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脱贫户小额信贷政策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点:
一、支持对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
二、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
三、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四、贷款利率: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五、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六、贴息方式:财政资金对贷款适当贴息。
七、风险补偿金机制: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保持现行机制基本稳定。
八、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九、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 65周岁(含)之间。
十、合理追加贷款: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十一、续贷和展期办理规定: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
十二、实施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在过渡期内将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㈡ 农村小额无息贷款的条件有哪些怎么办理
政府部门逐渐增加了针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的生活的关心,为了能帮扶农民工创业,政府部门发布了乡村小额贷款无息贷款政策。如果您来自农村,何不一起来了解一下乡村小额贷款免息贷款的相关的事宜,让您创业历程更加畅顺。不晓得您是不是合乎乡村小额贷款免息贷款的标准呢,假如满足条件一定不要错过这一机遇。
适用可以推动中低收入贫困户增加利润的种养业、劳动密集公司、农产品深加工公司和销售市场流通企业,及其基础建设新项目。扶贫贴息贷款统一实行年化利率为3%的优惠利率,借款超出贴息贷款期和贷款展期、贷款逾期的不会享有贴息贷款现行政策,并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实行。扶贫贴息贷款优惠利率与人民银行发布的当期同档银行贷款利率中间的价差,由中间财政贴息。
㈢ 小额贷款风险数据排查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7月12日,江苏省金融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闷老旦风险,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结合前期全省小贷公司真实性抽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小贷公司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排查处置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小贷公司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结合有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文件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违规违法经营专项风险排查整治,构建日常监管检查与专项风险排查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小贷公司实施分类处置,监督已经终止经营资格的小贷公司及时规范完成市场退出。 (一)重点检查排查内容 1. 审批管理。排查辖区内小贷公司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开展业务、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变更股权结构、注册资本金、营业场所、公司名称等;已终止经营资格的小贷公司是否按要求规范完成市场退出。 2. 股东资质。排查小贷公司的股东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核查股东是否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合法资金出资入股;是否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股权;穿透审查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未经许可开展金融业务。 3. 外部融资。排查小贷公司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直接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股东借款资金是否为股东自有合法资金;是否未经批准(备案)通过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 4. 实际利率。排查小贷公司实际贷款年化利率(实际利率= 小贷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的所有与贷款相关的息费/所发放的贷款本金)是否超过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从贷款本金中预先扣除息费、保证金或者设置高额逾期利息、罚息等行为。实际利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逾期处理等关键信息是否事蚂扰前向借款人全面、充分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 5. 贷款管理。排查小贷公司是否建立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充分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是否诱导借款人超自身偿付能力过度借贷;是否超出批准经营业务范围或者经营区域范围开展业务;是否存在关联贷款、拆分贷款、冒名贷款、现金收支、账外收取息费、账外经营、(变相)抽逃资本金等行为;是否向涉嫌非法放贷的个人或含困者单位发放贷款;是否涉及“现金贷”“首付贷”“套路贷”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6. 不良资产清收。排查小贷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是否符合《关于规范金融业不良资产清收行为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9〕4号)有关要求;是否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以暴力、恐吓、侮辱、骚扰等非法方式催收贷款。 7. 业务合作。