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发商为什么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有什么条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1、 有合法的身份;
2、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发商为告知购房者结果:
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将已出卖的房子进行抵押给第三人的,是欺诈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2. 你买了二手房子办房产证时才发现他用房子抵押贷款了怎么办
用房子抵押贷款。是不允许出售的。他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你买房子属于受骗。这房子现在还不属于是他自己的。因为房子抵押贷款,贷款还没有还清。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现在解决办法你就找原房主退房。返款。如果这个实行不同,你就得起诉,追回你的房款。再有,他尽快把贷款还清。把房产证给你。在更名过户。不然他不还款。这房子你就买潮了。
3. 我购买的房子被开发商抵押贷款了
法律分析:如果贷款抵押合同先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的,出售转让行为无效;另外,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据上述规定进行索赔。在必要的情况下,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责任,还可要求开发商支付未按时办理备案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4. 全款买房 然后 再抵押去银行贷款划算吗
全款买房然后再抵押去银行贷款划算。
先来计算贷款利率,以20年等额本息,贷款100万来计算
首套房按揭,大部分银行,涨幅BP(基点)为1.03(以当月LPR更新数据为准);
二套房按揭,大部分银行,涨幅BP(基点)为1.28;
抵押贷款利率,以光大银行20年等额本息为例,年化4.85%;
孰高孰低,一眼就看出来了
最新LPR为4.65,首套房的执行利率为5.68
计算一下:
前后节省167-156=11万,提前还款政策以及贷款金额都一样。
这种“先买再贷”的方式,就更加适合购买首套没有公积金和买二套住房的客群。
综合分析:有以下五大优势
1、可议价空间。全款购房,在卖方来看会更加倾向。他一方面可快速回笼资金,二方面可以避免做贷款当中的差池(审批时效,征信问题等)。因此在购房价格上,就有更大的议价空间。
2、可节省税费比例。全款购房不用在意网签价格,当中的税费,往往可以省下一笔资金。
3、利率低。以目前的武汉市场,按揭贷款(不含公积金贷)年化利率一般为5.68,二套利率为5.93左右。抵押贷款利率今年是屡创新低,3.85-4.85%,最长可贷20年(今年还会有政策性补贴)。
4、可贷金额高。按揭贷款的可贷成数(首套房7成,二套房5成)抵押贷款的额度(可以做到6-7成,高的可以做到8成,10成),且无视首套二套。
5、速度快。按揭贷款一般审批周期为1-2个月,抵押贷款审批周期2-3个工作日。可以助您以最快速度,锁定心仪的房子。
不过,有优势就有劣势:
1、无法使用公积金。由于属于房产抵押类贷款,无法使用公积金还贷。
2、不适合期房办理‘必须现房,马上可办理房产证的,才可以进行抵押。
房抵贷贷款利率不高,贷款年限最高还能达到20年:
更重要的是房抵贷最高能贷到与房屋价值相同的贷款。这就相当于是空手套白狼了,真正的零首付购房了。但也因为如此,房抵贷最终还是成为了楼市当中的风险,原本首付就是为了有效的抵消房贷带来的风险.现在有了房抵贷风险就被放大了。
现在想要申请房抵贷就没那么容易了,个人只能申请小额的,大额的则需要抵押人有企业才能完成。所以说抵押贷虽然香,但却很伤身,买房还是老老实实的贷款比较好。同时也不要总想着投资房产,因为闭着眼睛买房赚钱的时代真的已经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