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给人做担保贷款有什么风险注意这些事情!
金融行业里,贷款的产品和方式多种多样,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只要符合条件,有相关的资格,就可以轻松申请贷款。其中担保贷款是历史比较悠久的一种,我们常常说,不要随便给人做担保,因为要承担很多的风险,那么具体有什么风险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2. 公务员担保贷款,有什么风险
被担保人到期不能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如果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担保人就要代被担保人履行相应的责任,因此为他人提供担保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近年来,部分金融机构相继开展了以公务员身份和稳定收入作担保的新型贷款形式,此种担保贷款在支持个私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但是,通过对部分金融机构网点的信贷调查中发现,由于多方面原因部分公务员担保贷款已背离了初衷,风险隐患加剧。
主要表现为:
一、担保责任认识不够,部分公务员轻信朋友,轻易为他人担保。
二、额度把握不准,公务员担保能力有夸大现象,担保金额随意性。
三、标准把握不够,公务员担保的手续欠缺。仅凭一份个人身份证明,一张单位工资证明,并不能完全证明担保人的担保能力。
为谨防公务员担保贷款带来的风险,建议:
一、金融部门要加强对担保人资格和能力的审核,同时要通过机构或网点的联机协作,对公务人员重复担保现象予以重视和制止。对公务员担保贷款中任意扩大担保额度、手续不全、违规一次性发放贷款等现象要及时查处,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担保贷款的发放和管理。
二、公务员要掌握担保贷款所承担的责任,谨慎对待为他人担保贷款。
三、银监部门要督促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担保贷款的管理办法,引导其步入规范化运作的轨道
3. 公务员拿工资卡担保贷款对自己有影响吗 会影响取工资吗
应该不会影响取工资,但如果借款人还不上,就要对你有影响了,你要替还的。然后你再去找借款人还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 本单位职工买房贷款要另一名员工作为担保人,需要单位开工资证明,有什么风险
如果为另一个人担保买房 ,那么一旦购房者无钱还贷了 ,那么担保人就要替被担保人 还欠银行的债务 因此说替别人担保 是有风险的 一旦贷款人 还不上钱了 剩余的债务就要由担保人来还
5. 做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做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不论是给你的直系亲属还是你的挚友做担保都有风险。
1、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
2、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塌升游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团销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3、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笑族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4、一旦借款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或者借款人走死逃亡,你要负全部偿还责任。
6. 帮人有公职金贷款做担保有什么风险
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那将从此与被担保人一起承担公积金贷款一切风险的连带责任。被担保人不偿还贷款,或逾期未偿还,都是由作为连带责任人先予以偿还该贷款。如果被担保人正常还款,保持良好的信誉,对担保人就没有影响,也不影响买房。不能用房产证更换担保人。
公积金贷款担保可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不同形式的担保人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不同。
1、一般担保人:
如果在和住房管理公积金签订担保合同时,没有约定连带担保责任,这种就是一般担保。
一旦贷款人出现违约,或者欠款不还,甚至是跑路失联,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会让担保人协助联系贷款人,让其还款。而不会让担保人给贷款人还款的,不过可能会影响担保人的信用。
2、连带责任担保人:
如果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约定的是连带担保责任,这就会有一定的风险,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1)贷款人逾期不还款,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为贷款人还款,要是贷款人不幸身亡,那么这笔贷款就会全部落到担保人身上,要是不还款,严重的话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2)贷款人的负债也会计入担保人的负债中,会影响担保人办理银行业务的额度。
总之,作为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是会有一定的风险的,所以不要轻易给人担保,如果要担保也一定要了解清楚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和经济还款能力再做决定。做担保后,可以从自己的征信报告上了解贷款的还款情况。
3、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
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贷款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