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本人不到现场办理房屋抵押,可以吗
申请房产抵押贷款,是需要房主本人在现场的,而且借款本人在现场。
有时候房主或借款人因为一些事不能到现场,这时候需要准备一份委托公证,主要作用是说明房主知道这套房子会被抵押,并且予以授权。
拓展资料: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
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
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房屋抵押贷款与房屋按揭贷款的区别
1.成本不同:主要是利率方面对于按揭贷款,就是商业贷款,又叫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都是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以前做买房按揭贷款利率还有折扣,由于当今政策紧,额度少,利率不降反升利率上浮。但是按揭的上浮低于抵押的上浮。
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抵押关系中,若债务人即抵押人,则只有两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而按揭关系中,最少应有三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按揭人(银行)、按揭人(买方)、第三人(原房屋所有人)。
3.先期条件不同:借款人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用途可用以购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却只能用以购房。
② 房产抵押贷款,不办理抵押登记会有什么影响
我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由此可知,抵押物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因此,抵押房虽未办理抵押登记,但抵押人依然需要承担抵押合同上的担保责任。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抵押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抵押权人会丧失物权意义上的优先受偿权。
由此可知,房屋等不动产未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就不能根据抵押合同实现抵押权。换句话说,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就不能享有将抵押房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简而言之,不动产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依然有效,但抵押权不成立。因此,为了避免借贷纠纷,降低借款风险,提醒各位债权人,债权有抵押担保的,应尽量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③ 房贷批了一直不办抵押会怎样
房贷审批通过之后,如果一直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话,那银行是不会放款的。
而客户没有资金给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款,那后续房屋交付事宜也会受到影响。
届时还可能引起纠纷,说不定房地产开发商会因为迟迟收不到房款而选择终止购房协议。
所以客户在房贷审批通过、收到银行发来的通知之后,一定要及时在约定时间内去营业网点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
而若客户因有事一时半会儿没有时间的话,可以主动联系银行延迟面签时间。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