排查小贷公司开展第三方合作情况,是否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是否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是否将核心业务(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回收贷款、贷款催收等)外包;是否接受无融资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增信或者变相增信服务;第三方机构是否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8. 涉案涉诉。排查小贷公司及其股东涉案情况,是否因“扫黑除恶”、“互金整治”、非法集资等被调查或立案审查。排查小贷公司法律诉讼情况,重点关注小贷公司作为被告案件情况,是否涉及省外司法诉讼;了解小贷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业务纠纷、处置不良资产等情况。 (二)分类处置措施 各地要按照《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罚细则(暂行)〉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2〕58 号)、《关于建立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市场退出机制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4〕36 号)等文件要求,对存在违规违法经营的小贷公司开展分类处置。具体分类处置措施为: (1)整改类。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但未达到市场退出条件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已不具备经营基本条件,但股东愿意充实资本金、改善经营状况的。由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验收合格的,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后,保留经营资格,允许继续经营;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纳入退出类。 (2)退出类。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且股东不愿或者无能力改善的;违规违法经营达到市场退出情形的;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终止经营资格,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各地要监督已经终止经营资格的小贷公司及时完成市场退出。对已被终止经营资格后,仍以原小贷公司名义经营相关业务的,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 二、引导合法合规经营 (一)坚持发展定位。小贷公司要围绕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发展的定位,坚持“小额、分散”的经营原则和“灵活、便捷”的业务特色,严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监管要求,进一步做优做精主营业务,更好地为“三农”、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二)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小贷公司可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鼓励小贷公司按照目标客户差异实行差别化利率,优先向优质客户发放低利率贷款。 (三)规范设立分支机构。农村小贷公司原则上仅限在注册地设区市范围内开展业务。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监管评级 AA级及以上、注册资本金达到原注册地和分支机构设立地综合要求,分支机构设立地应具备新设小贷公司条件),经原注册地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报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可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由其所在地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原注册地监管部门协助监管。 (四)规范经营行为。小贷公司要严格按照各项监管要求开展业务,全面、真实填报经营数据信息,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各类风险情况以及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不得违反《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扶优限劣工作意见(暂行)〉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103 号)相关规定进行融资、开展业务;不得超出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范围开展业务;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客户分类,不得通过虚假 客户分类方式提升相关业务占比;规范开展各项创新业务,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诱导客户;不得接受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个人或者单位委托发放贷款(股东自有合法资金委托贷款、政府部门以委托贷款方式托管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政府性资金、企业集团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开展的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除外);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不得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要充分了解贷款客户偿付能力,有效防范借款人过度借贷行为;严禁账外向贷款客户收取息费、保证金等;严禁涉及“高利贷”“现金贷”“首付贷”“套路贷”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不良资产清收要依法合规,严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以暴力、恐吓、侮辱、骚扰等非法方式催收贷款。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一)明确监管职责。各设区市、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具体负责辖区内小贷公司的监管工作,审核股东和高管人员资格,审核转报上级监管部门负责审批(备案)的申请事项,审核(备案)除银行贷款外的融入资金,审批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营业场所、组织章程、高管人员等变更事项,建立并落实举报制度,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工作。各地要将真实性、合规性检查作为监管工作重点;突出防范行业外溢性风险,加强对有外部负债小贷公司的日常监管。