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担保方式可分为哪些
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其中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属于人保;抵押分为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两种,属于物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Ⅱ 按贷款的保障条件分类,贷款可分为哪几类
按照贷款保障条件,银行贷款可以分为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和票据贴现。
(1)担保贷款。担保贷款是指具有一定财产或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按照担保方式不同,担保贷款又可以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担保贷款的特点在于,银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但担保贷款手续比较复杂,评估费用和保管费用等导致客户承担的贷款成本较高。
抵押贷款: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银行将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物以收回贷款。
质押贷款: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而发放的贷款。如果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银行将行使质押权,处理质押物以收回贷款。
保证贷款:指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而发放的贷款。在发放担保贷款时,银行一般要求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是指银行完全凭借客户的信誉而无需提供抵押物、质押物或第三方保证而发放的贷款。特点在于不需要保证和抵押,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银行发放信用贷款风险较大,要收取较高利息,要从严审查。一般仅向实力雄厚、信誉显著的借款人发放,并且期限相对较短。
(3)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是指银行应客户要求以现金或活期存款买进客户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票据的方式而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实际上是一种以票据为担保而对持票人发放的一种特殊贷款。票据贴现的期限一般都比较短。是一种短期贷款。
票据贴现实行预扣利息,票据到期后银行可向票据载明的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于票据管理严格,承兑人信誉良好,因而这种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都比较好。
Ⅲ 贷款种类有哪些
贷款类型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银行贷款具有各种不同的类型:
1、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3、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4、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
5、按贷款金额大小不同,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6、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
1996年6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将贷款分类如下:
(1)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1、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3、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4、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2)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
1、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
2、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
3、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贷款。
(3)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1、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借款、质押贷款。
2、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3、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4、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5、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此回答由康波财经提供,康波财经专注于财经热点事件解读、财经知识科普,奉守专业、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财经内容,用生动多样的方式传递财经价值。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Ⅳ 个人贷款按照贷款担保方式是怎么分类的
1、个人抵押贷款,是指主要采取抵押担保方式获得的贷款;
2、个人质押贷款,是指主要采取质押担保方式获得的贷款;
3、个人保证担保贷款,是指主要采取保证担保方式获得的贷款;
4、个人信用贷款,是指借款人未提供任何担保措施,仅凭个人信用从银行获得的贷款。
Ⅳ 贷款担保方式分类是怎样的, 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担保方式有哪些
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具体如下: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 连带责任保证 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 承担连带责任 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以上就是对小贷担保的解答。
Ⅵ 贷款的种类有什么
贷款种类
(一)按照贷款期限划分
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
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5年
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
透支——没有固定期限的贷款
(二)按币种划分
本币贷款
外币贷款
按照贷款人性质分为:
银行贷款(自营贷款)
银团贷款
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就是一种典型的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
(三)按贷款主体性质划分
经济组织贷款
企业单位贷款
事业单位贷款
个人贷款
(四)按照贷款用途划分
企业(经济组织)类
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项目融资贷款
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票据贴现
个人类
个人经营类贷款
个人消费类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俗称按揭)
一手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
商用房抵押贷款(有些银行把这类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
一手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
汽车贷款(含自用车和商用车,有些银行把商用车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
一手车
二手车
助学贷款
其他消费贷款
装修贷款
旅游贷款
耐用消费品贷款
个人质押类贷款
其他
(五)按利率划分
固定利率贷款
浮动利率贷款
混合利率贷款
(六)按照贷款担保方式划分
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票据贴现
(七)按照贷款资产质量(风险程度)划分
正常贷款
关注贷款
次级贷款
可疑贷款
损失贷款
(八)按照贷款存续情况划分
正常贷款
逾期贷款(逾期0-180天)
呆滞贷款(逾期181-360天)
呆账贷款(逾期361天以上)
(九)按贷款在社会再生产中占用形态划分
流动资金贷款
固定资金贷款
(十)按国际惯例(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备注: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或为“有问题贷款”。
(十一)按贷款渠道划分
传统贷款(也叫线下贷款,指通过银行等,在实际生活中提交贷款申请)
网上贷款(也叫在线贷款,指在网上进行贷款提交申请)
编辑本段
贷款材料
一般贷款申请,需要的材料如下: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
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人民币贷款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Ⅶ 贷款担保方式分为几种,各是什么
目前常见的有三种贷款担保方式,即住房抵押、权利质押和第三方保证。
一、以住房抵押作贷款担保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产的话,可以选择以个人住房作为抵押物来进行贷款的担保,而且房产的评估价值都不会低,有助于提高借款人的贷款额度。
如果贷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则无需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省一笔评估费用;如果贷款人以自己已经押有产权的住房作抵押,该抵押物则需经过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笔评估费用。
以住房作贷款担保,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贷人承担。此外,借贷人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保险费用由借贷人承担。
因此,采取抵押担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记费用、保险费用和抵押物评估费用,如果借贷人经济较为宽裕,可以考虑选择这一方式。
二、以权利质押作贷款担保
除了房产和汽车外,银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价证券和存单作为抵押物,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银行认可的企业债券,存单指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
借款人申请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必须超过贷款额度,至少要大于贷款额度的10%。
各种债券一定要真实有效,方可用于质押,存单需有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免挂失证明。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质押合同的同时,要将有价证券、存单等质押物交由贷款银行保管,并由该银行承担保管责任。
一般来说,选择质押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额的金融资产,依靠这些金融资产完全可以满足购房消费的需要,但一时难于变现或若变现将带来一定损失。
三、以第三方保证作贷款担保
这种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按贷款银行的规定,保证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为借款人提供贷款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借贷人应提供第三方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须是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有相当于AA级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在借贷银行开户,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等,否则有其中任何一条都不能充当第三方。
贷款担保的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签订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贷款担保_网络
Ⅷ 简述贷款担保的种类
基本分类,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芦毁留置很少使用)
(一)保证贷款
按《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二)抵押贷款
按陪铅备《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三)质押贷款
按《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四)按贷款期限分为
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
各种方式的具体规定
(一)保证贷款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0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1、《民法典》同时还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合同应当包括: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激吵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为顺利取得银行贷款,企业应该选择那些实力雄厚、信誉好的法人或公民作为贷款保证人。若银行等金融机构能作为企业的保证人,则效果更为理想,借款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更为容易。
(二)抵押贷款
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了抵押物后,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往往愿意向该企业提供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