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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名股东银行贷款担保

发布时间:2023-03-15 07:12:08

㈠ 银行贷款还不上,股东有没有责任

你好,你有责任的,根据《公司法》规定,你描述的情形至少属于出资瑕疵,严重的话涉嫌《刑法》159条规定的虚假出资罪,建议及时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代持协议书、委托书等也可以收集,先协商进行股东变更,由于你是显名股东,在工商局登记了,所以责任都由你承担,但你可以向隐名股东追偿,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当地律师起诉维权,如果解决了你的疑问,请好评,万事如意!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案件处理依据,具体情况网上说不清楚,不要追问,请在线下委托当地律师处理,自己擅自处理案件后果自负。
只接听本地电话,外地当事人见谅,谢谢。

㈡ 隐名股权被显名股东质押贷款无法还贷,被受质方没收,隐名股东能要回股权吗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在登记其名下的股权是否能够发生股权处分的法律效力,关键在于名义股东与交易相对人的交易是否符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条所规定的善意取得法律要件。

如果名义股东与交易相对人的交易符合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那么实际出资人不能以其对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主张股权处分行为无效。在此情况下,如果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的行为导致实际出资人发生损失的,实际出资人可以向名义股东主张损害赔偿。如果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那么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其为股权的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名义股东的股权处分行为不发生效力。在此基础上,可基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确认其为公司股东,并将其股东身份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信息登记。

故如果你是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的身份成立,在公司另一股东在接受法定代表人(名义股东)出质时构成善意取得,则你虽为实际出资人,但不能主张股权出质行为无效,但你可以向名义股东主张损害赔偿。如果不构成善意取得,则你可主张股权出质行为无效,并在此基础上向公司主张确认股东身份并办理工商登记。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㈢ 公司股东为公司贷款连带担保

法律分析:公司作为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时你个人必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银行可以向你直接追诉,不过只会以你个人财产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㈣ 股东为公司贷款签连带担保

法律分析:贷款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后,其风险都是由贷款人承担。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减少借款的风险,近些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中越来越多的采用担保的方式。根据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进行全面审查,确定保证人是否真实地提供保证;对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进行认定、核实,查明其产权证明并对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能性进行严格审查。只有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才可以不提供担保。因此,金融机构借款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担保的方式。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对担保问题作出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㈤ 公司贷款股东担保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除非公司与股东财务混同,公司人格被否认的情况下,股东个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次,具体看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那么公司法人对外债务,股东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合伙企业,那普通合伙人就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组织形式。《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㈥ 公司贷款股东担保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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