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放贷担保人需要负责吗
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你说的可能不行
⑵ 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工作人员修改为贷款人,担保人负有什么责任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银行工作人员私自修改的贷款合同,那么一旦被查实,他就起码该承担“伪造合同”罪,承担法律责任,至于他伪造文件中的贷款人,不知情,不需要承担责任。
做了别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就应该知道自己不是贷款人,但是也可以被银行追究连带责任,要还款。银行不需要“修改”合同,凭你在担保人的签字确认,就可以要你替别人还钱!
⑶ 银行贷款,担保人挪用所借贷资金怎么办
这种事情中银行应该没有责任,账户是借款人账户,密码也是借款人保管,出现担保挪用资金情况只能是担保人知道了账户信息和密码,必要时建议到公安机关报警
⑷ 银行贷款可否替换担保人
如果还未签订贷款合同,那么可以替换贷款担保人,替换贷款担保人后,需要重新进入到审核的步骤,因为银行需要对替换的担保人运行审核。而已经签订了贷款合同,如果银行同意用户替换担保人,那么用户才可以替换担保人,原则上来说银行一般不会同意用户替换担保人。
银行是根据担保人以及贷款人是否有履约能力签订的贷款合同,一旦变更担保人,那么双方是否有能力偿还贷款就变成了未知的事情,为了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银行通常不会在贷款中途同意用户替换担保人。如果用户需要替换担保人,请在签订合同之前运行替换。
签订合同之前替换担保人,相当于重新提交贷款审核,用户会重新对贷款人、担保人运行审核,两者都通过审核,那么就可以签订贷款合同。
⑸ 银行违规贷款担保人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银行违规放贷,担保人如果在做担保之前明知是违规的,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如果是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⑹ 贷款人和担保人一起动用了银行贷款,担保人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贷款人和担保人一起动用了银行贷款,担保人不承认其他额外责任,仅承担其承诺的担保责任。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
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
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注:贷款人将贷款给担保人使用,属于贷款人的私人行为,其间责任需和担保人自行约定。
⑺ 银行贷款中途可以换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银行担保人可以换人。
银行担保人可以换人通常需要的步骤为:
1.担保人、贷款人和银行协商变更事宜
2.银行审核新担保人资格,符合资金或贷款担保条件,同意贷款人办理担保人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⑻ 在农村信用社担保人给别人往自己的户头挪用贷款 违法吗
当事人同意就没事。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⑼ 违规发放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违规发放贷款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只要完成了担保合同的签字手续,就不能以银行违规放贷担保人免责了。除非能证明贷款人与银行恶意串通,骗取担保,或者有证据证明银行违反约定规放贷担保人才能免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