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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12 08:13:14

❶ 怎么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去哪里提交申请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借款主体资格审核即可,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即可。

以黑龙江省为例,依据《黑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作为借款人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应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借款主体资格审核,且经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审核后,具备相关创业能力,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

经市县政府同意,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上限,相关创业担保贷款由同级财政部门自行决定贴息,具体贴息标准和条件由各地自行确定,因此而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承担。

(1)央行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大学生创业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发展空间。

2、丰富创客资源,培育创客人才,提升创客服务。鼓励高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类场地资源改造建设创业孵化载体,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3、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开展公益性创业项目征集活动,完善创业项目资源库建设,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和开发创业项目,并健全创业项目准入、更新和淘汰机制。

❷ 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一、 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怎么确定?贷款利息个人承担部分与财政贴息部分怎么分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_2020_21号)精神,我省“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250BP(即2.5个百分点),我省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150BP(即1.5个百分点)。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什么是LPR和BP?

_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基础利率)。

_ BP即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支付利息及财政贴息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小李经营了一家服装店,并以个人身份申请了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已知现行1年期LPR为3.85%。则:

小李贷款利息为:(3.85%+150*0.01%)*20万元=10700元

其中:个人承担:(3.85%-150*0.01%)*20万元=4700元

财政贴息:10700元-4700元=6000元

二、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期限是多久?怎样还款?

贷款额度:1.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额度为最高20万元。2.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上限110万元。3.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1.“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退休年限)。2.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还款方式: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2.“贷免扶补”贷款分3次还清(贷款合同签订日起第12个月还10%,第24个月还20%,第36个月还70%)。3.小微企业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4.借款人与承贷银行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三、 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省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四、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1. 申请人在嵩明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含网络商户),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2.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或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

3.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4. 申请人无不良征信记录,且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五、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注销了营业执照的,怎样处理?

营业执照是创业者从事生产经营和创业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鉴别创业者是否真正从事创业活动重要依据。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须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申请注销。私自注销营业执照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由贷款承办单位向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借款人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时整改的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整改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不满12个月的或经查证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贷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且经查证不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暂不收回贷款本金,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中止财政贴息,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已经拨付的贴息资金收回,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3. 创业项目已停止同时又经营新的创业项目的,属于经营项目转向,创业者在经营转向后3个月内主动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补办新项目的营业执照和补齐有关经营转向的资料,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补齐有关资料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六、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怎样处理?

劳动者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就业的,称为单位就业;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称为创业就业。已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又被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应加强对此类创业贷款的跟踪管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 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但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贷款监控管理,防止贷款风险和骗取财政贴息情况发生。

❸ 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是多长

所谓创业担保贷款,是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吸纳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由政府出资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经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银行发放贷款,并享受国家贴息的一种政策性贷款。如何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申请人向创业地担保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进行征信查询。符合条件的,经现场审核合格后,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对象,个体创业者。是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就业或合伙经营的下列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残疾人、返乡创业和就近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等(以下简称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符合贷款条件企业。是指安置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30%(100人以上含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用工备案的中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其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吸纳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享受财政全额贴息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财政部门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补助。

❹ 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贷款申请所需条件:

1、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资金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3、结算账户

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4、贷款担保

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4)央行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四部门联合通知要求:确保创业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2018年10月23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规范发展,确保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通知要求,各经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信贷业务管理,依托现有信贷管理系统,加快履行内部程序,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在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现有贷款业务品种中区分“创业担保贷款”品种。

二是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中,区分10类借款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根据通知,各经办银行应将本行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数据时,应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创业担保贷款数据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数据。

❺ 国家扶贫创业基金怎么申请,可以向银行贷款多少普通农民家庭可以吗

国家扶贫创业基金在当地政府与农委申请,这个基金是农发行与农行管理的贷款。这种贷款是小额贷款,贷款额度2000-20000元。普通农民家庭只要有国家扶持项目是可以申请的,应该是低息或免息的。您本人可以去当地政府扶贫办咨询。

根据山东省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对借款人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借款人无需提供抵押及反担保等措施。

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信用评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贫困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并需提供必要的抵押及反担保措施。

(二)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2年,对信誉良好、还款及时的,可申请再次贷款,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年。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超过2年的,只担保不贴息。

(三)对借款人的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合理确定,原则上在贷款基准利率(合同签订之日)上加点不超过3个百分点;对单位的贷款利率,鼓励经办银行执行基准利率,原则上上浮比例不超过20%,最高上浮比例不超过30%。

(5)央行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申请使用基金的程序如下:

(一)私募征集:按照引导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基金运营管理机构以非公开方式征集拟与引导基金合作的创业投资企业;

(二)申请:申请人向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方案;

(三)受理: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对申请人资料和方案进行尽职调查,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四)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农业创投机构提出的申请方案和尽职调查报告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的评审结果作为决策依据;

(五)公示:对评审通过的创业投资企业在指定的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无问题的,将材料上报理事会;

(六)决策:理事会根据评审委员会通过的评审结果作出决定,并由基金管理机构实施投资方案。

❻ 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财金〔2020〕21号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之规定。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国家全额贴息部分变为部分贴息,经银行测算,原本国家全额贴息的最高20万元部分今后利息约2.35%左右,市财政部分贴息最高30万元部分利息不变,约2.7%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❼ 嘉兴市创业贷款实施办法

