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阿里小贷是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模式么
是的,基于大数据。
延伸(来自公开):
14年2月20日,阿里金融旗下阿里小贷首次向外界透露了其独特的大数据授信审贷模型——水文模型。
水文模型的学术定义是将自然系统符号化,通过数学模型模拟水文现象。
而阿里小贷的水文模型,可以理解为建立庞大的数据库,不仅包括贷款客户自身长期的数据变化,还有参考同类企业的数据情况,以这些数据为依据,通过数学方法以及各种参数,判断客户未来的情况。
最终在阿里小贷业务决策中,水文模型将为公司决策层提供客观的分析和建议,并对业务形成优化。
举例来说,如果某个店铺的旺季是夏天,每年夏天销售都大幅增长,那么每年夏天,这个店铺对外投放额度也就会上升。通过阿里小贷的水文模型,可以按照历史数据,判断出这一店铺在这一时期的资金需求。
同时,对比该店铺其他时间的数据,判断出该店铺各个时段的资金需求,从而向店铺给出恰当的贷款。
相反,如果不进行对比,只是以夏天销售旺季的数据作为依据,那很可能为该店铺提供过多资金。
在水文模型的帮助下,阿里小贷迅速发展,2014年2月,阿里小贷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700亿元,服务小微企业超过70万家,不良率小于1%。其中,2013年新增贷款1000亿元。
不过阿里的水文模型可能只是用于阿里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对传统小额贷款公司来说,这一模型有一定壁垒。
阿里小贷主要是淘宝贷款和阿里贷款,提供的服务主要是淘宝(天猫)信用贷款、订单贷款以及阿里信用贷款,和传统小额贷款公司不同,阿里的客户主要是淘宝、阿里巴巴上的店铺,由于这些店铺通过淘宝和阿里巴巴平台经营,所以阿里小贷可以轻易获得客户的历史数据。
大数据的优势,可能只有网络、腾讯这样同一级别的互联网巨头可以媲美。目前网络小贷公司也已在2013年9月获批,服务对象优先考虑网络推广的客户;腾讯旗下财付通的财付通小贷于2013年11月获批,财付通小贷目标客户是腾讯旗下电商企业。
网络和腾讯本身互联网基因以及旗下小贷公司的目标客户,决定了他们可以和阿里小贷一样建立完善的数据库,并建立大数据模型。这是传统小额贷款公司所不具备的。
或许当互联网小贷公司建立完备的大数据模型以后,一场小额贷款的互联网VS实体公司的战役将展开。
② 延吉小额贷款公司哪个可靠
延吉市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市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北京百川泉农业成员,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通过大数据分析,延吉市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行政许可。所以延吉市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可靠。
③ 小额信用贷企业纷纷进行品牌升级,未来或发展更好
上周,小额信用贷领域的创业企业浅橙科技宣布进行品牌升级,由单业务平台转向针对B端、C端的多业务组合。在此前, 用钱宝 、掌众金融等公司也宣布进行了品牌与业务升级。 而也是在最近,以大标模式为特色的老牌 网贷 平台红岭创投宣布三年内清盘网贷业务,未来将向投资银行转型。这意味着红岭创投将退出互金领域。 小额信用贷与网贷业务模式不同,不过小额信用贷企业业务的扩宽与红岭创投在互金领域的退出交织在一起,还是反映了一个现实: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借贷方面就是“小额+金融科技”,大额 贷款 加上传统银行模式在互金领域缺乏适应性。 正是因为金融科技的作用以及 “小额信用借款”这样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提供的服务,小额信用贷在国内发展迅速,逐渐成为一项非常典型的互金业务。当然,小额信用贷当前也面临市场竞争、资金面、监管等诸多压力。
浅橙科技业务升级 上周的7月26日,浅橙科技在上海举办发布会,宣布业务与品牌升级。浅橙科技此前主要业务平台是“现金卡”,为23-35周岁的年轻人提供小额、短期的借贷信息撮合服务,额度从1000到5000不等。2016年12月,现金卡完成由51信用卡、和盟创投、泛城资产共同投资的1亿元A轮融资。今年4月份,又完成了由天图资本、51信用卡投资的B轮融资。截止目前,浅橙科技注册用户超千万,借贷用户超过百万,单日最高撮合量超过8万单。 此次业务升级,从之前的单业务平台现金卡,升级到面向B端和C端的多业务平台。在C端,主要提供小额、短期,偏消费、偏周转性质的借贷信息服务,具体产品包括“现金卡”、“现金360”、“现金白条”,实现风险定价、梯度服务、借款管理服务;在B端,帮助提供风控审核及金融科技输出服务,主要包括“信贷云”、“前程数据”、“贷后管家”三款产品。 这样的业务升级可以理解为:此前浅橙科技在短期小额信贷领域积累了一定的客户数量、数据与金融科技水平,下一步依据这些业务积累,做业务的横向拓展,除了小额信用贷业务,还通过“现金360”为客户提供借款信息管理服务,解决用户寻找更适合自身的借贷产品、管理信用的需求。 “现金白条”是基于场景的借款,目前计划在游戏、直播打赏等领域做场景拓展。浅橙科技积累了千万用户,目前为之提供借贷服务的用户比例大概在20%左右。其他未被满足的客户,可以为其推介其他产品。这是在C端拓展业务上的逻辑。 这种业务思路在整个互金行业如今比较常见。从最近接触到的案例看,宜人贷在打造开放平台,当客户的贷款需求超出平台的借款额度时,会向合作伙伴来推荐客户,获取一定的佣金。房抵贷业务平台房互网在获客上与 京东 金融、网络金融、金蝶等大流量平台合作,由这些平台来推荐有住房抵押贷款需求的客户。 在B端,业务横向拓展主要是基于已经形成的大数据风控能力,在贷前风控、贷后 催收 等方面做技术输出。
用钱宝、掌众金融等公司之前也进行了品牌升级 目前小额信用贷领域的主要企业包括用钱宝、掌众金融、2345贷款王、量化派、浅橙科技等。在浅橙科技品牌升级之前,用钱宝、掌众金融都有相关的动作。 今年3月28日,在宣布融资的同时,用钱宝宣布品牌升级为智融集团,未来将从三个方向提供服务: 第一,用钱宝手机APP接下来会提供“千人千面”的产品,提供不同的额度及分期; 第二,打造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风控系统--I.C.E.,通过人工智能的方式对人进行风险定价,不仅用于自身产品,还可以实现对外输出的风控技术。 第三,通过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自动化技术搭建信贷过程管理平台“慧诚帮帮”,独立提供信贷过程中的全流程服务。 4月初,掌众金融也宣布品牌战略升级,由“掌众金融”升级为“掌众金服”,从过去单一的网络借贷延伸到更多领域,输出风控能力,将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及互联网小贷等达成合作,提供借款的品种选择更加多元化。 从几家公司的动作看,普遍在小额信用贷之外探索一些新业务,其中做技术输出是普遍的方向,向传统金融机构提供大数据风控等方面的解决方案。此外就是信贷产品的撮合。当然,各项业务都还在探索阶段,距离形成一定业务量并贡献业绩还尚远。
