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扶贫创业基金怎么申请,可以向银行贷款多少普通农民家庭可以吗
国家扶贫创业基金在当地政府与农委申请,这个基金是农发行与农行管理的贷款。这种贷款是小额贷款,贷款额度2000-20000元。普通农民家庭只要有国家扶持项目是可以申请的,应该是低息或免息的。您本人可以去当地政府扶贫办咨询。
根据山东省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对借款人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借款人无需提供抵押及反担保等措施。
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信用评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贫困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并需提供必要的抵押及反担保措施。
(二)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2年,对信誉良好、还款及时的,可申请再次贷款,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年。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超过2年的,只担保不贴息。
(三)对借款人的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合理确定,原则上在贷款基准利率(合同签订之日)上加点不超过3个百分点;对单位的贷款利率,鼓励经办银行执行基准利率,原则上上浮比例不超过20%,最高上浮比例不超过30%。
(1)省创业担保贷款办法扩展阅读:
申请使用基金的程序如下:
(一)私募征集:按照引导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基金运营管理机构以非公开方式征集拟与引导基金合作的创业投资企业;
(二)申请:申请人向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方案;
(三)受理: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对申请人资料和方案进行尽职调查,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四)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农业创投机构提出的申请方案和尽职调查报告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的评审结果作为决策依据;
(五)公示:对评审通过的创业投资企业在指定的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无问题的,将材料上报理事会;
(六)决策:理事会根据评审委员会通过的评审结果作出决定,并由基金管理机构实施投资方案。
⑵ 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一、 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怎么确定?贷款利息个人承担部分与财政贴息部分怎么分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_2020_21号)精神,我省“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250BP(即2.5个百分点),我省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150BP(即1.5个百分点)。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什么是LPR和BP?
_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基础利率)。
_ BP即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支付利息及财政贴息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小李经营了一家服装店,并以个人身份申请了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已知现行1年期LPR为3.85%。则:
小李贷款利息为:(3.85%+150*0.01%)*20万元=10700元
其中:个人承担:(3.85%-150*0.01%)*20万元=4700元
财政贴息:10700元-4700元=6000元
二、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期限是多久?怎样还款?
贷款额度:1.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额度为最高20万元。2.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上限110万元。3.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1.“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退休年限)。2.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还款方式: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2.“贷免扶补”贷款分3次还清(贷款合同签订日起第12个月还10%,第24个月还20%,第36个月还70%)。3.小微企业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4.借款人与承贷银行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三、 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省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四、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1. 申请人在嵩明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含网络商户),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2.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或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
3.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4. 申请人无不良征信记录,且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五、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注销了营业执照的,怎样处理?
营业执照是创业者从事生产经营和创业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鉴别创业者是否真正从事创业活动重要依据。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须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申请注销。私自注销营业执照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由贷款承办单位向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借款人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时整改的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整改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不满12个月的或经查证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贷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且经查证不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暂不收回贷款本金,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中止财政贴息,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已经拨付的贴息资金收回,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3. 创业项目已停止同时又经营新的创业项目的,属于经营项目转向,创业者在经营转向后3个月内主动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补办新项目的营业执照和补齐有关经营转向的资料,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补齐有关资料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六、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怎样处理?
劳动者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就业的,称为单位就业;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称为创业就业。已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又被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应加强对此类创业贷款的跟踪管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 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但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贷款监控管理,防止贷款风险和骗取财政贴息情况发生。
⑶ 怎么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去哪里提交申请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借款主体资格审核即可,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即可。
以黑龙江省为例,依据《黑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作为借款人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应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借款主体资格审核,且经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审核后,具备相关创业能力,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
经市县政府同意,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上限,相关创业担保贷款由同级财政部门自行决定贴息,具体贴息标准和条件由各地自行确定,因此而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承担。
(3)省创业担保贷款办法扩展阅读:
大学生创稿神业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按照政府搏敬敏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发展空间。
2、丰富创客资源,培育创客人才,提升创客服务。鼓励高校和基枝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类场地资源改造建设创业孵化载体,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3、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开展公益性创业项目征集活动,完善创业项目资源库建设,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和开发创业项目,并健全创业项目准入、更新和淘汰机制。
⑷ 2022年郑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022年郑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1.个人创业贷备中陪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限均按照60周岁执行,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以下创业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培燃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并办理就业登记;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有《就业创业证》并标识为就业困难的人员,持有《残疾证》的人员;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持有《军官转业证书》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介绍信;
(4)刑满释放人员。持有《刑满释放人员》证明或《就业创业证》;
(5)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已通过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和注册),大学生村官和毕业学年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产能过剩行业工作中涉及企业的分流人员;
(7)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返乡创业农民工;
(8)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自主创业农民;
(9)网络商户。持有网络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虽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已在电商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且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
(10)脱贫人口。
2.个人创业贷款条件
(1)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含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偿还贷款,可以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