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的监管职责分工由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确定监管人员。各地要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员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74 号)要求,结合辖区内小贷公司发展情况合理配置监管力量,明确本单位小贷公司监管工作负责人和具体监管人员,每家小贷公司要明确一名主监管员和一名辅助监管员,监管人员(包括监管工作负责人、具体监管人员、主监管员、辅助监管员等)应签订监管责任书。小贷公司监管人员要勤勉尽责,按照监管员工作规则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定期通过业务监管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监测分析辖区内小贷公司经营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监管人员对所监管小贷公司监督检查不力,对违规行为不予制止,对重大风险隐患知情不报,或者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所监管小贷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及时处置风险。各地要加大日常监管频度和现场检查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对日常监管和专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及风险隐患,要及时处置化解,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监管部门。各地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单位沟通对接,了解小贷公司及其股东涉案涉诉情况,综合研判分析小贷公司是否合法合规经营;加大与当地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全方位掌握辖区内小贷公司的运营状况,协同处置违法违规机构。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地要积极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通过业务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公司、征信公司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积极辅助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监管技术,积极借助业务监管系统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功能辅助进行监管,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㈣ 中和农信乡助小额贷款怎么样
回顾2018年的时间节点,刘和都会意识到,2008年是不寻常的一年。
那一年,时任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部主任的刘带着他的团队走进四川,开始了中国第一次以小额信贷模式参与灾后重建的实践。刘因以贷款而非捐款的形式帮助灾后重建而受到质疑圆裤改和压力。
几乎与此同时,在外工作的李佳颖跑回绵竹老家重建地震中倒塌的房屋。她决定在家门口找份工作。“只要她活着,就应该和家人在一起。”成为刘团队在绵竹招聘的第一个信贷员。在拿着现金走进邻里无人看好的“烂摊子”农户家中,完成当地第一笔抗灾小额贷款时,李佳颖本人也质疑这笔钱“不靠谱”。
10年后的今天,中和农信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部改制而来,成为专注农村市场的小额信贷服务机构。其股东不仅橘判包括官方背景的扶贫基金会,还包括蚂蚁金服、TPG、IFC、红杉资本、仁达普惠等众多股东;惠特尼和天天尚。作为中国最具投资影响力的小额信贷机构,中和农信社已为21个省、313个县的500多万农村人口提供了小额信贷服务。
下去做个伴。
“信用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就像获得食物的权利一样。”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尤努斯曾这样说过。
事实上,由于缺乏抵押物、信用记录和可信的盈利能力,大多数“穷人”很难有金融服务。这为中和农信社等小额信贷机构提供了市场空间。
刘这样定义中和农信的目标客户:“最好的20%已经被银行等机构覆盖。或低保户中的老年人,是社会保障的对象。我们的目标是中低收入的农民。他们想做点什么。他们缺钱,不能从银行贷款。他们可以向我们借钱,让他们觉得自己还是有能力做一些事情的。”
到农村去,陪那些想做点事的农民,是每一个中和农信社信贷员最重要的事情。
吴燕芳,湖南平江县三阳村的村民,曾经被困在一个黑窝点长达16年。2011年,奋斗了半辈子的老吴跑回老家,发现父母没了,房子没了,连最普通的农民3354都做不了,因为土地没了。
老吴有自己的打算,没有田就给自己开荒;没有农具,就得靠双手。你需要借钱开荒。“有的钱会买种子肥料,有的钱会买电动三轮车。”
但是没人借钱给他,他也找了信用社。“人们说这一点好处也没有。我一无所有,没有抵押,没有担保,甚至没有一个家。而且我借的太少,人家也不想麻烦。”
中和农信社平江分社的信贷员钟友平听说了老吴的情况,几次跑到他的菜地,看着老吴像在地里长大一样不停地干活。她说,我们给你贷款,没那么多限制。全靠信用。
吴还记得钟友平把5000块钱交给他时说的话。“这不是帮助,而是支持。你不必觉得亏欠我。你要靠自己,靠自己的信用。”
活了快60年,老吴听到的都是没有这个没有那个。第一次有人跟他说:“你有什么?”
如今,老吴种了十几亩菜地,还清了贷款,买了新的手扶翻地机,存了两万多元。年近六旬的他开始有一种自豪感:村里人越多活得越好。为什么我不能?我不缺手脚,穷人就想不出更好的生活?这说不通。
伴随中和农信的不仅仅是获得贷款的客户。中和农信社90%的信贷员来自农村。“如果我没有加入中和农信社,我只能是一个外出打工的农村妇女。”把女儿培养成护理大学生的李佳颖,10年来服务了1500多位农民,月收入5000多元。“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满足。”
地震十年后,绵竹市遵道镇鹏华村举行灾后重建茶话会。李佳颖回忆说,“当我遇到对生活失去信心的村民,把盖房子和买种子的钱给他们时,我会说,别害怕,我们有手有脚,让我们一起过上更好的生活。其实我们真的有更好的生活。”
愿意做出改变。
拉美最大的小额信贷银行墨西哥Compatu Bank的创始人之一MichaelChu曾经说过小额贷款公司作为“社会企业”的使命:比你服务过谁,你还没有服务过谁更重要。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尽快接触到那些还没有接触到的人群,因为每拖延一秒钟就意味着一代人的损失。
截至2018年11月,中和农信累计贷款金额393亿元,贷款金额243万元,户均贷款余额2.4万元纯镇。这个额度对于城市白领来说可能只是一个月的工资,但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农民来说,可能是他们运用金融工具,分配生产要素,主动掌控生活的起点。
山东茌平县高希村党支部书记高存爱这两年发现,村里的“老赖头”高存敬“有点变了”。高存敬是村里的贫困户。因为这个“头衔”,他不止一次跑到高存爱那里,让村里帮他联系农村商业银行。“借给它35万,让我做成这件事。反正都是上面拨给贫困户的!”
