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个人贷款保证担保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担保银行个人贷款的主要形式如下: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
3、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B. 为他人担保银行贷款算不算个人负债
算。担保银行贷款会体现在你的个人征信系统(人民银行)里,在贷款未结清前计入个人负债
C. 中国银行个人经营贷款担保是什么
中国银行个人经营贷款担保:
支持借款人名下房产/土地抵押、存单/国债等金融权益质押、担保公司担保、信用等。单笔业务可以由多类担保方式提供组合担保。各类抵(质)押物的准入及抵(质)率遵照中行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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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银行贷款担保人和紧急联系人可以是1个人吗
银行贷款担保人和紧急联系人不可以是1个人。
贷款联系人不是担保人。贷款联系人是指用户申请贷款时,在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姓名、手机号,在贷款机构无法联系到贷款人本人时,贷款机构就会拨打联系人的电话。至于担保人,则是贷款中承担担保责任的用户,担保人与联系人的定义完全不同。
用户申请网络贷款,为了降低逾期的风险,贷款机构会要求提供1-2位联系人。而用户申请贷款,除了担保贷款必须要有担保人之外,其余的贷款要不要担保人,以贷款机构提出的要求为准。担保人为他人担保后,征信中将会出现担保记录,一旦贷款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会受到影响。
E. 银行的个人贷款怎么分类,你弄清楚了吗
我们都知道,银行的个人 贷款 种类繁多,分类标准也较多,各家银行个人贷款品种名称称谓与数量不尽统一,差别较大。那么,银行的个人贷款究竟是怎么分类的呢?
一、按贷款用途进行分类
按贷款用途进行分类,包括个人消费类贷款和个人经营类贷款。
1、个人消费贷款,是指用于购买住房、自用汽车、大额耐用消费品、家庭装修、教育机构、健康医疗、休闲旅游以及符合银行要求的其他消费用途的贷款。
2、个人经营类贷款,是指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购置商业用房、再就业以及符合银行要求的其他经营用途的贷款。
二、按贷款担保方式分类
1、个人抵押贷款,是指主要采取抵押担保方式获得的贷款。
2、个人质押贷款,是指主要采取质押担保方式获得的贷款。
3、个人保证担保贷款,是指主要采取保证担保方式获得的贷款。
4、个人信用贷款,是指借款人未提供任何担保措施,仅凭个人信用从银行获得的贷款。
三、按贷款模式分类
1、间客式个人贷款,是指借款人在银行合作特约销售商(含房地产开发商、汽车经销商、农用机械设备经销商和大型商场)处购买商品,在银行发放以所购商品为用途的贷款时,由合作特约销售商提供保证担保的一种贷款操作模式。
2、直客式个人贷款,直客式个人贷款是相对于间客式个人贷款而言的,是指借款人在销售商处购买商品,银行发放以所购商品为用途的贷款时,无须由销售商提供保证担保,而是银行直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一种操作模式。
四、按贷款资金来源分类
1、自营贷款,即指银行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向借款人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银行承担,并由银行负责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有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仅指自然人),用途、金额、期限、 利率 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银行只收取 手续费 ,不承担贷款风险。委托贷款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其他委托贷款。
五、按贷款期限分类
1、个人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的贷款。
2、个人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贷款。
3、个人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
个人中期贷款和个人长期贷款合称个人中长期贷款。
六、按贷款是否可循环分类
1、个人循环贷款,是指在一定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2、个人非循环贷款,是指不可循环,一次授信使用的贷款,国内银行绝大部分个人贷款均属于非循环贷款。
银行目前存在的个人贷款种类就给大家介绍这么多了,这六种分类方式,不知道你是不是已经清楚了呢?
F. 个人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
成为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G.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如果你的某位朋友在银行贷款了,而你正好是担保人,你的朋友没有办法还清债务,这个时候法院或者是银行,就会要求你来帮助你的朋友偿还债务。
2.不仅仅需要偿还债务,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也就是债务人他没有办法履行的一些义务,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总的来说,担当某个人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很高的,如果这个人不讲信用,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债务,而拒绝偿还,或者是将这个锅推给担保人的话,担保人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的。
3.情节比较轻的话可能就是进行赔偿,情节较重的话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我们在担当他人的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不可因为对方是自己的朋友或者是亲戚家人,就放松警惕。我们还要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是否有能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