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校贷被国家制止了吗
是的。
校园贷款是近年来兴起的一股恶性循环。一些高利贷者把爪子伸向校园。他们名声不好,手段卑劣。一旦学生借到校园贷款而无法偿还高额利息,就会受到放贷者的骚扰、恐吓、威胁、侮辱甚至拳打脚踢。结果,一些借读生无法完成学业,甚至被迫自杀。
近日,公安部等部门下发《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通知》,规定要严厉打击学校违规向学生放贷行为!这对非法放贷者来说是个打击。也是为了保护在校学生的权益。这也让学生家长放心了!
2. 任何网贷机构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了吗
9月6日。,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
赵建军表示,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据他了解,不少银行已经开办了这项业务,像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同时,教育部还要求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加强对学生金融知识的教育,加强不良校园贷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不要上当受骗。
3. 四部门对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吗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还本延期还款工作的通知
财科[2022]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银保监管局,中央部门所属高等院校,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和延期还本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2023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承担。
二。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应于2023年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后,可延期一年偿还。延期贷款不罚息、不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亩辩搭款承办银行应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提交信贷信息,提交的信息应进行调整。学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贷款承办银行将认定相关逾期贷款不得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已提交的予以调整。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财政部网站截图
4. 国家给大学生还网贷
国家给大学生还网贷:国家出重拳整顿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乱象:有关部门联合对外发布通知,禁止小贷公司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大学生放贷,要实质性审核识别真实贷款用途等。
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要加强获客筛选,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加强产品营销管理,严格大学生资质审核。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线上精准营销,在校园内开展的线下营销宣传活动需事先向营销地监管部门报备,并就开展营销活动的具体地点、日期、时间和活动内容提前告知相关教育机构并取得该教育机构的同意,营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引人误解或诱导性宣传等不当方式,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
要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综合评估大学生征信、收入、税务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状况,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通过电话等合理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身份的真实性,获取具备还款能力的第二还款来源(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贷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
要加强贷后管理,确保借贷资金流向符合贷款合同规定;妥善处理逾期贷款,规范催收管理,严禁任何干扰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暴力催收行为。
要加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妥善管理大学生基本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信息。
各地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通知》还对高校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以及网信部门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合理引导舆情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5. 取消扣减学生贷款利息
题主是否想询问“取消扣减学生贷款利息是真的”?真的。根据查询潇湘晨报官方坦神百家号记者查询省教育厅网站得知,高校毕业学子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将予以免拆亏除,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2—3档。资助面约为普通旅信神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20%、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6. 有人打电话说我在大学注册了学生贷,现在国家要求不允许有,叫我注销,说有可能影响征信
骗子。不要相信。一般电话指导叫人按要求操作的都是骗子。最简单的办法你就告诉他,稍等我打110咨询一下。他挂电话绝对飞快。
7. 国家要取消网贷吗
没有取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国家要取消学生的小额贷款么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 如何看待五部委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不得不说,现在某些专门搞互联网消费贷款的公司简直是良心坏透了。趁着大学生还没有深入社会,便开始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不仅无限扩大他们对购物和狂欢的渴望,而且还搞出分期的形式,坑害他们提早走上“超前消费”的道路和“过度借贷”的深渊。
买东西完全不需要自己积攒的零花钱,只要身份证银行卡绑定以后,摁个按钮就可以完美解决。想花钱也不用精打细算的,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就算现在还不起,以后也能慢慢还!
这些公司除了能够精准营销,还可以把自己的业务落实到大学生的面前。尤其是在宿舍的大门上、厕所的墙壁上、教室的课桌上,都会或多或少地出现消费贷款的广告。也正因为它们可以明白大学生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所以才会如此大张旗鼓的招摇过市。
不过,这些显然还不是最可恨的!还没有来得及给大学生留下喘息的时间,它们就又开始早早地埋好了陷阱......
既然有人已经对借贷有了防备和抗拒心理,那么为什么不去把它包装一下,使其变成做生意?无论如何,没钱的大学生都得需要投入成本才能赚钱。如果他们赚钱了,就可以用利润轻松地归还本金;如果他们失败了,也必须要按照原先的协议进行补偿。
除此之外,我们回顾一下近几年的新闻,会更加地触目惊心。
9. 国家对在校大学生贷款的规定
国家赔偿是1995年实施《国家赔偿法》之后,由国家对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而国家赔偿金则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也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