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担保人不是本人签的字有效吗
担保人没有到场签字的贷款合同合同有效,但是担保条款不生效。担保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担保合同的那部分无效,借款合同是否要根据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⑵ 如果借款合同的担保人不是本人签字,但是有公章,合同生效吗
非本人签字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区分以下情况确定:1、本人授权他人代为签订合同的,他人所签订的合同对本人也具有法律效力。2、他人未经授权代为签订合同的,本人不承认其代理权限的,合同权利义务由签字人承担,对本人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已经签订的合同,如果在合同中签署名字的人非本人签署的话,除收养协议、离婚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牵涉到人身性质的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签以外,合同的效力则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判定。如果代签人获得了本人的授权委托,并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代签合同,此时的代签行为有效,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如果代签人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委托,私自以他人名义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话合同的效力依法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引发的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与否取决于本人的追认行为,本人追认的,合同对本人产生效力,本人没有追认或者拒绝追认的,合同对本人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这时的合同并没有效力。合同的代签需要符合合同法中的规定,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⑶ 贷款担保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
法律分析:是无效的。借款合同必须要有借款人本人签字。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可以起诉。 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面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⑷ 贷款合同,其中一个担保人的签字不是本人所签,这个贷款合同是否有效还是只是免除了该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不是本人签字,不影响合同对其他实际签章人员的效力,也就是说合同还是有效的
对于担保人,由于其没有直接在合同上签字确认,是否对其有效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签字人得到授权,或者合同其他方有合理理由认为签字人得到授权,那么担保人还是要承担合同责任
2、排除上一条的情况的话,担保人不承担合同责任
⑸ 担保人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
法律分析:签订协议的,有担保人的,必须有担保人亲自签字,否则,担保人不承担还款责任,由签订协议的一方还款。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根据以上规定担保人不是本人签字不承担担保责任。
⑹ 担保人没有签字的担保有效吗
担保人没有签字的担保不具备法律效力。担保协议经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并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被担保人没有签字,没有在场的,不影响担保协议的法律效力。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没有签字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