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有什么规定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
(一)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三)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
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四)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
(五)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六)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二、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二)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安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督导。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应严格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规范贷款发放活动。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的规范整顿工作,由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负责开展,各地整治办配合。
四、持续推进,完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各地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应当结合《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19号)要求,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
五、分类处置,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力度
(一)各类机构违反前述规定开展业务的,由各监管部门按照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同时,视情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协助各类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网站、平台等,有关部门应叫停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对于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会指导下,各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对于借机逃废债、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的,加大处罚、打击力度;涉嫌非法经营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三)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切实防范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六、抓好落实,注重长效,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效果
(一)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明确各类机构的整治主责任部门,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顿计划,压实辖内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抓紧建立属地责任与跨区域协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守住风险底线。
(二)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各地应当引导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各地应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提高民众识别不公平、欺诈性贷款活动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各地应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等渠道,对提供违法违规活动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形成有效震慑。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规范整顿。对监管责任缺位和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六)各地应将整治计划和月度工作进展(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银监会),并抄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
(1)网络小额贷款监管收紧政策扩展阅读
《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第八条 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 小贷公司最近整顿
随着监管红线的不断收紧,小贷灶穗公司的撤退也在加速。2021年,多省市地方监管部门主动对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摸排整顿后,一些“空壳”、失联等违规小额贷款公司被清理。进入2023年后,又将有22家小贷公司倒闭。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地方小贷和网络小贷监管政策的发布,小贷行业仍将继续洗牌,地方小贷机构仍要回归原有业务,以合规为根本。
22家小贷公司正式“出局”
具体来看,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1月4日披露《关于同意取消芜湖市兴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17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的通知》,芜湖17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正式取消。
就在芜湖17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走出去”的同一天,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关于取消南昌市5家公司小额贷款试点资格的公告,其中包括南昌市东湖区郑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光小额贷款”)、南昌市东湖区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信小额贷款”)。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两地披露的22家小贷公司中,注册资本在2000万至2亿元不等。其中,邦信小贷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资本2亿元。2020年5月注销,目前处于注销备案阶段。而郑光小贷从2018年初开始“非正常经营”,2021年6月被吊销营业执照。此外,还有一批小额贷款公司因欠税、严重违法违规等问题陷入经营风险。