嘉兴市创业贷款实施办法是为进一步完善嘉兴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促进创业、促进就业、提升城市创业能力创立的创业扶持政策。
1.为更加突出对大学生、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退役士兵、持证残疾人等的创业扶持。《办法》将创业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简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形式担保的贷款(简称“第二类贷款”)。
2.其中,“重点人”可全额贴息申请类、类贷款,可向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或市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申请类创业贷款担保。其他借款人只能申请二类贷款,按照实际贷款支付利率优惠50%。贴息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入驻科技孵化器的小微企业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优惠,其他小微企业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优惠。
3.市级创业担保基金1000万元,实行封闭运行,单独核算,独立运作,专项用于一种创业贷款担保和补偿。贷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3个百分点。
4.创业投资基金担保的贷款到期后,创业投资担保基金将在1个月内(含贷款期限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全额补偿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金额10万元(含)以下的一级贷款净损失。贷款金额超过10万元的一类贷款净损失,由创业担保基金的80%予以补偿。对符合“信用社区(村)”称号的信用社区(村)创业贷款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万元(含)以下授信,一次审批,随贷随用,余额控制,周转使用。信用社区(村)按上年度本社区(村)实际创业贷款额的0.5%给予工作补贴。
5.新的创业贷款方式最大的亮点是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贷款担保,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同时对创业贷款申请人给予全额或部分贴息,可极大缓解创业群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法律依据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以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5〕10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创业贷款,是指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经办银行发放的、由市财政出资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形式提供担保,并由市财政予以贴息,用于鼓励创业及吸纳就业的贷款。
第三条 创业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以下简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形式提供担保的贷款(以下简称“二类贷款”)。
第四条 创业贷款经办银行由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会同嘉兴市财政局和嘉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 一类创业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存放的经办银行发放。创业担保基金承担的创业贷款责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5倍;创业贷款的到期还款率达到95%以上的可适当扩大倍数,但最高不得超过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市财政应适时补充扩大创业担保基金规模,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
第十六条 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经办银行应当积极催收;对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下同)的一类贷款净损失,由创业担保基金在1个月内全额代偿(含贷款期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下同);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一类贷款净损失,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第十七条 创业担保基金可视情况要求一类贷款借款人提供一定形式、一定比例的反担保,对资信情况较好的一类贷款借款人应尽可能降低反担保要求,对贷款金额10万元以下的借款人免除反担保。

❽ 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几年

1. 专项资金贴息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中央和省级统一标准,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2. 对于专项资金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中央标准贷款限额不超过200万元,省级标准贷款限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3.为个人和小型和微型企业活跃在还款,有很强的能力来推动就业,和有良好的创业项目,他们可以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还款折扣后,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的最长期限是2年。
拓展资料
《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于2017年10月1日联合发布。
目前,我市加快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在继续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个人和创业者使用的基础上,个体工商户、私营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城乡劳动者以形式创业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的,都可以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1. 个人创业申请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最高限额提高到15万元;
2. 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各种合伙创业、合资创业组织,每个创业企业的借款人人数不得超过3人。贷款超过45万元。
3.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工商企业担保贷款,财政政策由原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2/3贴息、第三年1/3贴息的政策调整为三年全额贴息。
4. 此外,对于还款积极、就业带动能力强、创业项目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可享受最高3倍的贷款担保和利息贴息支持。个人贷款利息优惠期限最长为3年。每家企业的优惠期限最长为2年。政策调整后,个人可享受至多9年的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可享受至多6年的贴息扶持。

❾ 中行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贷款担保怎么办

大学生创业贷款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担保方式:
1、担保机构担保:
(1)借款人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贷款人应与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2)我行与担保机构签订的贷款担保合作协议中应明确贷款担保机构向借款人承诺提供的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未能清偿的贷款,由贷款担保机构承担损失;贷款担保机构应在我行开立贷款担保基金专户;其担保的大学生创业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贷款担保基金账户余额的五倍;贷款担保机构应在收到我行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履行代为清偿责任。
(3)贷款人应关注贷款担保基金的代偿率。按照规定,贷款担保基金对单个经办行的贷款担保代偿率达到20%时,担保机构应暂停担保业务,经办行亦应停止发放大学生创业贷款。双方在采取进一步风险控制措施,并报经同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担保机构恢复担保业务后,贷款人才能办理大学生创业贷款。
大学生创业贷款无法落实担保机构担保的,可采用自然人保证或抵(质)押担保方式。
2、自然人保证:
(1)根据申请贷款金额选择由1-2名有一定资金实力、信誉良好,具备代偿能力的自然人提供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单位效益较好、在本地有固定住所、愿为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自然人,均可作为保证人。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标准管理的人员,金融、能源、邮电、通讯、交通等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大中型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全日制高校讲师,医院医师,执业律师、执业会计师、执业审计师,我行VIP客户及个人信用贷款目标客户等。
3、抵(质)押担保:
(1)以我行可接受的不动产(主要指住房和商业用房)做抵押物,或以我行可接受的存单、国债等做质押物的担保方式。
(2)抵(质)押物权属人(包括共有人)必须签署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文件,并办妥相关抵(质)押登记手续或权利凭证交付手续。
(3)抵押率按照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的相关规定执行,质押率按照质押贷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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