“贷款是要还的,不仅要还,还要还利息。贷款是为了赚更多的钱,而不是利息。”茌平县中和农村信用社分社谢家仓反复给高存敬讲这个浅显的道理。
高存敬的儿子想开个农机修理部。父子俩借了一个多月的钱,还没凑够3000元。高存敬终于转危为安,给谢家仓打了个电话:“我心里终于明白,做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已经完了。”
拿到1万元贷款时,高存敬父子的农机修理部开张了。第一个还款日,高存敬前一天晚上把钱存进卡里,谢家仓催着。
了他一次。
第二年,高存井还清了贷款,又贷了一笔,这次他们父子买了两台二手农机,帮村民种地。再见到高存爱,他主动说:“现在我知道了,有了钱不乱花,攒到月头还款。穷日子更要穷算计。过了年,我们还想干个二手车交易市场。”
看到高存井的变化,高存爱感慨的说:“这个小额信贷公司不一般!”
中和农信打通农村金融最后100米的过程,点点滴滴改变着乡村人对“钱”“信用”“金融”的认知。2009年,中和农信开始为自己的客户赠送保险,客户如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代为偿还贷款,尽量为客户家庭减轻负担。“对于我们大多数客户而言,中和农信赠送的保险,是他们人生中第一份保险。在这样一次次与金融产品的链接中,他们逐渐意识到运用这些工具来追求更好的生活,并不难。”刘冬文说。
跑起来 做引领者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研究解决那些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生逢其时,正在打响的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中,中国的小额信贷机构得到了更多实战的空间,也逐渐成为这个行业的引领者。
2016年,小额信贷的“鼻祖”格莱珉将自己在中国唯一一家“直营店”——内蒙古商都县格莱珉小贷公司交由中和农信接管,这意味着尤努斯教授将“穷人银行”在中国继续进行本土化“金融扶贫”的探索重任全权托付给了这位“后来者”。
49岁的张志和所在的村庄,离县城还有50多公里的山路,在他的记忆中,他去过最远的地方,是省城银川。
“您看,这里是您的身份证号码,一定要看准了才点确认。人脸识别的时候脸要干干净净的,头发不能遮住眼。”小史一步步教,不到半小时,张志和由于此前还款记录良好而获得的1.2万元授信到账了,拿着收款短信,张志和还是犯嘀咕:“你们中和农信这几年变化真大,又出保险,又能理财,现在还有了‘二皮皮’。这东西好是好,可看不见摸不着,心里总不踏实。”
小史笑着说:“我们推出手机贷款服务,就是要让咱们村里人都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方便。以后您有需要的地方,我跟以前一样,一个电话,上门服务。”
也许张志和永远都不会明白,他在手机上的这几步简单操作,背后是数字图像、模式识别、计算机视觉和人脸识别算法等多种技术的综合使用。普惠金融最前沿的触角,就这样以农民最容易接受的方式,渗透进乡村生活,这影响像蝴蝶扇动了一下翅膀,假以时日,无远弗届。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农村金融将会成为下一个蓝海。中和农信有信心和各类金融机构竞争这个庞大的市场么?
刘冬文这样描述企业的未来,“我们的客户每年都在发生变化,但我们自己不变。我们锁定的是农村中低收入小农户的需求。小农户如果成长起来了,那我们非常乐意看到有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为他服务。我们转回头来,继续寻找和陪伴那些需要在脱离贫困的路上垫上一块垫脚石的人,这是我们不变的使命。”
靠谱。
中和农信贷款
主要服务对象:中低收入群体
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他们人数众多,人员庞杂,属于农村社会的中坚力量。而“橄榄球”的底部则是低收入群体,这其中包含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他们中80%丧失了劳动能力,是需要低保服务的。
中等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交界处比较模糊,很多低收入家庭刚刚通过自己的劳动改变了生活,步入中等收入群体的底端,但也许一次经营过程中资金周转不利,整个现金流就断了,一下子就回到了低收入群体。
中等收入群体底部和低收入群体的顶部,我们统称为“中低收入群体”,是中和农信主要服务的对象。
放款速度比较快。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我们的放款速度比较快,一般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交申请后3-5天钱就能到账,现在这个时间缩短到了1-2天。
㈤ 贫困户对抉贫小额贷款政策不了解如何整改
贫困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并且三年内免息:
一、按照相关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贫苦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由当地县级财政机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农户来说也就是三年内免息,换句话说,也就是国家拿5万元无偿的给农户用三年,农户可以利用这笔钱进行生产或者创业,进而脱贫致富。
二、根据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2017年农村贫困户只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即可申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1、“三好”农民。即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
2、“三强”农民。即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
3、“三有”农民。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
4、“三无”农民。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风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
㈥ 农村信用社扶贫贷款的条件
中国扶贫攻坚任务仍然严峻,各地政府应召党中央指示也出台了相关惠民政策,扶贫贷款就是其中之一,那申请该项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呢?