根据两地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企业应依法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继续保留市场主体的,可以依法催收现有贷款,但企业名隐茄卜称不得含有“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字样,经营范围不得含有“经营性小额贷款”。自《小额贷款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发生新的贷款业务的,按非法贷款处理。
零点研究院院长余百成指出,地方小贷公司的业务纳樱一般以本地为主。一方面受到当地经济波动和自身实力的制约,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因此,近年来生存压力大,甚至一些地方小贷公司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违规机构的清退,也体现了小贷行业监管的不断规范。
“小额信贷作为地方金融业务支持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异化了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乱象。因此,有必要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进行清理整顿,释放明确的监管信号,既能消除小额信贷的‘顽疾’,提质增效,又能使小额信贷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苏补充道。
基于合规性
2021年12月,甘肃省华亭市公安局发布《华亭市鑫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告》,表示该公司拆借资金基本来源于非法吸收公众的资金,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督促借款人主动还款。
此外,根据央行官方网站发布的数据报告,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一直在持续下降。截至2021年9月底,中国共有6566家小额贷款公司,而2020年底为7118家,三个季度减少了552家。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贷款规模和小贷公司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这也是近年来各地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整治的结果。2021年底,央行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号文件,明确将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业态纳入监管范围
苏指出,从监管政策的内容来看,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对地方金融监管的职责分工认识不一,一些机构和活动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基于此,未来将各类地方金融业态纳入统一监管框架,中央与地方的协调性加强,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更加明确,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
现在简单地分析一下借了小贷公司钱不还会存在那些弊端。
1)影响征信。现在有很多在小贷公司贷款了的都会上征信,而你不还,很容易上征信黑名单。而上了征信黑名单,影响很多,导致你有很多事情都办不了。这个不是能用钱解决的。
2)影响家庭或周边的人。你欠债不还,是肯定有专业催收公司催收的,而且这个催收要看你逾期时间长久,一般逾期几天的会打电话提醒你还款,态度一般都还友好,但如果你逾期时间很长,就不会有这样的态度了。他们会打你周边亲戚朋友的电话,对你本身影响也不好。
3)对自己本人影响不好。最严重的就是上门催收了,等到那个时候,周围的人都知道你欠债不还了。面子挂不住,而且觉得你人品也不好 以后不会有人再借钱给你。
所以最好还是不要抱有这种侥幸心理,毕竟弊大于利,为了一点小钱不值得。而你欠钱,交给催收部门了,他们都是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训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他们会有一百种一千种方式让你还钱,所以不要等到那个时候后悔莫及。
现在都是文明社会,让世界充满爱,共同努力。
二者的主要区别:
(1)经营性质不同
银行是办理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的金融机构,而小贷公司与银行相比较本质区别就是不吸收存款,只专一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在贷款的专注力更具优势。即便银行起步早,但业务繁多难免会分散专研,而只针对一个方面的小贷公司就会更加深入探索、研究、发展,逐渐使业务行业成熟。
(2)业务范围不同
在贷款业务上,银行贷款主要是以大额为主,抵押贷款是银行发放贷款的主要贷款形式,而小贷公司主要是以小额、信用为主。现在还在往无抵押无担保的趋势发展,而对借款人的考量主要是:还款能力和信用程度。因此,这也成为吸引众多用户的重要因素。
另外小贷公司有如下优势:
(1)门槛较银行较低,服务群体更广泛
银行对企业及个人的抵押、担保情况要求较高,而小贷公司调查时更注重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占比以及申请人的信用状况,所以借款人的申请就不易被拒,群体也更加大。
(2)放款速度快
银行贷款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少则半个月,多则几个月。而小贷公司最快几个小时内就可以拿到贷款,便捷的同时还节省麻烦,理所当然引人选择。
(3)还款更灵活、更便捷
银行的贷款一般最短1年,高则3-5年,而小贷公司则会根据客户的特点,采用不同的贷款周期和还款方式,让客户能够体会更人性、更贴心的服务。
除此之外,相对于民间贷款、不正规贷款公司,小贷公司的利率并不高,和银行贷款对比又有许多优势,所以比较划算。而且在良性竞争下,利息也在不断下降,这点对借款人是极为划算的。另外小贷公司还有国家政策支持,近年来,小贷公司在支持“微小”方面的贡献率越来越高,国家也开始在政策上给予小贷鼓励与支持。2017年国家财政部为了引导小贷公司健康发展,在税收方面给予了高度支持,更加巩固了小贷公司的继续发展。
㈢ 监管新政将至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是检查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打击无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资质甚至借贷资质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
此前,《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暂停批设通知》)、《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现金贷整顿通知》庆银)相继发行,现金贷、网络小贷监管的靴子陆续落地。
随着监管急刹车,“老赖”军团集结、平台停贷、逾期爆发、催收业务量激增等监管后现象也相继出现。
有些平台已经借不到了。
监管政策的不断落实,加速了现金贷平台的业务转型和退出市场。
