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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还款了银行还会起诉贷款人吗

发布时间:2023-02-13 04:35:53

1. 我想问一下担保人还钱后能起诉借款人吗

当然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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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担保人还款后怎么起诉贷款人

担保人履行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无论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在履行债务后,都有权利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 担保人还款后如何起诉借款人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人追偿权怎么行使
第一、担保人在主张担保追偿权时应当对基础债权的真实存在负有举证义务。所谓基础债权,就是担保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主债权不仅是担保的基础,也是行使担保追偿权的基础之一。如果主债权不是真实的,担保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更勿论担保追偿权了。当然,在大部分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各方对主债权的真实存在并无争议,在此情况下,担保人也就无需对主债权的真实存在另行举证。
第二、担保人应当对其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负有举证义务。这是行使担保追偿权的前提条件,也是最容易出现争议的环节。担保人在就其承担担保责任举证时应当特别注意区分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和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区别。部分案件中,担保人仅出示判决其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的判决书作为其行使担保追偿权的证据,而对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事实未能举证或举证不充分,在这种情况下,其追偿请求很可能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支持。
第三、对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举证要求。如前所述,担保人行使担保追偿权应以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为前提。那么,如何对实际承担担保责任进行举证就关系到担保人的追偿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担保人对此进行举证的方式多样化,但都以能够证明其实际承担了担保责任为目的。比如,通过法院执行承担担保责任的,应当出具法院执行部门开具的案款收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自行承担担保责任的,应当出具相应银行汇款等支付凭证;当然还可以提交债权人收到担保人清偿款项收据等证据予以佐证。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仅仅只有债权人收到担保人清偿款项的收据或书面证明材料的,通常无法确认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尤其是在清偿款项数额较大的情况下,仅仅依据债权人的收据或书面证明材料只是佐证,而不能据此确认担保人已经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4. 担保人还款三年后还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法律分析: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如果在担保时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的,则为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在担保时无任何约定,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在还款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 担保人还清贷款有权起诉贷款人吗

法律分析:担保人还清贷款有权起诉贷款人。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借款人有能力偿还债务而又不去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后,作为担保人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及利息,人民法院是会受理,帮忙讨回公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6. 给人做担保,贷款人不还,银行起诉担保人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担保一般是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可单独起诉担保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归还贷款本息),没法拖,应诉与不应诉结果都一样,更不必浪费律师费。如果是一般担保,银行必须先起诉借款人,或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担保享有先诉抗辩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7.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不还钱,银行该找谁

你首先学习一下《担保法》,一切都会明白的。银行是在依法办事没有一点错。如果这位借款人真的还不起这笔贷款,那你算倒了黑霉了,你就替他到还清为止吧!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不还钱,银行不是该找借款人吗?为啥找我?

银行如果不找你,那么借款要“担保人”做什么?所谓“担保人”的存在就是为借款多一份保险。

借款人自然有偿还义务,借款人不还钱,银行肯定催促还钱了!借款人无钱可还或有钱不还,银行亦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

银行催款有如下选择:

首先,银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一并起诉于人民法院。追究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责任。同时追究“担保人”担保偿还借款的无限责任。

其次,银行只对借款人起诉于人民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放弃对“担保人“的诉讼权利(几乎没有可能性)。

另外,银行只对“担保人”起诉于人民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无限偿还责任。放弃对借款人的诉讼权力(借款人毫无偿还能力)。

你是借款的“担保人”,银行要求你偿还借款,承担借款的担保责任是正确的。银行甚至可以要求你单独、全部偿还借款亦是正确的。假若你替借款人偿还了银行的借款,你可以“追诉“于借款人,要求他(她)归还你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担保人是民间讲法,法律上叫做保证,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为借款人提供的一种信用担保。借款人还不出钱,银行可能到底找谁要钱得看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


先来说说责任比较轻的一般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人只是承担一般保证的话则不利局面会变得好一些, 因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银行在要求一般保证人替借款人还债前必须先做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到法院去起诉借款人,哪怕明知道对方还不出钱也得起诉;第二件事是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比如拍卖借款人的房产、车子之类的。

只有当借款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不足的部分才轮到一般保证人还。


再来说说责任非常重的连带保证人。

其实从“连带”二字上就能感受到连带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多大。古代有连坐制,连带保证责任也有点这样的意思。

连带保证人是不享有限速抗辩权的。换言之,只要借款人还不出钱或者不愿意还钱,银行就可以找连带保证人要钱。如果连带保证人不还,银行可以直接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银行来说,找谁还钱方便就找谁。如果银行知道连带保证人资金状况很好、很有钱的话甚至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求其替借款人还钱。



到底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呢?

