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如何解除还款责任
去银行办理 贷款 业务,如果借款人的个人资质不够好,想要获得较高额度的贷款,那么就需要选择担保贷款,需要提供担保物,或者是找担保人,有部分朋友在帮他们担保贷款后,又因各种原因想要取消担保,那么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如何解除还款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两种,一般在担保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好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都属于连带责任担保,不同担保情况,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
1、一般担保。一般担保只有在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贷款机构才会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被贷款机构起诉、强制执行后,借款人仍然没有任何财产可以用于偿还欠款,那么债权人方就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履行还款义务。
2、连带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指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归还欠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不还款,贷款机构都可以要求担保人来偿还欠款。
通过以上内容可知,在借款人无法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要随意给他人担保办理贷款,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不过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在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如果想要解除担保责任,需要根据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来看是否可以解除,一般来说,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那么在贷款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限内借款人和担保人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只有等到担保关系到期后,担保责任才能自动被解除,另外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如果能够征得债权人的同意,那么也可以取消担保责任。
『贰』 2018年什么情况下贷款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
(一)因保证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
1. 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部分免责。《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四)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实践中应注意:
(1)债务转移必须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保证人仍要承担责任。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已转移部分债务可不承担责任。但对未转移的部分债务仍应承担责任。
(3)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在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变更后方可。
(五)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保证期限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它关系到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承担能否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 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这就明确了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担保债权的存续时间,笔者认为保证期间属于类除斥期间,超过了该期间,权利即归于消灭,债权人将失去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胜诉权。保证期间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除斥期间,因为除斥期间不得约定,而保证期间可以约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在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即免除了保证责任。
『叁』 贷款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不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肆』 银行贷款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法律分析: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伍』 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
在办理贷款时,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会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资格的 担保人 。但是,一旦借款人无法还款,那还款的责任就到了 贷款担保人 的身上。其实,在一些情况下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第一种情况:借款人与 债权人 “沆瀣一气”,串通起来诈骗担保人。 这时,担保人只要提供确凿的 证据 ,便可免除担保责任。 第二种情况:债权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 比如欺诈、胁迫等,使担保人签订 保证合同 。这种情况,是违背担保人自身意愿,合同可视为无效,自然也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种情况:一般来说, 连带责任担保 。 如若债权人与担保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限,那么视该期限为自 债务 履行期满后半年。在这个期限内,债权人没有找担保人还款,那超过了期限,就被视为主动放弃这个权力,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陆』 贷款担保人如何免责变更担保合同时保证人是否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1、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单方性、无偿性的法律责任,故对保证人尽了义务而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应该免除保证人一定范围内的保证责任。2、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合同发生变更,又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3、在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的贷款活动中,常常有协议以新贷还旧贷的情况发生。基于主合同主要内容变更,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的原理,以新贷偿还旧贷属于主合同变更,保证人除该变更协议知道并应当知道外,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旧贷的保证人又为新贷作保的话,那么保证人的责任不能免除。
『柒』 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很多人对于贷款担保人代表着什么都不了解,在身边的人找自己担保的时候想都不想就答应了,其实担保人是有相应责任的,那么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