11月21日,监管风暴开始。当晚,《暂停批设通知》在业内刷屏。
12月1日《现金贷整顿通知》明确规定了利息和手续费的上限。通知称,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者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目前部分现金贷平台存在通过高息覆盖高风险的问题。监管后,不合规的平台需要调整业务框架结构,或转型满足监管要求,或退出市场。
随着监管的整肃,一些现金贷平台已经借不到款了。
以运钞车为例。有的借款人说还款后借不到钱,有的说提供了更多个人信息,但平台还是不放款。
“贷款金额、周期、利率、逾期、坏账率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商业模式。资金成本是多少,风险控制达到什么水平,如何设计模型?现金贷需要经过考验,让企业赚钱,可持续生存。”上述受访者表示。
在监管生效前,现金巴士平台显示其有三款产品,分别是“十万急”(最高贷款额度1000元)、“红卡用户专属”(2000元)、“黑卡用户专属”(5000元)。其中,“十万急”产品分为贷款额度500元和贷款额度1000元两种。贷款期限为7天或14天,借款人可根据需求选择任意组合。根据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的不同,具体收取的费用也不同。
比如你借500元,贷款7天,到期要还525元,其中18元是快速信用审核,1元是利息,6元是账户管理。贷款1000元,贷款期限14天,到期应还1100元,包括快速此逗信用审核费72元,账户管理费24元,利息4元。
根据《现金贷整顿通知》的规定,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折算为年化形式,并提前充分公开披露所有贷款条件和逾期处理信息,提醒借款人相关风险。
按照这个规定,快速信用审核费、账户管理费、利息等。应计入综合年化利率。如果按照全年360天计算,该产品综合年化利率高达257%。
巴士方面表示,新品上线时间取决于后台的技术准备时间,能否按时上线不确定。“目前有一个完整的调整方案。我在加班,很多细节需要调整,比如利率。”
郭概述,36%的利率上限要求将考验平台的能力。如果超过36%,森差卖就可以归为过度借贷,融资方可能没有偿债能力。对于一些风控能力较好的平台,现金贷产品的利率可以控制在36%以下。
因此,从事现金贷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鼓励有牌照、有核心资源、风控能力强的平台从事,不合规、风控能力低的平台应退出。
这更加困难
据知情人透露,目前其催收公司主要与现金贷平台合作,催收公司会担心平台不与其结算,所以会对平台的选择做一些调整。但业内确实存在一种现象,只要现金贷平台给出的价格足够高,催收公司就会接单。
“从长远来看,对收藏的影响会非常大。”上述受访人士表示,监管政策实施后,对催收业务影响较大。从行业整体情况来看,短期内催收业务订单量会增加,但难度也会相应变高。
“难度变高主要是因为监管政策出台后,部分用户会以平台放高利贷为由不还钱。但是催收公司还是要催收,至少要收回本金。”她说。
监管风暴席卷而来,收藏价格也水涨船高。比如M0最低,逾期时间越长收费越高,具体收费因机构而异。采访对象表示,监管规定出台后,收藏价格大概上涨了20%到30%。
“因为很多现金贷平台已经暂停放贷,虽然短期内逾期的人很多,催收业务量猛增,但是因为没有新的催收单,很多现金贷平台还是会把之前外包的业务收回来自己催收。另外,监管落地,不合规的现金贷平台逐步退出,也会减少催收业务。”受访者表示,随着催收业务的逐渐减少,催收大军未来将面临失业。
最近发布的监管政策也提到了敏感的催收业务。如《通知》要求检查小贷公司是否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催收贷款。
受访者表示,收藏的边界很难控制。一般来说,因为催收业务会有相应的提成,收入相对于客服来说比较可观,很多催收业务人员都是从客服人员转岗过来的。新人会有入职培训,固定演讲技巧。
但为了拿到更多的提成,部分催收人员或会有过激的行为。
她表示,一些正规的现金贷平台对催收公司会有一些要求,比如催收通过系统电话进行,留有电话录音,平台对录音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会有相应罚款等措施。
信用共享 遏制多头借贷与恶意逾期
互联网金融机构由于缺乏共享机制,数据分散在各个机构中,导致行业多头负债和有组织的欺诈现象日趋严重,这是目前最主要的风险点之一。如果风险未能及时防控,很可能会引发信用风险、系统性的行业风险。
近期监管政策出台后,“老赖”闻风集结,在各社交群组中,发表反催收、不还款等言论,而这批赖账大军中,有曾经的职业老赖,也有无法“借新还旧”的逾期“新兵”。
而对于借款人的恶意逾期,互金机构及监管部门已有部署。今年,很多机构及行业协会纷纷推出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以遏制借款人的多头借贷等行为。
例如,北京宜信致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的“阿福风控云平台”,把对接的宜信全量借款数据、风险名单等向行业开放查询,这是一种单向共享。
此前,北京互金协会也发起成立基于信息盲交换的打击“羊毛党”新框架,并建设了信息盲交换系统(BITs),这个系统不是数据共享系统、征信系统或监管系统,而是一套解决互信问题的信息交换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多头借贷等信息共享,行业内部也经历了不愿共享数据到机构、行业协会纷纷推出共享脱敏数据服务的一个转变。
业内人士介绍,现金贷行业刚起步阶段,发展相对健康,而在后期发展过程中,由于行业门槛较低,一些原本从事线下放贷的机构进入线上,但它们的风控相对较差。当进入者越来越多,行业乱象丛生,也催生了客户的赖账、拆东墙补西墙等逾期行为。
根据这位业内人士表示,此前,行业内部之所以不愿共享借款人的信用信息,主要是由于如果借款人无法借新还旧,对于一些借款平台而言并非有利。
而随着行业的发展,2017年下半年开始,一些平台逐渐开始转型,由借贷服务提供商转型为数据提供服务商,通过一些脱敏方式将自己的数据共享给其他平台,分享数据匹配黑名单用户。
北京宜信致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卉表示,“未来十年网贷行业发展的关键是防控信用风险,有效规避信用崩盘的出现,行业需要更多机构的通力合作来打破信息壁垒。”
这个利息有点高,之前我使用过,有点受不了,后来发现手机贷很不错,利息低很多,而且审核放款的速度还要快,借钱很方便。
㈣ 监管小额贷款
划出自然人贷款的上限。
消息称,正在酝酿的互联网小贷监管办法对互联网小贷借款人进行了明确界定。互联网小贷业务借款人要求为自然人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监管办法还特别提到,两年内要尝试将互联网小贷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上述互联网小贷相关人士表示,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网贷鱼龙混杂,很多消费贷款的用途也很不一致。如果进入征信系统,对消费者的金融贷款或者消费行为都是有约束力的贺袜,对整体的信用贷款操作都是有利的。站在网络小贷机构的角度,我也希望进入这样的体系。
明确杠杆率
注册资本方面,新闻显示,互联网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杠杆率3-5倍;并且不允许线下借贷。
网络小贷牌照围城
但需要注意的是,网络小贷牌照并不是万能牌照,放贷能力有限,行业整体在下滑。2018年,网络小贷审批总数大幅下降,仅有3家,主要原因是网络小贷公司监管政策收紧。
薛洪言指出,从行业影响力来看,专注于普惠金融的共同基金机构定位更加清晰,在杠杆率要求下规模空间也受到严格限制。但强监管有助于行业洗牌,龙头机构在规范透明的运作中更容易享受到市场分化的红利。相对于普通的小贷公司,网络小贷是一种新的模式,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操作,因此需要出台统一的监管办法。
你就放心好了!