申请人(含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不良征信记录,可以申请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2)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除符合申请个人的条件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应不少于1年。
同时符合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贴息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优先为其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可以单独申请国家支持或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
根据利息负担方式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一是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二是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1.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可自行选择贷款期限,累计贷款贴息次数不超过3次;申请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采取一年一还的形式,可以持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贴息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7日,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1)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市本级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中央、省、市财政按照50%、25%、25%的比例分担。上街区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中央、省、市、上街区财政按照50%、25%、15%、10%的比例分担。
(2)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市本级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上街区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上街区财政承担;若同时发放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的贷款,市级财政对地方支持的贷款部分给予50%的贴息支持,其余贴息资金由上仿蠢街区财政承担。
2.2022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国家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中央、省有新政策要求的,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贴息。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发放的地方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到期后,新发放的地方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央、省政策执行贴息。
(1)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市本级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除中央补助外,由省与市级财政按50%、50%的比例承担。上街区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除中央补助外,由省、市、上街区财政按照50%、30%、20%的比例承担。
(2)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市本级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上街区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上街区财政承担;若同时发放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的贷款,市级财政对地方支持的贷款部分给予50%的贴息支持,其余贴息资金由上街区财政承担。
四、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补助机制
按照各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由财政部门参考绩效评价结果,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经办银行等单位,用于其工作经费补助,专款专用。
对当年新发放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总额达到新发放贷款总额15%以上的基层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可按照最高不超过各地当年新发放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对以LPR或低于LPR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占其创业担保贷款总发放额一半以上的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财政部门可给予奖励。为鼓励经办银行分担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财政部门将根据经办银行风险分担情况,在奖励资金分配上给予适度倾斜。
五、个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程序
人社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审核申请人条件,核查人员资格等;担保机构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核定担保额度,签订担保合同,办理反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根据其经营状况等核定贷款金额,办理各类手续,发放贷款。
六、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个人承诺书;
7.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办理时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经营)
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人社经办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担保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保,签订担保合同,办理反担保手续;经办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发放贷款。
八、免除反担保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免除反担保要求:
(一)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二)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
(三)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有关创业创新赛事活动规定奖项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
(四)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下的;
(五)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
(六)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
⑸ 2017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
2017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
对于很多初步创业的创业者来说,创业启动资金是最为困扰的难题,想要创业当然离不开钱,为了帮助创业者更好的创业,政府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创业贷款政策来鼓励支持创业。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欢迎大家阅读!
一、创业担保贷款的概念
创业担保贷款原名是“小额担保贷款”,2016年为响应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改名为“创业担保贷款”。它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促进就业政策,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过程中(包括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由各级政府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经指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指定银行发放并由政府给予一定贴息扶持的政策性贷款。
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员须是符合上级规定的'贷款对象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商业银行其它贷款(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房贷款除外)的本地户籍劳动者;
2、申请人员须在本地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
3、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借款人家庭其他成员不得重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三、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5~1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考察贷款人的个人贷款额度、就业人数及经营规模等合理规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高为2年。
四、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和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司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
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符合政策的个人对象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
五、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流程
申请→审核→培训→考察→担保→放贷→归档→贴息
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创业);
(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或网上创业认定证明、经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个人身份证明”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已婚人员需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文书;丧偶人员提供丧偶证明或户口本显示有丧偶信息;(离异和丧偶人员贷款时需关联直系亲属);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并需关联父母或直系亲属(备注,所有关联人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备就业能力);
(6)网上创业人员需提供网店主页截图、近12个月网上交易明细截图;
(7)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⑹ 嘉兴市创业贷款实施办法
嘉兴市创业贷款实施办法是为进一步完善嘉兴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促进创业、促进就业、提升城市创业能力创立的创业扶持政策。
1.为更加突出对大学生、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退役士兵、持证残疾人等的创业扶持。《办法》将创业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简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形式担保的贷款(简称“第二类贷款”)。
2.其中,“重点人”可全额贴息申请类、类贷款,可向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或市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申请类创业贷款担保。其他借款人只能申请二类贷款,按照实际贷款支付利率优惠50%。贴息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入驻科技孵化器的小微企业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优惠,其他小微企业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优惠。
3.市级创业担保基金1000万元,实行封闭运行,单独核算,独立运作,专项用于一种创业贷款担保和补偿。贷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3个百分点。
4.创业投资基金担保的贷款到期后,创业投资担保基金将在1个月内(含贷款期限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全额补偿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金额10万元(含)以下的一级贷款净损失。贷款金额超过10万元的一类贷款净损失,由创业担保基金的80%予以补偿。对符合“信用社区(村)”称号的信用社区(村)创业贷款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万元(含)以下授信,一次审批,随贷随用,余额控制,周转使用。信用社区(村)按上年度本社区(村)实际创业贷款额的0.5%给予工作补贴。