第一,按照合同约定。如果主合同或者保证合同明确写明了保证人承担的保证形式的话直接看合同条款。

第二,如果合同上没有写或者写的不清不楚的话按照一般保证对待。 注意,这是民法典的新规定,以前的担保法规定的是直接按照连带保证对待。因此,民法典的实施对于保证人而言是比较友好的。

第三,银行借款时提供的合同上必然会写明按照连带保证对待。 这个很好理解,连带保证对于银行明显更加有利,故格式条款肯定得这么写。能不能要求银行把合同上的条款改成一般保证呢?你可以要求,但银行几乎不可能允许!保证人不愿意的话银行不借钱就是了,又不是银行求着借款人借钱,而是借款人求着银行放款。


做保证人时尽量让借款人提供抵押物

有的时候不帮朋友也不太好,帮了朋友又担心万一朋友未来还不出钱,银行找上自己要钱。

大家可以在做保证人的时候同时要求借款的朋友提供抵押物担保。 法律规定在借款人还不出钱的时候,如果既有借款人自己的抵押物又有保证人做信用担保的话先拍卖或者变卖了抵押物还款,不够部分才需要连带保证人还。

这个技巧能够尽量将连带保证人的风险降到最低。当然,最好还是不要做保证人,这是最安全的。


像楼主描述的这种情况,银行会依次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催收,如果不偿还贷款,将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以后不能达成调解,判决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期间银行还会对债务人或担保人的合法财产进行保全,以便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强制执行。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以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楼主还好意思问为啥找你?你不知道什么叫担保,什么叫担保责任吗?不知道的话去翻一下民法典看看。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不还钱,银行不是该找借款人吗?为啥找我? 感谢好友的提问,我来回答我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一, 在银行贷款中,担保人是要依法承担偿还借款人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的!但是,银行还是首先还是要向借款人进行追偿的!就是打官司到法院,首先也得拍卖借款人的财产来偿还的,如果实在是无资产可执行,那就要开始向担保人进行追偿了。法律程序大概就是这样的!

二,关于借款人没有钱偿还,那就得变卖家产来偿还的,如果没有家产变卖的话,那就说明,当年贷款时,银行放贷是有问题的!如果借款人也没有家产可拍卖,那就只能由你担保人来承担责任了。如果也是没有钱偿还本息,那也就只能是拍卖家产了,这就是担保人的偿债的“连带责任”了!如果实在无财产可执行,也就只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这样就给你今后的生活造成很多限制的!

所以,在亲朋好友向银行借贷时,要考虑好,能否为亲朋好友进行担保?是需要考虑清楚的,避免到最后的追责的时候,没有心理准备的?谢谢!

法盲,没法说清楚。

第一,你义气,把钱还了,不就完了?

第二,你胆肥,穷得叮当响,居然还敢担保?

第三,你交烂友,认人不清,只能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世人很奇怪,关于担保的纠纷有多少,一些人就是视而不见,最后落得一身骚,太不理智。

这个肯定要找你。我国法律规定,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你既然替别人担保,这个责任你是跑不掉的,别人不还,银行找你偿还是理所应当。你还款后,你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这也就是说追偿权由银行转给了你。以后替别人担保可要小心了。对道德品行不好的人,坚决不要担保,否则,最后的损失由你承担。

是因为你有钱咩

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银行可以同时找担保人和借款人追偿。

俗说说,馋人做媒,痴人做保。法律是严肃的,当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必须由担保人承担偿还义务。然后担保人可起诉被担保人追偿。

8. 主贷人不还款,担保人还款后可以起诉主贷人吗

可以的。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十二条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9. 我是担保人 还了银行的贷款 能起诉 借款人和担保人嘛

你是担保人,你已经还了银行的贷款,那么你可以起诉借款人,毕竟是借款人不还贷款,导致你担保人需要偿还银行贷款,你可以起诉借款人。

担保贷款,是这样的情况。

债务人到期没还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因此担保人是具有还款义务的,但是这一还款义务也是进行限制了的。更多关于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我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担保人要还钱吗?
借款人没还钱,担保人要还。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

二、还款义务是怎样
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冻结工资等方式。

法律依据:《担保法》规定,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工资等方式。

三、担保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担保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我并不建议您轻易当他人的担保人。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的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10. 担保期限以过,帮借款人还钱,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可以去起诉,只要你有借条在那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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