我是理财规划师、互联网金融专栏作家:乐山大佛,很有幸来回答这个问题。对于网贷前景可以参考一下这篇文章:大佛:2019年 P2P该何去何从?
1、P2P的前生今世
P2P它的本质就是民间借贷的网络版,是线下民间借贷的一部分。这一块最开始时起源于个人与个人之间有偿借贷,自古以来有数千袭乱年的历史,其实一直也是受各朝各代法律保护的。做的好的个人放贷,做大后古代叫钱庄,近现代叫公司或者典当行,2007年的时候,国内第一家P2P公司上线,一些原来在线下从事放贷的公司转移到了线上的P2P上面来,包括宜信等都是原本就在线下从事借贷业务的公司,转到线上来的。
因为银行对借款人的资质要求很高,你要想找银行借款就必须要充足的抵押物或者优质的个人信用,但实际上真正缺钱而又急用钱的人以及中小微企业往往又没有这些资质,所以他们很难从银行贷下来款,然后才会去找P2P公司借钱。也正因为这些原因,国家对P2P的定位就是,作为银行的补充部分而存在。
2、P2P的利or弊
一群愤青总是认为P2P是骗子,是害人精,无论是踩过雷而退出的投资人,还是深陷P2P借贷债务危机的人,都喜欢给P2P这样乱扣帽子。其实如果把个人的视角放的更高些来看待,若没有P2P的话,急用钱的人如果去找线下的那些高利贷公司,那借款成本更高,套路更多,更容易被坑;作为出借人来说,也少了一个门槛很低且收益还不错的理财途径。
线下也有好的理财途径,比如定融类,私募类,信托类,问题是这些理财的门槛特别高,作为小散户的老百姓来说能投的起吗?如果自己投不起,把钱放银行,每年拿3个点左右收益率,而富人因为本金多,放定融,私募,信托类,也不算冒进,每年即使8%的回报率,随着时间的推进,富人只会越来越富,而财富雪球这个效应之下,穷人的雪球太小,在差距之下也只会越来越穷,穷人要想迈入富人那个阶层,难度会越来越大。正因为P2P的存在,才给了穷人一个更快迈入下一阶层的台阶,有了这个台阶虽然在爬的过程中可能会摔倒,但如果没有这个台阶要想爬到上一层,就更难。
总有很多网络愤青嘲笑“土豪死于信托,中产死于股市,_丝死于P2P”,其实那类人啊,绝大多数连信托、股市,P2P都没买过,他们看到的可能就是某某信托的某款产品违约了,土豪踩雷血本,拍拍档然后没投的自己多聪明,其实他们忘了看后续,产品即使违约了,但后面有各种措施做担保,最后绝大多数本息都回来了。P2P也如此,刚有一个平台出现流动性风险或者去刚兑,不明事理的“大神”们又在嘲笑,你看那谁谁谁又踩雷了,多傻啊,然后再来个你看我从不投P2P,才不会上当受骗,自认为自己很聪明,其实那些可能存在的损失仅仅是别人赚的部分利息,或者即使伤到本金,也很小。投资环境好的时候呢?投资人吃肉,你就只能站在边上闻闻肉香味。
如果没有P2P,线下的民间借贷会更加泛滥,更缺乏监管,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会更多。去年山东辱母案的线下民间借贷堪称经典案例,那个里面的放贷利率之高和小企业主们真实的现状,岂止是一个“惨”字。
3、P2P是取缔or发展?