为什么都青睐品牌与业务升级 位于头部的小额信用贷企业大都在做品牌升级,增加业务线,业务逻辑主要在于: 一方面这是用户、数据、技术积累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用户积累到一定程度,需要多维度的金融服务,以使用户停留在平台上。用户在收入水平提高后,需要更高额度的金融服务,如果没有合适的产品推荐给客户,则面临辛苦积累到的客户资源流失掉的问题。做业务上的多种探索就成了必然选择。另外,数据资源与技术有了一定积累,使用的边际成本很低,做技术的对外输出,在形成一定收入的同时,也使得合作伙伴具备服务于普惠人群的技术能力。 另一方面是增强业务稳定性、提升估值以及加强品牌建设的需要。单一的小额信用贷业务虽然目前利润率高,但面临着利率、服务费等方面的监管压力,以及欺诈等市场风险,未来行业会回归到合理水平。在这项业务之外,基于已经形成的业务基础,探索出一些相关的业务,可以增加营收来源,增强业务的稳定性,对于估值也有好处。 另外,行业里的一些乱象如高利息、高坏账等,以及媒体的大量报道,使得整个行业受到质疑,品牌升级后对于企业形象也是一种保护。
互联网金融的宿命就是小额加金融科技 小额信用贷是最近两年兴起的互金业务,到现在已经成为互金一个重要的细分领域。特点就是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做小额贷款,服务于传统金融服务不了的人群。围绕该行业,市场存在一定的质疑,如利率是否过高、低收入群体增加负债率是否合理、暴力催收等,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行业还在经历繁荣期,而且几家主要的平台还都在横向拓展业务。 小额信用贷能够发展起来,主要还是遵循了互金的基本规律,即运用新兴技术去做传统金融做不了的业务,如缺乏信用记录的客户群体的信贷服务。这是互联网金融的优势所在。 不押注于金融技术,而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以传统模式去做类似银行的对公业务,很难走通。红岭创投就是明显的例子,创业多年来,以大标模式闻名业界,将企业借贷需求搬到网上来解决,交易规模确实很大,团队也以银行出来的高管为主。但能抢到的项目往往是银行不愿意放贷的项目,质量一般,红岭创投也因此踩了不少雷,积累了一定坏账,公司也处于亏损状态。 2016年底,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曾表示,随着网贷监管办法的出台,限额让网贷的生存空间受限制,今后将重点关注智能投顾、金融IT等金融科技,以及金融大数据解决方案等。不过转型肯定是困难的,而且红岭确实缺乏这方面的积累。 从这个角度看,小额+金融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标配,在大额的企业信贷领域,互联网金融还没找到合适的技术来提升风控效率与能力,毕竟企业是个组织,不像个人一样有丰富的行为数据,现在的大数据风控技术很难派上用场。这就使得互金跟银行相比完全没有优势。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做针对个人用户的小额信贷,是当下互联网金融的宿命。
小额信用贷行业在资金、市场竞争、监管等因素作用下,未来或有调整 当然,小额信用贷行业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 从行业秩序来看,目前行业鱼龙混杂,一些企业的不当行为让行业形象受损,也使得行业面临较大的监管压力。整个行业需要建立起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从资金来源看,小额信用贷的资金往往来自于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ABS等,不向公众募资,这样不会扩大社会风险,但资金依赖持牌金融机构,在市场资金面紧张的情况下,可能会有放贷困难等情况,影响业务的开展。 此前有媒体报道现金贷产品“飞贷”出现借款失败的情况,提示原因是合作银行信贷政策收紧。资金端受制于人,在市场流动性好的时候不是问题,在流动性差的时候可能成为大问题。当然,能否从金融机构拿到资金,跟自身的风控实力也有关系,如果风控能力得到金融机构认可,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障。 从监管情况看,未来监管层可能对利率与服务费水平与征收方式、催收方式、数据隐私保护等多方面提出严格的监管要求,对行业的影响会比较大,尤其是如果对利率与服务费水平作出限制,可能影响很多家平台的盈利模式。 从市场开发的角度看,理论上小额信用贷的潜在客群,即未被银行服务到的人群,规模可能达到几亿,但小额信用贷服务的人群集中在22-35岁左右,不能借贷给未成年人以及学生群体,年龄较高的群体需求又可能较小,这样能服务的人群会受到一定限制。而市面上有大量的小额信用贷,未来的获客成本将会越来越高。 综合来看,在市场与监管压力之下,预计会有一部分劣质平台逐步退出市场。不过行业也不会过分集中,贷款市场从来就是在头部形成若干家服务商。预计小额信用贷服务也是如此,规模较大的服务商可能会有十几家甚至更多,位于行业的头部。毕竟能够做到行业前列的公司,往往在资金端、用户规模、技术能力等方面都差距不大,不同服务商之间的服务差异性不大,彼此之间难以取代,对于用户而言,在这些服务商之间进行切换,成本并不高。市场很难形成少数企业独大的局面。
④ 小额贷款公司是不是骗人的
小额贷款公司有贷款费用高的风险。小贷公司的申请门槛较低,因此承担的放贷风险自然也相对较大,在高风险高利润的贷款行业中,收取的利息一般也会高于银行。另外,此类公司的贷款骗局多。有不少穿着小贷公司“外衣”的不法分子,对于用钱心切的借款人实施诈骗行动。因此,在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一定要小心谨慎。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如有资金周转需求,推荐你用度小满,即原网络金融,2018年完成拆分,实现独立运营,公司背景是一家成立于重庆的金融信息技术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正规持牌运营,旗下主要是有钱花信贷服务,有网络品牌背景及技术支持。
另外,度小满公司还有理财、钱包支付、保险经纪等业务,并相应取得了证券期货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及保险中介许可证,证照齐全公开,符合国家监管。
有钱花贷款额度500元-20万元不等,年化利率7.2%起,1万元借1天利息2元起,贷款期限长,按日借款,次日可还,按日计息,无抵押、纯信用、全流程在线凭身份证和银行卡申请,最快30秒审批、1分钟到账,无任何隐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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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风控技术,全程对个人信息进行加密以及监控保护,每次贷款放款,均需要核验密码等验证项,且只能放款至贷款人本人名下银行卡,可以放心使用。
⑤ 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法律分析:该办法是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防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来的。
法律依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运用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内生数据信息以及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其他数据信息,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贷款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第四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督促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金融监管部门(以下称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审查批准、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对极个别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查批准、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⑥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有什么规定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
(一)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三)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
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四)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
(五)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六)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二、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二)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安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督导。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应严格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规范贷款发放活动。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的规范整顿工作,由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负责开展,各地整治办配合。
四、持续推进,完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各地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应当结合《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19号)要求,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
五、分类处置,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力度
(一)各类机构违反前述规定开展业务的,由各监管部门按照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同时,视情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协助各类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网站、平台等,有关部门应叫停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对于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会指导下,各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对于借机逃废债、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的,加大处罚、打击力度;涉嫌非法经营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三)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切实防范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六、抓好落实,注重长效,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效果
(一)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明确各类机构的整治主责任部门,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顿计划,压实辖内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抓紧建立属地责任与跨区域协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守住风险底线。
(二)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各地应当引导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各地应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提高民众识别不公平、欺诈性贷款活动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各地应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等渠道,对提供违法违规活动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形成有效震慑。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规范整顿。对监管责任缺位和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六)各地应将整治计划和月度工作进展(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银监会),并抄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
(6)小额贷款公司大数据扩展阅读
《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第八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