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相关税务处理
企业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金融企业应为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 ,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是省政府金融办批准成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因此企业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文件参考:冀国税函[2013]161号第七条规定,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利率是否可以按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在税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是省政府金融办批准成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因此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利率可以比照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在税扣除。
企业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企业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土地增值税可以据实扣除吗?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的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 金融机构 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通常未能取得金融许可证,不被认可为金融机构,因此企业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土地增值税往往不允许据实扣除,但是可以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Ⅱ 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在当代社会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都是必须要缴纳相关的税收的,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税收都必须缴纳,有些情况之下是存在着税收的优惠的,所以要及时的关注当地所发布的一些税收方面的政策,这样才能够获取相关的优惠政策内容。
Ⅲ 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包括几个方面
小额 贷款 以其操作手续简单,能及时解决中小型企业需求而赢得了广大发展市场。
而国家近年来对小额贷款及小额 贷款公司 的税收优惠越来愈多,那么都有哪些呢?我们带大家一起来细细梳理下。
一、增值税
(一)金融机构
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 贷款利息 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所得税
(一)金融机构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Ⅳ 海南小额贷款公司怎么缴税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依法缴税。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海南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是所有公司都必须缴纳的税务。
Ⅳ 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有哪些小额贷款公司收取多少税收
小额 贷款 公司 这几年为小中型企业提供了资金的缓冲,帮助其渡过资金断层,资金不足的压力,因此发展势头很猛,但是也会面临很多问题,那么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税收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呢?收取多少税收?
一、增值税
(一)金融机构
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 贷款利息 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所得税
(一)金融机构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Ⅵ 小额贷款公司要交哪些税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小额贷款的公司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是所有公司都必须缴纳的税务。小额贷款公司可以由企业的法人或自然人设立,但公司性质均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虽然自然人符合规定条件也可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但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依照本法的规定,就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
Ⅶ 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国家允许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
(一)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
(二)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三)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二、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计算公式如下: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政策是针对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国家允许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政策,适用于金融企业,而小额贷款公司没有金融许可证,虽然从事贷款业务,但国家有关部门未按金融企业对其进行管理,因此,税收上小额贷款公司不允许贷款损失准备金,如果计提需作纳税调增处理。小额贷款公司可选择两种方法:一是实际发生坏账时会计作为损失税收上进行税前扣除处理;二是会计上按百分比或分类计提法计提坏账准备,税收上进行纳税调整,实际发生坏账时税收上进行税前扣除处理。
Ⅷ 小贷公司怎么交企业所得税
小贷公司怎么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小贷公司怎么交企业所得税,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税收分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5、行为税:印花税、屠宰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6、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7、利润税:所得利润(非收入)乘以3%
NO.1 问:我公司是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长期从事对农户的小额贷款业务,请问企业所得税上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第二条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同时需注意该文件第四条规定,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下贷款。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下贷款。第五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的优惠政策。
NO.2 问:请问金融企业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符合文件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第一条规定,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3)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4)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同时文件第三、四条规定,所称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拓展内容】
预缴企业所得税实务常见问题
问题一
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填报说明规定: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其中表间关系: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即公式: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因此,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问题二
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不能弥补本年度前几个季度亏损?
【例】四季度有利润,但是本年累计后仍为亏损,网上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解答:网上报税系统中,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以累计数为计税依据。累计数为负数,企业所得税季报应零申报。
【例】企业一季度是负利润的,而第二季度是有利润的,请问所得税按第二季度的利润交,还是按一至二季度累计利润交的?
解答: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度汇缴,季度预缴计算,1—2季度累计利润总额为正数时,乘以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为零或负数时,不用计算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也可以弥补本年度亏损。
问题三
企业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尚未取得的成本、费用发票,所得税如何处理?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问题四
所得税预缴阶段是否作成本费用常规的纳税调整?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颁布的季度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9行=4行+5行—6行—7行—8行。
第10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25%。
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1行=9行×10行,且11行≥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9行×10行。
因此,对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中涉及的诸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财务费用等资产与成本费用的扣除相关涉税事项,企业也只需要按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通俗的说一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都没有“纳税调整”一项,所以说不需要诸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财务费用等资产与成本费用的扣除相关涉税事项,企业所得税预缴时不需要纳税调整。
问题五
企业所得税预缴表营业成本含期间费用吗?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颁布的季度申报表及填表说明:该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因此,该栏不包括营业外支出和期间费用。
;Ⅸ 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税务人员审核农户小额贷款是否符
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规定,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三十万元。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不是本法规定的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选择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