因为最近监管政策非常多,动不动就来一个政策,搞的部分出借人误以为国家会取缔P2P,其实这是一种错觉。
P2P在2015年及之前是顺其自然发展的,但到了2015年随着e租宝的爆雷后,国家加快了监管和整治力度,在2015年12月份的时候,就出台了《网贷暂行办法的意见征求稿》,出意见征求稿的时候,几乎就注定国家要出台专门法律来保护这个行业,个人也是看到了国家准备立法来保护P2P后,然后才开始建的个人微信公众号:大佛聊互联网金融,到了2016年8月24日下午,网贷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并给出了12个月的过渡期,让各大平台依据网贷暂行办法进行整改。
简单说,管理带来的成本其实要远高于取缔的成本,有关心有管理其实发展的才更好。
4、关于互金专项整治
最早在2016年4月份就开始要求各地要进行互金专项整治,但是当时只有一个意见征求稿,体系尚在征求试验阶段,因为2015年及以前的e租宝它的线下理财门店就是大街小巷都是,所以进入2016年上半年时,当时主要整治打击的就是P2P线下理财,首付贷那一块。网贷暂行办法出台以后,后面又才来的十三条红线等。
但是2018年7月4日时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贷领域清理整顿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其实关于这一块的整治延期了多次,个人认为,只要还有我们都认为风险很高的平台存在,这个专项整治就会继续坚持下,未来存活下去的高风险平台将极少。
5、关于明年的备案
关于专项整治和备案的关系,打个比方,就像你开了一家饭店,监管的说你先整治,把卫生打扫干净,然后我们再给你发卫生许可证。
现在网贷平台就存在类似的现象,您连专项整治都还没结束?你叫我凭什么给过备案呢?如果我给了您过备案,而您的专项整治又不合规,那该怎么办呢?所以这一块未来的先后顺序应该是先专项整治,检查结束后没啥问题,再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期,观察期过没啥问题,可能才会考虑是否过备案。
现在又返回到最近深圳和杭州地区要求的,平台待偿余额和出借人总数不得增长上面。
前段时间自查报告提交了,部分平台也接受了行政方面的检查或者复查,查的时候也没啥问题,这个时间点监管层再给你来一个要求您的借贷余额不得增涨,甚至要求下降,其实借贷余额下降的过程,往往会伴随着逾期坏账率的急剧增加,这个相当于是给企业去杠杆的过程,这个也是考验平台的一个观察期,如果这个去杠杆的过程都没遇到太明显的问题,以后再给您过备案,平台抗风险的能力就会大大增加。到时候通过监管层秋风扫落叶式的整治后,最后给出借人剩下的绝大多数平台也都是抗风险能力很强的平台,只要出借人站在长期的角度考虑,你就能明白监管层的良苦用心。
如果非要问这个观察期是多久,其实大家可以参考体制内那些被列入考察对象,或者重点培养对象人的升迁时间,像这类观察期,一般都是按年来计算的,今年12月底时,部分平台完成了现场行政审查,里面即使没问题的,未来的考察期估计都要用年来计算,所以明年P2P备案延期估计也是大概率事件。
6、未来的P2P会怎样
国十条坐实了股东责任制以后,平台老板再跑路的成本就越来越高了,现在各个地方的金融办甚至要求平台高管每周去汇报,实控人每月要去金融办汇报情况,对大股东的限制非常多,用心的读者大家可以看看,进入十月份以后即使有遇到问题平台,有几个老板选择跑路的?绝大多数都没有,而是变相的选择去刚兑,或是项目分两三年兑付,无论是去刚兑还是展期的,他们或多或少都在不停的回部分本金和利息,跟以前那些动不动老板跑路,平台被立案,然后出借人资金锁定三五年,三五年判完后再给你返回个1-3成的相比,强太多了。其实监管层也不希望有问题的平台直接爆雷或者直接立案,用那种方式去处置平台的资产,效率和成本都太高,另外对自己头上的业绩和社会影响都很不好,对投资人也不利。对问题平台不立案,让平台老板负责去善后处理代偿的债权,不断的清理代偿余额,从而减小平台爆雷对社会的影响,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这种模式未来也会成为一种常态。这样的话即使我们目前在投平台未来真遇到实在经营不下去了,这类的退出模式其实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也会比较小,尤其是对业务真实的平台来说损失会更小。其实自融,庞氏类的平台在今年去杠杆的过程中,绝大多数都把问题暴露出来了。
最后,随着监管的不断加码,未来网贷风险只会是不断降低降低再降低,无论对哪个财富阶层的人来说都可以配置部分资金,有更好理财渠道的就侧重其它领域,把P2P作为资金短期周转用的工具;没有更好渠道的,在P2P里面适当加大投资,做好精选分散,忌贪,忌懒,忌笨,其实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作者简介:乐山大佛,互联网金融专栏作家。欢迎大家关注个人微信公众号:大佛聊互联网金融(ID:lsdf628)。
㈤ 网络小额贷款将迎新规,须办理ICP许可证才能合规运营
近日,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两项P2P网贷监管政策,即《点对点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和《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两项监管政策都要求平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ICP许可证,也就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在业内引起热议。
ICP许可证对网贷行业来说为什么那么重要
监管部门颁布的政策中要求平台办理的电信业务许可证为ICP业务许可证,又称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属于增值电信业务。研究员王海妹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搏塌散法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根据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甚至责令关闭网站。