扶贫贷款是什么?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扶贫贷款申请条件:
要申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应首先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证》。农村信用社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的信用等级,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并颁发《贷款证》。农户需要小额信用贷款时,可以持《贷款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农村信用社在接到贷款申请时,要对贷款用途及额度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即可发放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现行规定,只有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农机具贷款;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贷款及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消费类贷款,才可以使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方式。
㈦ 如何推动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届中国小额信贷创新论坛”
在内蒙古举行。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郭田勇在主题演讲中指出,对整个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并不看好,因为其只能放贷、不能吸收存款。虽然现在资本收益率能够达到20%以上,但小贷的总资产是在用自己的钱造出来的。另外郭田勇认为,如果中国未来出现几千家乃至上万家银行,将会对小额贷款公司造成非常大的威胁。
㈧ 小额贷款是什么意思
小微企业主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小微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
因为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具有“短、小、频、急”的特点,其小额、短期、分散的特征更类似于零售贷款。他们对资金流动性的要求更高。
2018年年初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做好预调微调,稳定市场预期,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资金流向民营企业、小微金融等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8)攻坚小额贷款扩展阅读:
小微企业的标准:
一般是从业人数在500人以下或企业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下;加工小企业标准是从业人数在300人以下或企业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或企业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下;流通小企业中的批发小企业标准是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企业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
零售小企业标准是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企业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下;运输小企业标准是从业人数在500人以下或企业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仓隐禅储小企业标准是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企业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下。
以上从业人数或年销售额(企业资产总额)的标准,只要符合一项即可认定为小企业。
㈨ 小额贷款政策
(一)性质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但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三)资金运用。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
(四)监督管理。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公安机关、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材料,接受监督检测。
(五)发展方向。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
㈩ 四部门联合:小额扶贫信贷借款人年龄上限放宽至65岁
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资金需求、办理续贷和展期、应对还款高峰期、风险补偿机制、分类处置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贷、强化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内容。
其中,在政策要点上,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 利率 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应包含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人年龄上限可放宽到65周岁。扶贫小额信贷及续贷、展期在脱贫攻坚期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扶贫小额信贷用途方面,要充分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需求。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继续禁止将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政府融资平台或其他组织使用。
以下为通知原文:
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9〕24号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
近年来,在各地区、有关部门和银行业保险业的共同努力下,扶贫小额信贷扎实推进、蓬勃发展,在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市场发育、改善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脱贫攻坚战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进一步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必须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即一手抓精准投放,能贷尽贷,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一手抓规范完善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不片面强调扶贫小额信贷获贷率,避免贫困户过度负债。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切实解决有关政策措施不具体、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集中还款压力较大等问题,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一)进一步明确政策要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继续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扶贫小额信贷及续贷、展期在脱贫攻坚期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二)进一步明确支持保障对象。扶贫小额信贷主要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脱贫攻坚期内,在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银行机构可为贫困户办理 贷款 续贷或展期;在已经还清扶贫小额贷款和符合再次贷款条件的前提下,银行机构可向贫困户多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三)进一步明确贷款用途。扶贫小额信贷要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结婚、建房、 理财 、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集中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
(四)进一步明确贷款条件。新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含续贷、展期)的贫困户,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银行机构应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贷款用途、风险补偿机制等情况,自主作出贷款决定。
二、切实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资金需求
