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能贷多少
不同城市公积金缴存后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等都是不同的,在长沙缴存公积金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贷款桥森陆额度最高能贷多少呢?Ⅱ 可先贷款后过户 长沙优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公积金贷款,此前一般是先过户再申请贷款。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增设一种先申请贷款再完成过户的全新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模式。
这种贷款模式,是由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合作的担保公司免费为交易双方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手续提供担保,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担保公司的《担保意见书》受理、审批借款申请人贷款。
“此举的好处在于,一是帮助解决职工购买二手房需自行筹措资金完成过户的问题;二是增加了可供选择的公积金贷款方式,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决定,方便了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除增加了职工购买二手房在办理住房产权过户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外,长沙市此次办法增加了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对已婚缴存职工,支持其首套房及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对单身职工,支持其首套房住房贷款。担保方式,由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修订为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在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部分,长沙市此次将原“因离异原夫妻一方申请变更还款账户的,原夫妻双方应同时到场办理,借款人死亡的,全部继承人应同时到场办理”的条款,修订为“原夫妻一方可以持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或公证书申请办理还款账户变更;主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的,任一继承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法院生效判决书或公证书申请办理”,并明确了办理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变更需提交的资料。
此外,长沙市还增加了因存在呆账、核销、信用卡严重失信产生的止付等个人征信负面信息不予贷款的条款,重点关注征信及公积金信息系统负面信息。
该办法对不予贷款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除对征信系统中显示的呆账、核销、信用卡严重失信产生止付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当前贷款存在逾期的等各类失信行为不予贷款外,对在长沙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中显示的账户已被冻结、记入长沙公积金中心不良行为登记的,也一律不予贷款。
Ⅲ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是根据职工的缴存年限和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来进行计算的,单人贷款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贷款的条件包括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产权人、连续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等。
一、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余额)*2。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二、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老举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三、公积金贷款怎么提取
公积金贷款提取的流程如下:
1.职工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
2.单位经过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携带身份证明、提取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管理中心受理三日之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决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侍耐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答档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Ⅳ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1、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限长沙市区及长沙、浏阳、宁乡三县/市。
2、铁路中心所辖区职员在长沙地区购房贷款额度为50万元,在其他市购房参照当地贷款标准执行。
3、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总房款的70%,但初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自住房贷款可以为80%。
4、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额度不高于总房款50%,且利率提高1.1倍。
二,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
2.可用于购买商品自住房及商转公等,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住房、投资投机性住房的不予贷款。
3.征信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不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Ⅳ 长沙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2023
昨天长沙公积金贷款已经变化,今日才才来给大家更新最新版的“长沙公积金贷款政策(图二)”,都是妥妥的干货,建议大家转发收藏,才才希望能帮到更多有需要的朋友!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职工家庭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如已办理则需公积金贷款结清。
3.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4.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贷款利率及年限:
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首套房利率:5年(含)以内是2.6%,5年以上是3.1%;
二套房利率:5年(含)以内是3.025%,5年以上是3.575%。
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限最短不少念搜燃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此外,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的时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贷款额度: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同时,贷款额度与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息息相关,具体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当前长沙n倍数为16
贷款首付比例:
在长沙买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比用商贷买房,首付比例低了约10%,大大降低了购房门槛。
组合贷公积金比例:
对于首次购房住房的,申请仔虚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套房组合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且利率上浮10%。
异地贷款合作城市:
长株潭三市公积金一体化,缴存、提取、贷款等数据共享,不再受异地办理限制,同城化服务。
同时,开放湘赣边区域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城市: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萍乡、吉安、宜春、赣州和九江。
加上此前《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的19个签约城市,目前全国有23个城市可以用公积金在长沙贷款买房了。
问:湖南别的城市交了公积金漏森,可以在长沙买房用公积金贷款嘛?
答:可以,在省内其他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问:长沙市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夫妻两人叠加的吗?
答:职工及配偶在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含铁路分中心)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可贷额度。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3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缴存基数可以推定为月收入。社会保险近3个月正常缴存的,缴存基数可以推定为月收入。
Ⅵ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受理条件和要求为: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对冲、划拨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但办理的提取类型为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重大灾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除外;
(四)在我中心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提出异地转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无间断地在我中心正常缴存的,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五)职工在其他公积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或封存的,应将该账户转移或销户。
三、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五、首付款不低于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须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七、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未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12个月。
八、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
九、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十、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Ⅶ 长沙市值公积金贷款不走担保公司行不
长沙市值公积金贷款不走担保公司不行。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公积金核心贷款有担保费,担保费是交给公积金担保核心的,是担保公司公积金管理核心一个直属单位,必须要走担保公司,即长沙市值公积金贷款不走担保公司不行。
Ⅷ 在长沙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在长沙是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一年以内提出申请,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其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须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6、具有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8)长沙公积金贷款免担保扩展阅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管委会规定的年限;
(二)购房首付款不低于管委会规定的比例;
(三)信誉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盯巧念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有关手续;
(五)提供担保。
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符合凯困前款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管委会规定的最高宽衡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