由此可见,P2P网贷平台作为一个从事基氏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也将成为其未来法律业务的第一步。作为投融资方的配套交易平台,网贷平台为投融资方提供信息服务,并向其收取服务费。它是一个典型的运营信息服务平台,所以ICP营业执照对于网贷平台至关重要。某平台CEO王表示,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和备案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必须办理ICP证书,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衫敏8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P2P平台有2235个,其中约222个平台拥有有效的ICP运营牌照,约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的10%。也就是说,目前大部分平台都是无证运营。
目前大部分没有ICP许可证的平台还没有申请或者之前提交的申请还在审批过程中。可以肯定的是,网贷新规出台后,ICP许可证申请门槛会有所提高,审批方式因地区而异,但大多需要当地金融管理部门审批。
ICP经营许可证虽然有效期为5年,但实行年检制度。年检不合格,证书作废。《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次年第一季度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未参加年检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按时整改的,整改后通过年检;拒不改正的,为年度检验不合格。据通信行业协会称,年检不合格,ICP许可证无效,需要一年时间重新申请。
㈥ 国家整治网贷最新政策
从2016年10月开始,针对网贷行业的专项整治就正式启动,国家的态度越来越清晰明确,就是以消化和化解存量风险、以引导清退转型为主导的整治工作。2017年、2018年逐步实施整治工作。2019年,国家的一个大策略就是以清退为主,做适当的引导转型。各地针对网贷行业清退出台了一些政策,2019年下半年至今,大概有10个省份出台了专门清退网贷平台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或者引导网贷平台有序平稳退出的文件
拓展资料:
1、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2、网络借贷 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3、网贷平台监管,从最多时的五六千家到6月底只有29家在运营,专项整治工作可能年底就会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监管
㈦ 央行:禁止网络小额贷款用于债券、股票、购房
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意见提出,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从事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法律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所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运用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游斗、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团谈内生数据信息以及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其他数据信息,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贷款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神或磨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
㈧ 如何看待网络小贷新规征求意见:个人贷款余额不超30万
个人贷款的余额不能超过30W可能还是根据个人的征信审批有关。
㈨ 现金贷的前半生:暴利潮起、上市潮涌、监管潮落
11月2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网络小额现金 贷款 业务的风险提示》,这或许是现金贷监管政策正式出台的前奏。
2011年萌芽至今,现金贷将迎来自己的6岁生日。在这6年里,现金贷从籍籍无名到野蛮生长,再到掀起一波上市潮,整个现金贷行业如同云霄飞车般跌宕起伏,曾经的冲顶云端与如今的大厦将倾,这一切看似突然,但背后其实早有预兆。
将历史的车轮往回倒,我们一起来探究现金贷的前世今生。
01 诞生:小贷公司杠杆率的困扰
2011年6月20日,烈日炎炎。张化桥又一次把瑞士银行炒掉,这位前深圳控股首席运营官、瑞银中国区投行部副总经理转身跳进了小贷行业,成为了广州花都万穗小额贷款公司(下称“万穗小贷”)的董事长。
按照监管规定,小贷公司只能从银行借款,且借款额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50%,杠杠率低的问题促使张化桥想做银行的助贷平台,直到现在,杠杠率低也是市场上现金贷公司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
当时,国内就已经有一些银行在深圳、上海等城市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这也是现金贷业务的雏形。
而目前行业热议的现金贷,根据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定义,是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简称,是消费金融领域产品,主要指无场景、期限短、金额小、没有明确用途的信用贷款产品,具有在线申请、实时审批、快速到账、额度偏小、借款期短等特点。现金贷借款用途不明确,不需要抵押物,不需要证明还款来源。
现金贷的诞生与小额贷款公司高度相关,而其兴起则是市场大环境导致的必然。
02 扩张:校园贷、“暴利”、上市潮
“现金贷”进入公众视野后,大量商业机构和社会资本争相布局,现金贷业务快速增长,但同时,危机四伏。