5.新的创业贷款方式最大的亮点是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贷款担保,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同时对创业贷款申请人给予全额或部分贴息,可极大缓解创业群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法律依据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以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5〕10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创业贷款,是指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经办银行发放的、由市财政出资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形式提供担保,并由市财政予以贴息,用于鼓励创业及吸纳就业的贷款。
第三条 创业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以下简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形式提供担保的贷款(以下简称“二类贷款”)。
第四条 创业贷款经办银行由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会同嘉兴市财政局和嘉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 一类创业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存放的经办银行发放。创业担保基金承担的创业贷款责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5倍;创业贷款的到期还款率达到95%以上的可适当扩大倍数,但最高不得超过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市财政应适时补充扩大创业担保基金规模,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
第十六条 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经办银行应当积极催收;对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下同)的一类贷款净损失,由创业担保基金在1个月内全额代偿(含贷款期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下同);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一类贷款净损失,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第十七条 创业担保基金可视情况要求一类贷款借款人提供一定形式、一定比例的反担保,对资信情况较好的一类贷款借款人应尽可能降低反担保要求,对贷款金额10万元以下的借款人免除反担保。
⑺ 创业担保贷款最新政策河南
河南省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做好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其中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做尺全额贴息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据河南省安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每10万元贷款将为创业者减少利息支出2200元,总计达到5200元。按照今年安阳市创业者担保贷款10亿元的目标,安阳市创业者将享受比去年多2200万元贴息资金的优惠政策。该优惠政策的出台,将降低创业者融资成本,有效解喊纯决创业者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帮助创业项目稳定运营,增加劳动者收入,通过创业的乘数效应,促进安阳经济发展。
据悉,目前安阳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其中,此次享受全额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包括:个人创业最高额度20万元,合伙创业、组织创业最高额度150万元。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享受三项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纯渗高最高额度为300万元,仍按此前财政贴息3%,其余小微企业执行。
在此次政策调整中,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相对于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加大了对经营性贷款的支持力度,纳入普惠管理;惠特尼小微贷款。以及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⑻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流程
新郑市
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一、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个人经营性贷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女劳动年龄均为原新农保规定的60周岁,不含退休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者。
具体来说: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标识为就业困难人员,以《残疾证》标识的人员;
3.复员和转业退伍军人。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持有《转业军人证》及自主创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信;
4.刑满释放人员。持有《刑满释放人员》证书或《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5.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内和毕业后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毕业后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5年内,具有大专文凭的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归国留学生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大专毕业年度毕业生应作出个人承诺;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涉及职工分流,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职工个人承诺;
7.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身份证在乡镇或农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要做个人承诺;
8.农村个体户。身份证所在地在乡镇或者农村的;
9.网商。持有网络经营营业执照或已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虽未进行工商登记,但信誉良好的网商;
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贫困劳动力。
上述10类贷款人员在统计时应进行分类区分,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可进一步与残疾人区分开来;大学毕业生,进一步区分大学生村官和归国留学生;在10类借款人中,妇女被进一步区分。要实现创业担保贷款的精确管理、精确统计和精确查询,提高管理效率。
(2)个人创业贷款条件:
1.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和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申请人(含组拆察粗织创业)提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和配偶应无其他未偿还贷款,可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申请人(包括创办企业的机构)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可申请地方扶持贴息贷款。
2.除符合个人申请人的要求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不得少于1年。
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和地方政府支持的贴息贷款;也可以单独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或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3)小微企业创业贷款对象和条件: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含大学生村官、留旅镇学回国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和网商)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的15%(100人没拆以上企业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高校毕业生不超过20万元;
(2)组织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50万元,人均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
(2)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可由申请人自主选择贷款期限,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以一年还款的形式申请当地个人支持的贴息贷款,持续为创业企业提供贴息贷款;组织经营性贷款每年偿还一次,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小微企业贷款每年偿还一次,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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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担保贷款的贷款利率和折扣
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 150个基点。
(一)个体经营担保贷款(包括有组织的经营)
1.国家支持的贷款贴息。
财务部给予全额折扣。LPR-150BP以下部分由省市财政按1: 1的比例承担,其余部分由中央、省市财政按50%、25%、25%的比例承担。
2.地方政府支持的贴息贷款。
市级发放的贷款,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金[2020]3号文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按照借款合同签订之日的贷款优惠利率,低于150BP的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其余部分由中央财政给予25%贴息,市财政给予75%贴息。
第四,创业
担保贷款的程序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各乡镇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核查人员资格、实地查看经营场所等,报市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后,转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核保,签订担保合同,核定担保额度,签订反担保手续,转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根据经营情况、还款能力等办理各类手续,核定贷款金额,发放贷款。
(二)组织起来创业担保贷款
各乡镇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核查人员资格、组织就业情况等,报市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后,转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核保,签订担保合同,核定担保额度,签订反担保手续,转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根据经营情况、还款能力等办理各类手续,核定贷款金额,发放贷款。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各乡镇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创业担保贷款主体资格、吸纳就业人员情况,审核通过后报市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核对后,转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核、核保、签订担保合同、核定担保额度,签订反担保手续,转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根据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办理各类手续,核定贷款金额,发放贷款。
五、创业担保贷款的提交材料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1.《新郑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二)组织起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1)《新郑市创业担保贷款组织起来创业申请书》;
(2)组织起来创业经济实体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与组织起来创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营业执照、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等经营项目证明;
(6)反担保相关材料;
(7)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三)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1.《新郑市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营业执照、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等经营项目证明;
4.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材料等;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经办地址
新郑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10号窗口
69972716
6259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