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是不是得先交保险金才能下款
有些银行是有这样的条件的,但是呢,不是所有的银行都必须要买保险的,以前我办的就是不需要的。
⑵ 办理银行房产抵押贷款,要交保险费吗
不需要,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去银行指定机构评估房产;
面前银行;
银行报卷和审批;
审批通过下批贷函;
到当地的建委做抵押登记,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分行约额度;
银行放款;
银行贷后审查;
借款人偿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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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做银行抵押贷还需要买银行保险吗换完抵押贷,保险能退吗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还完
可以退
,若向银行贷款的借款人提前偿还完所有的房贷,那么按照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可以携带好保单、提前还款完毕的证明等资料,前往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在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时,银行会要求业主必须要购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为了保证贷款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收回,
为了保证房屋作为抵押物的安全,因此,其第一受益人为银行,且在还清贷款之前,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是无法变更受益人的,只有在还清了贷款之后,业主才可以退保或者更改受益人。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还完可以退,若向银行贷款的借款人提前偿还完所有的房贷,那么按照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可以携带好保单、提前还款完毕的证明等资料,前往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
⑷ 杭州桐庐邮储银行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交保险费吗
杭州桐庐邮储银行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交保险费。在杭州桐庐邮储银行房产抵押贷款,也就是用房产证作为抵押办理的商业贷款,是需要交纳保险费用的。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⑸ 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是不是得先交保险金才能下款
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话,有的贷款银行需要交纳保险金,所以需要先交保险金之后,才会给你放款。
房屋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目前比较流行的贷款方式,适合资质和信用一般,名下有符合条件的抵押物的用户,提供凭证就可以申请额度高的贷款。那么房屋抵押贷款怎么申请呢?完成这些申请流程就可以了。
1、选择贷款机构: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首先且关键的一步就是选择正规的贷款机构,虽说银行贷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审批速度和贷款要求相对较慢且较高。而民间借贷虽说利率多,但是审核要求低,办理速度快。所以说,选择一个合适自己的贷款机构是整个贷款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2、递交申请及申请材料:选择合适的机构后便可带申请机构要求的材料来提交申请。
3、初步审核:贷款机构会对我们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初步的审核,审核需要符合相关的要求。
4、评估:一般贷款机构特别是银行都要求到指定或者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时会收取评估费,不同机构的收费可能不太相同,另外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5、审批贷款签合同:贷款机构会根据之前提交的材料和评估报告再次进行审核,审批通过之后就会跟你沟通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问题,沟通好之后就可以签订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放款。
综上所述,房屋抵押借款能贷多少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因为这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大家还是需要在办理房屋抵押借款之前了解清楚房屋的评估因素和办理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⑹ 办理抵押贷款为什么要买保险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那么如果借款人到期还不出,银行就要处理房屋,不保险万一发生火灾,那就没房屋了
⑺ 个人住房贷款是否必须买保险
办理房贷一定要买保险的。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大多数银行都有“强制性”的规定,必须同时购买“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二十六条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7)动产抵押贷款要办理保险吗扩展阅读:
根据《贷款通则》:
第四十五条借款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途径,逃避银行债务,侵吞信贷资金;不得借承包、租赁等途经逃避贷款人的信贷监管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的借款人的债务重组,应当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还本付息事宜。
第四十七条贷款人应当要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四十八条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
第四十九条贷款人对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依据所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将贷款债务落实到新的企业法人。
第五十条贷款人对合并(兼并)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合并(兼并)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合并(兼并)企业或合并后新成立的企业承担归还原借款人贷款的义务,并与之重新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
第五十一条贷款人对与外商合资(合作)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继续承担合资(合作)前的贷款归还责任,并要求其将所得收益优先归还贷款。借款人用已作为贷款抵押、质押的财产与外商合资(合作)时必须征求贷款人同意。
第五十二条贷款人对分立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分立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分立后的各企业,按照分立时所占资本或资产比例或协议,对原借款人所欠贷款承担清偿责任。对设立子公司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子公司按所得资本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和偿还母公司相应的贷款债务。
第五十三条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第五十四条贷款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参与借款人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债权债务的处置,对于破产借款人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的贷款债权,贷款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权按法定程序和比例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