现金贷确实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截止2016年9月,央行个人 征信 系统共收录自然人8.99亿,其中4.12亿人有信贷记录,意味着有4.87亿人没有信用记录,无法享受正常的金融服务。而现金贷门槛低、金额小,且不限制借贷用途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得到了快速发展, 网贷 之家曾在今年4月份分析指出,“目前整个现金贷行业的规模约在6000亿元到10000亿元”。
行业规模的扩张,随之而来的还有风险。
现金巴士的CEO唐阳谈道,“小额借款公司需要采用相对高的定价来覆盖风险,一些不负责任的高定价又会导致借款人陷入债务漩涡。”
很多现金贷平台为了规避高利率事实,通常会采取很多隐蔽的方式将收费加到借款人身上,比如手机验证费、 银行卡 验证费、账户管理费、电话客户服务费、客户端使用费等,各种收费项目层出不穷。
独角金融调查发现,社交App无秘的运营主体公司深圳二木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现金贷业务——“借钱快”就采取了这种收费模式。
借款人在借钱快App上以30天为还款期限借款1000元时,扣除琳琅满目的借款费用150元后,实际到账只有850元。照此计算,月利率为15%,年利率则达到180%。一家现金贷平台的相关负责人向独角金融透露,“现在这一行业的综合借款利率都很高,年化利率500%其实都很平常了,甚至还有更高的”这明显远超36%红线。
而谈到现金贷,绕不开“校园贷”,“校园贷”是现金贷在校园市场的一个分支。因大学生无还款能力,导致悲剧频发的事件层出不穷。
2016年,河南某高校的大学生小郑因在校园贷借款共数十万元,无力偿还而跳楼自杀,其死前发给同学们的一段遗言更是让人唏嘘不已。“兄弟们我就要跳了,听说跳楼摔下去会很疼,过些日子大家联合起来,告我诈骗,这样你们欠的钱就不用还了。”
小郑自杀的事件,让脆弱的市场神经震颤良久。校园贷(现金贷)无需任何抵押,实际借款人与申请人不匹配等种种风控弊端暴露在阳光下。
2017年,银监会联合教育部、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且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
校园贷遭受“一刀切”,但却不影响其他市场中现金贷的迅猛发展。据国家互金专委会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11月19日,市场上在运营的现金贷平台为2693家。其中,开展现金贷业务的平台中,有592家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约占全部P2P平台总数的15.8%;有812家是其他网贷平台,约占全部其他网贷平台总数的36.9%。
现金贷为何如此受追捧?上市公司二三四五(002195.SZ)的财报给出了答案。
2017上半年,二三四五的营收为10.66亿,同比增长33.85%;净利润4.5亿,同比增长93.75%。其中,业绩的大幅增长主要是来源于旗下的现金贷产品“2345贷款王”。
虽然现金贷身上带着“高利贷”、“暴力 催收 ”、“嗜血”等标签,但在其盈利能力的诱惑下,企业们还是蜂拥而上。
而如今,现金贷平台都渴望在监管来临前上市,毕竟在现有政策不确定的情况下,上市与非上市的区别有时就是“生”与“死”之差,但是趣店的上市却让舆论对“现金贷”的质疑达到空前高潮。
监管政策的来临对行业来说,或许是场“及时雨”,现金贷行业的天花板已初显。
03 天花板来临:监管信号逐渐加强
现金贷的野蛮扩张以及暴露的种种风险,早就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助贷机构实际上承担的是信用中介职能,如果风险集中爆发,则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扩散。
今年4月,银监会正式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但整个现金贷行业已如“惊弓之鸟”,关于监管如何重锤整治的消息在业内一直流传不断。
11月2日,重庆市金融办公室要求辖区内网络小贷公司在11月10日前上报自查情况;11月8日,宁波市鄞州区发文关停了辖区内两家违规经营的现金贷机构。广州市金融工作局、上海黄浦区金融办等也先后对辖区内现金贷平台业务展开排查摸底。
“现金贷有存在的社会价值,但是由于缺乏监管造成的乱象丛生、甚至是演化为社会暴力的现象,就要引起高度关注,强化监管也是势在必行。”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说道。
监管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11月21日,芝麻信用终止与部分现金贷平台合作的消息传出。同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暂停审批网络小贷牌照的文件,直指“现金贷”业务的风险隐患,这被认为是现金贷监管全面落地前的风暴。
11月2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文提示网络小额现金贷款风险,要求:相关机构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不具备放贷资质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应主动加强自律,合理定价,确保息费定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加强授信资质审核和风险管理,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如实开展信息披露,对息费定价进行重点提示,不得以不实宣传误导金融消费者接受与其风险认知和还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服务和产品。相关机构应遵守国家法规,依法规范贷后催收行为,不得以暴力催收或骚扰无关人员。
04 该往何处去:转型、借鉴国外经验
回过头来,现金贷行业这一路走来与P2P网贷颇有几分相似。
2006年P2P网贷作为舶来品传入中国,经历了野蛮生长,最终2016年遭遇监管重拳整治,整个行业呈现优胜劣汰的局面,这与现金贷的发展轨迹有很多共通之处。
而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许多P2P网贷平台已经开始主动求变,拥抱监管。
而现金贷同为舶来品。
现金贷的模式就是起源于美国的Payday Loan(发薪日贷款)。Payday Loan一般指30天以内、1000美元以下的超短期个人信用贷款,具有无抵押担保、无场景、无指定用途等特点,约定在发薪日用薪水归还。
