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影响贷款额度,因为最终能够拿到多少的额度,得看你的公积金账户里面有多少钱,比如广州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湖南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账户余额乘以15。
一、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是否影响贷款额度
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是否影响贷款额度需要看当时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能贷10-20万左右。
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这要看你是哪里的,年纪多大等因素。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细则,同一样的条件,在不同的地方,最高贷款额度可以相差好多倍的。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贷款最高限额来综合考虑。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C. 公积金取款后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提取之后对购房贷款的审批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对贷款额度是有一定影响的。公积金提取之后是会影响到后期的贷款额度的,因为有些城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根据账户余额计算的。
为了避免自己日后无法进行公积金贷款,用户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可以先拨打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清楚后再进行公积金提取。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D. 公积金账户里的钱除了可以用 会影响到贷款额度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不会影响贷款额度的,只要公积金正常缴存,就可以贷款。如果要用的公积金贷款的话,主要看的公积金基数,一般银行都是看的基数来给做一个信用贷款的放大多少倍的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E. 国管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系吗
一、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会影响贷款额度,所以根据您的情况可以正常办理贷款
二、国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还要综合贷款成数以及最高贷款额两个因素,最终以三者中的最低者为准。
国管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
贷款成数决定--几套购房决定贷款成数(同市属)
需要在打网签之前就要让借款人试算贷款额度。(在客户有用国管公积金购房意向时便可以咨询具体额度)
试算个人贷款具体额度,满足的条件:
(1)主借款人到场
(2)提供主借款人本人身份证或夫妻双方身份证,均为原件
试算个人贷款具体额度方式:
(1)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8号即北京中医医院对面建行东四支行
(2)咨询电话:84014115
(3)登录国管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www.zzz.gov.cn/index.jsp,注册账号,点击贷款额度试算。
目前国管公积金暂停评级,所以首套最高贷120万元,二套最高80万元;
上述三者取其低者为最终贷款金额。
希望以上答复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谢谢~
F. 公积金提取了以后会影响以后贷款吗
法律分析:会对贷款买房有影响。
提取公积金对后期买房的影响:
如果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但是,如果您爱人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您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首付少6成。
根据上述两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但是,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以商品房为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高可以贷款到60万,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且在贷款还清前,不能以其他住房再申请公积金还贷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G. 提取公积金会影响贷款额度吗
您好,您这种情况,主要看您的公积金贷款是市属公积金还是国管公积金,如果是市属公积金您提取后对于贷款没有影响,如果您是国管公积金,提取后会影响贷款额度,具体贷款金额您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去填写您的信息来试算额度,希望能帮到您。
H. 提取了公积金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提取之后对购房贷款的审批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对贷款额度是有一定影响的。
公积金提取之后是会影响到后期的贷款额度的,因为有些城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根据账户余额计算的。
为了避免自己日后无法进行公积金贷款,用户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可以先拨打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清楚后再进行公积金提取。
(8)国管公积金提取余额影响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8年9月17日,北京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2019年10月23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主要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主要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