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贷款人还不起钱担保人有啥责任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贷款人还不起债务,担保人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债权人允许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贰』 银行贷款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当贷款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自然有权向保证人追偿贷款还款责任。当贷款人被银行起诉而被列入黑名单时,如果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人自然会将其列入黑名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叁』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连带保证,即在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选择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任意或共同来主张债权。如果是一般保证,则必须要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肆』 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怎么办
一、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怎么办
1、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决:
(1)担保人是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不能随意否认担保。如不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
(2)担保人如果已经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偿还担保人偿还的数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若是担保人和借款人长期不还款的后果是什么
担保人和借款人长期不还款将会产生以下后果:
1、贷款罚息,银行借款逾期后,罚息、违约金是非常高的,累加计算,还款人和担保人还款压力会增加;
2、被银行催收,贷款逾期后,联系不到借款人或者借款人不还款,那么就会找到担保人来还款,每天都会接到银行的催收电话;
3、影响征信,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征信都会受到影响,后期想要再到银行办贷款会增加难度;
4、被起诉,被银行起诉后,法院会强制执行,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房产、车产拍卖。
『伍』 贷款人欠银行贷款不还,担保人怎么办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就是说有无专门的条款或文字对担保责任作了明确的约定。
如果约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包括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直至无力偿还为止,才有担保人代为偿还。
国家有小额无息贷款专案,我打算贷款,但是行政单位公务员作为担保人,我们单位的书记愿意为我担保,可是所贷款项需要平分。因为这个贷款需要有营业执照,我打算用我家里亲戚的执照,因为在贷款部门我可以找到人,营业执照不是本人的也可以。如果两年之后她不给我钱,我就会还不上贷款。我想知道当我还不上的时候,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不是比我要大?如果因为他没给我钱导致我还不上贷款,贷款部门是不是要先追究我们家亲戚开的店为第一责任人?
贷款人不还,那就只能找担保人了。若你也不想还的话,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如果贷款人不还或者找不到,担保人应负责归还所担保的款额。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涉及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三方的关系。保证属于人的担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当事人可以就保证的范围和期间进行约定,保证范围原则上不得超过设定保证时已确定的债权范围,保证范围约定不明的,保证范围为主债、利息、违约金、损书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债务的消灭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别原因。—般原因有:(1)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2)保证期间届满而债权人未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3)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为保证且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随时通知债权人中止保证合同,保证债务向后消灭;(4)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或更改主合同的。
保证债务灭的特别原因是,在一定条件下(如债务人变更致使向其请求清偿发生困难等)保人可向债务人请求除去保证责任,在经向债人另行提供担保后,保证债务可以消灭。
做担保一般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此外还要看是否在保证期内,如果在保证期间内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过了保证期间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在保证期内贷款人跑了,那么担保人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要承担多少责任还参照贷款合同或是经过协商决定。
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得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等),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而且根据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这个问题就不对,钱不是担保人来还,那个借的钱,就由那个还,借款人不还了,银行才追究担保人的责任,你贷款别人给你做担保,完了还要给你承担债务,太搞了吧
你当初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如果是一般保证则银行必须证明你朋友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才能要求你们代偿;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那么银行可直接要求你们代偿其担保的额度(这个额度就是保证合同中规定的担保额度),你们代为赔偿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再来要求你朋友偿还债务。还要看当初签的担保细节,有没有规定每人保多少,众多担保人中有谁做主担保,谁做再担保,代偿的顺序是不一样的,有的话按规定,没有的话就是平摊了,当然也得有偿还能力,如果没有偿还能力,再重新追究分摊,同时还款是有利息的,要一并算上。。另外担保人只还剩余部分欠款,且在合约规定的担保额度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