自20世纪80年代末发展以来,到2004年,Payday Loan在全美已累计活跃借款用户1200万,超过总人口的3%,拥有22000个线下网点,放贷金额约460亿美元。但Payday Loan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随着监管政策收紧,其近年来有整体市场收缩的现象。
现金巴士CEO唐阳研究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的监管规则,并与独角金融做了分享,他说道,“美国联邦法律没有规定利率上限,大多数州的借款额度上限为500美金左右;英国的日利率不得高于0.8%,全部利息、费用总计不得超过本金的100%;澳大利亚月息4%封顶,最高收20%的借款建立费;加拿大额度小于1500加元,周期小于62天,利率不设限。”
不同国家的现金贷,其发展的模式不尽相同,而国内的现金贷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是有它自己的合理性的。
“在央行的征信体系下,很多人很难获得信贷服务,而且,银行的考核机制很难接受超过5%的现金贷坏账率。在有人急需用钱,或无处可求,或不愿与人启齿的时候,现金贷就是雪中送炭。”星合资本董事长、点融网创始人郭宇航表达了另外一种声音。
他认为, “高利率不是现金贷的本质特征,随着监管的介入,利率将回归合理水平。另外,只有现金贷真正赚钱,才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进入普惠金融领域,才能用金融的力量来塑造好的社会。”
而谈到现金贷如何治理的问题,郭宇航表示,“现金贷最大的问题就在于非持牌,因此难免鱼龙混杂,终结现金贷乱相的唯一手段,就是让现金贷彻底暴露在阳光下,进行持牌经营。而保护现金贷消费者最有效手段,就是让征信牌照迅速市场化。”
而当下,或许就是终结现金贷乱象的前夜。
㈩ 网络小贷跨省经营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只有五家达标
11月2日, 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注册资金本下限、单户贷款余额、资金用途等均提出明确要求。
早在2019年,就有媒体报道,监管正酝酿统一的互联网小贷管理办法。时隔一年半,征求意见稿下发,条件可谓严苛。
在注册本金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要求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仅就这一条,绝大部分网络小贷业务将受到波及。同比来看,消费金融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3亿元,且杠杆率在10倍左右。
“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在业/存续网络小额贷款相关企业共551家,近三年相关企业注册量呈现下降趋势,2018年新增企业204家,2019年降至80家,2020年1-10月则仅有8家。从地域分布来看,陕西(179家)、重庆(107家)、江西(59家)是网络小额贷款相关企业分布最多的省份。
据消金界不完全统计,目前注册资本金达10亿元的网络小贷公司近30家,而注册资本金达到50亿元的,只有寥寥五家,甚至蚂蚁借呗都无法达标。
“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信息显示,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蚂蚁花呗运营主体)注册资本金120亿元;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蚂蚁借呗运营主体)注册资本金40亿元,尚未达到“征求意见稿”要求。
此前网络小贷牌照备受青睐,就是因为不受注册范围限制、可以跨区域展业。如今意见稿下发,拿不到这50亿元的实注资本金,就不得不去做区域性的网贷,或者就要退出市场。这一样以来,网络小贷的牌照价值将大幅缩水。
独立研究人士郭大刚向消金界表示,“征求意见稿”最重要的是属地经营原则,这折射出背后管辖权的问题。比如此前重庆杠杆率限制低,西部地区监管相对宽松,这中间很容易滋生套利空间。如今从监管角度来说,统一的制度监管可以实现 社会 效益的最大化。
在贷款金额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个人单户网络小贷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1/3;对法人或其他单户网络小贷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万元。
在联合贷款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招股书信息显示,蚂蚁集团目前共计22540亿元信贷规模,其中20470亿元来自“与银行伙伴共同贷款安排”,而在这90%的联合贷款中,蚂蚁的出资比例仅为1%-2%,最大化撬动了杠杆。
根据“征求意见稿”,如果蚂蚁出资比例提升至30%,那么在原有放贷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其表内放款和注册资本金将大幅提高。
此前就有业内人士表示,网络小贷公司的自营贷款业务和助贷业务,将合并计算杠杆率。虽然该政策并未落实,但未来蚂蚁小贷的杠杆率和联合贷业务规模将受到巨大波及。
“金融本来就是高门槛的行业,从此草根金融再无生存空间了。”一名银行从业者对此感慨。
一部分人认为,意见稿是为花呗借呗量身定制的。对此也有人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马云在外滩金融峰会的讲话不过是触发事件,但并非主要因素。
总的来说,金融 科技 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如何在促创新和控风险之间取得平衡,这对于包括蚂蚁在内的金融 科技 公司来说,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值得注意的是,有从业者认为,属地化监管原则,原则上有利于引导P2P网贷转型小贷、安全退出,但背后风险依然存在,如果还在用此前的思维经营业务,有可能带来新一轮的监管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