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行会计关于抵押贷款的分录
(1)借:银行存款
80.00
借:其他应收款--贷款保证金
20.00
贷:短期借款
100.00
(2)借:财务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3)设备评估、咨询费用(按对方开立的发票金额)
借:管理费用--评估咨询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由于是设备抵押,不影响你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故设备作为固定资产不做会计分录,可以在被抵押的设备明细账备注从何时办理100万期限为多久等记录。
⑵ 贷款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怎么做
贷款的核算:
1.初始计量:
借:贷款—本金(贷款合同规定的本金金额)
—利息调整(差额,或贷记)
贷:吸收存款/存放中央款项等(实际支付的金额)
2.后续计量:
(1)确认贷款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合同本金×合同利率)
贷: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或借记)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收到贷款利息:
借:吸收存款/存放中央款项/存放同业
贷:应收利息
(3)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贷款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或借记)
应收利息(若存在应收未收利息时)
(4)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此时应将“合同本金×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进行表外登记,不需要确认。)
借:存放同业等(减值后收到的本金或利息)
贷:贷款—已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摊余成本-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后续计提减值时不需要再将本金与利息调整转入“贷款—已减值”,因为在第一期减值时已经做过处理了。)
(5)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同时,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登记的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6)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
借:贷款—已减值(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吸收存款/存放同业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贷款—已减值资产减值损失(差额,或借记)。
⑶ 抵押贷款发生的手续费怎么记账
1、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2、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3、管理费用具体内容包括: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4、管理费用的账务处理:
1)直接支付费用:属于直接支付费用的主要业务有招待费、审计费、诉讼费,土地使用、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
2)转账摊销费用:属于转账摊销费用的项目有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坏账准备等。
3)预付待摊费用:预付待摊费用主要是指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4)预提应付费用:预提应付费用是指采用预提方法核算应由本期负担,而在以后各期支付的费用。如企业选择预提方法核算固定资产大修理费、企业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等。
⑷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会计处理有哪些
商业银行关于贷款业务应当设置的会计科目主要有“贷款”、“贷款损失准备”、“资产减值损失”和“利息收入”等。“贷款”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设置“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是“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银行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计提的贷款减值所形成的损失。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人“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利息收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确认的利息收入,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⑸ 用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会计帐怎么做
主要看借款人是谁,例如:
借款人为个人,同时贷来的款项也是个人使用,不用入账。
借款人为个人,贷来的款项是公司使用,公司入账科目一般为”其他应付款“。
借款人为公司,同时也是公司使用这笔款项,应计入“短期借款”。
借款人为公司,个人使用,其实差不相当于公司贷款后放贷给个人了,应该计入“其他应收”,一般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及时出现也不能让放款银行知道,因为这样就是改变贷款用途了呵。
⑹ 商业企业用库存商品抵押贷款的会计处理,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短期借款
因为库存商品虽然抵押,但产权上仍然属于贷款企业,所有权没有转移,无需帐务处理。
⑺ 简述贷款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保户质押贷款”科目。 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⑻ 用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会计帐怎么做
用房屋作抵押到银行贷款,会计上不需要做什么复杂的业务,是一个简单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