(一)对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落实分片包干责任,以县或乡镇为单位,确定当地有网点的机构为主责任银行,实行名单制管理,确保能贷尽贷。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准确评级授信,优化贷前调查流程,及时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到位。
(二)在贫困户自愿和参与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可采取合作发展方式,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并按要求规范贷款管理,使贫困户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受益。
(三)鼓励有大额信贷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已脱贫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农户贷款等。引导银行机构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探索开发既能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多元化信贷需求、又能实现商业可持续的信贷产品。
三、稳妥办理续贷和展期
(一)对于贷款到期仍有用款需求的贫困户,经办银行应提前介入贷款调查和评审。脱贫攻坚期内,在贷款户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具有一定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良好、确有资金需求、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无需偿还本金办理续贷。续贷期限由经办银行根据贷款项目、还款能力等情况综合决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只能办理1次续贷,办理续贷的贷款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二)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贫困户,经办银行可为其办理贷款展期。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期到三年期的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原则上只能办理1次展期,办理展期的贷款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三)对办理续贷和展期的扶贫小额信贷,经办银行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后续管理。对不符合续贷和展期条件的,经办银行不得办理续贷和展期。
四、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诚信教育,形成银行贷款应按时偿还的广泛认知和自觉认同。
(二)加强贷后管理。建立贷款台账,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贷款使用情况。
(三)做款到期提醒。贷款到期日60天前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日30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
(四)稳妥处置逾期贷款。加强银行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督促借款人归还贷款,帮助其制定还款计划。对贷款逾期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的乡村,应及时调查、摸清情况、找出原因、认真整改。对通过追加贷款能够帮助渡过难关的,银行机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但单户扶贫小额信贷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
(五)采取司法手段。对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存在逃废债行为的,纳入 失信 债务人名单,并依法组织清收。
五、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一)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科学合理确定风险补偿金规模,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程序等。风险补偿金要存放在共管账户,专款专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不得将风险补偿金混同为担保金使用。
(二)对贫困户确无偿还贷款能力、到期未能还款且不符合续贷或展期条件、追索90天以上仍未偿还的扶贫小额信贷,应启动风险补偿机制。追索期内的应付利息,一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按规定比例进行分担。
(三)使用风险补偿金对贷款本息进行补偿后,县级政府和银行机构按损失分担比例共同享有对借款人的债权,应继续开展贷款本息追索工作,追索回的贷款本息按损失承担比例,分别退还银行机构和风险补偿金账户。
(四)积极探索风险分担形式,鼓励引入政府性担保机构分担风险,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广特色农产品保险、人身意外险、大病保险、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时,不得强制搭售保险、强行参保(担保)等。
六、分类处置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贷
(一)扶贫小额信贷要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继续禁止将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二)对已发放的、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类扶贫小额信贷,要建立台账,加强监管,分类处置。要重点挂牌跟踪监测贷款量大、涉及户数较多的实际用款企业或其他组织。
对于有一定产业基础、有良好社会责任担当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实际使用的扶贫小额信贷,经办银行要切实加强贷后管理,密切跟踪,科学评估,到期收回贷款或转为产业扶贫贷款。
对于贫困户不知情、不享受扶贫小额信贷优惠政策或贫困户只享受利息、分红而不参与生产劳动的情况,地方政府和经办银行要切实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于已出现风险或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经办银行要及时收回贷款,防止风险向贫困户转移,扶贫部门、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予以支持协助。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明确分工。
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机构精准合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进一步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扶贫小额信贷不良率高出银行机构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以内的,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价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要加快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尽职免责制度。
各级扶贫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政策宣传等工作,将贫困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情况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相结合,加强跟踪指导和技能培训。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扶贫再贷款支持力度,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
地方财政和扶贫部门要共同落实好财政贴息政策,已设立风险补偿金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规范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和流程。
(二)开展通报约谈,推进政策落实。将扶贫小额信贷质量、逾期贷款处置等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定期通报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对问题较多、违规情节较重地区的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经验。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培训,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地规范健康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加大交流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