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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贷款担保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26 01:01:18

A.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用住房公积金建造的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四条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在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六、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借款人应向贷款银行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保证的书面意见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第三章贷款程序第六条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可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贷款银行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之日起,应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向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经贷款银行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发放借款人所需购房贷款。第七条银行发放贷款数额,不得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住房价值。第八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银行用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第四章贷款期限与利率第九条贷款期限由银行自行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第十条借款人应在双方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第十一条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贷款,其利率不分期限档次。使用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贷款,贷款利率在活期存款利率基础上加2个百分点执行;使用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贷款,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2个百分点执行。第十二条用信贷资金发放的贷款,在合同期内,期限为5年的,执行3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期限为5年以上至10年的,执行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第五章贷款抵押第十三条作为贷款抵押物的财产,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第三十七条规定不符合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第十四条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第十五条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及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的有关内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银行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银行不得擅自处分。第十七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银行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移、出租、变卖或馈赠。第十八条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贷款银行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对设定的抵押物如造成损坏、遗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B. 西安车辆抵押贷款流程

西安汽车抵押贷款的办理流程。一、向西安贷款公司申请:客户向西安贷款公司提出汽车抵押贷款申请,提交有关证件及其本人身份证件。二、银行收到借款人的申请后,进行贷前调查,审批通过后,银行会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三、担保公司通过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向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办妥各种相关手续。四、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成功拿到贷款后,可以按期直接归还汽车。

C. 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

(一喊谨咐)失业人员贷款受理。 1、 个人贷款 申请人持《工商 营业执照 》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 租赁协议 复印件、 贷款申请 书、创业计划书、有效担保等材料; 合伙贷款召集人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合伙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身份证、户口簿、“ 合伙协议书 ”、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贷款申请书、还款责任 承诺书 、有效担保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 南京 市创业小额 担保贷款 申请审核表》,指导填写。 晌余2、初审。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在社区的配合下,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给予初审意见,将贷款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完成初审工作后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 3、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郑纯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4、贴息。贷款人还本付息后,持还款计划表、存折复印件或还款凭证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核对贴息金额和贴息比例后,指导填写《贴息申请表》,按季度汇总贴息名单,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贷款人。 (二)青年 大学生贷款 受理。 1、个人贷款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大创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在校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有效担保等材料。合伙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召集人持《大创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合伙成员的《大创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在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合伙协议书”、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贷款申请书、还款责任承诺书、有效担保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工商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指导填写。 2、初审。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给予初审意见,将贷款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完成初审工作后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 3、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4、贴息。贷款人还本付息后,持还款计划表、存折复印件或还款凭证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核对贴息金额和贴息比例后,指导填写《贴息申请表》,按季度汇总贴息名单,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贷款人。 以上是创业担保贷款办法。

D. 在陕西信合办理个人贷款,一定要担保人吗自己没有资产可以抵押,贷款额度为8万

不一定,工作稳定、条件符合不需要担保人,可以信用贷款。
银行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 西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

西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携肢
个人创业贷款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经营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经开尺伏区地址:凤城十二路凯瑞A座18层 经开区公共事务局 电话:86189928
未央区地址:未太华北路延伸线16号,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楼203办公陵隐携室;电话:86556924、86279317。
各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
市本级:029—82284222
新城区:029—87413239
碑林区:029—89583372
莲湖区:029—62966501
雁塔区:029—88721707
灞桥区: 029—83520189
未央区:029—86556924
阎良区:029—86208645
临潼区:029—83811247
长安区:029—85298068
高陵区:029—86916898
_邑区:029—84837070
蓝田县:029—82730912
周至县:029—87116109
西咸新区:029—33186048
高新区:029—88314614

F. 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房屋抵押担保贷款怎么办理

《抵押 贷款管理办法 》第三条、抵押物的范围: 符合法律规定 的有价值和郑晌咐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喊纯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企业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 以具有 土地使用年限 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 土地使用权出让谨岩 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应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 同时抵押。

G.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是什么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种福利政策,单位给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之后,我们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买房,有很多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前,需要查询一下自搏昌己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那么,陕西省早枝住房公积金查陆银敏询方法是什么?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买房?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是什么?
查询陕西省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以及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等途径进行。
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3、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4、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买房?
1、初审:那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由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办理担保手续:由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4、要签订借款合同。
5、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6、其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7、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8、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上述便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是什么以及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买房的全部知识了,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我们大家在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可以考虑一下基本的查询方法,通过电话或者网络查询。

H. 西安哪家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可以拿房产证做抵押的)

基本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有现房抵押这种业务

你如果嫌费事的话,可以直接找个中介来办理

银行会根据评估机构给你的房子做评估,评估机构根据现在的行情评估出房子现在的市场价,然后最多按评估价的70%贷款给你,如果觉不够的话你可以叫评估机构在合理的情况下适当给你评估高些,在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会同意的,其实你最好是直接到当地银行贷款中心去咨询,他们都会详细的给你介绍,而且还可以根据你的贷款额度给你计算出需要支付多少手续费多少利息以及如何还款,那样你会更心里有数了

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3]394号)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西银发[2003]98号),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由担保机构承诺担保而向商业银行申请的贷款。

第二章 贷款管理
第三条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减称贷款)属商业性贷款,纳入商业银行正常的贷款管理。
第四条 贷款对象:本人户口所在地在西安市辖区内、年龄小于60岁、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以下减称借款人)。
第五条 贷款用途:借款人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所需的开办经费或流动资金。
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小额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2、 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不应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30%)
3、 有贷款项目及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
4、 参加过创业培训并有与实施项目相应的经营能力;
5、 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违法行为;
6、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七条 贷款方式:采用担保方式,实行借款人申请,担保机构担保,一次发放的方式。
第八条 贷款额度和期限:额度一般为2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继续使用的,借款人应提前提出展期申请,在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后,商业银行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九条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规定,根据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对保本微利项目,可申请中央财政贴息。小额贷款展期不再贴息。
第十条 还款方式;采用灵活方式,可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也可提前还贷。具体方式由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的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小额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一条 借款人获得贷款后应履行以下义务:
1、 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自觉接受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的贷后管理及财务监督,保证贷款用途合理:
2、 运用贷款发展经营所增加的就业岗位,应当优先吸纳本地的下岗失业人员:
3、 根据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及时还本付息,取得良好的信用记录。
第十二条 贷款银行与担保机构对贷款的回收承担共同责任。贷款银行与担保银行要按照贷款管理办法清收到期贷款本息,保证小额贷款的安全回收。各放贷银行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20%时,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担保基金代位清偿降低贷款不良率后,可恢复受理贷款申请。对按照贷款有关规定操作规程发放和催收后出现的确实无法收回的呆坏帐,贷款银行应及时汇总并向担保机构移送相关手续,贷款到期不能归还至担保机构履行代位清偿责任之间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期限间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不纳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考评体系。担保机构代位清偿后作为债权人有权追索代位清偿的债务,小额贷款银行应积极给予协助和配合。
各商业银行要确定专人负责本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统计及有关部门的对帐工作,并及时向关部门反馈贷款情况。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十三条 贷款的程序:借款人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推荐、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指定商业银行核贷。
第十四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提供下列材料:
1、 《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1)一式4份;
2、 《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表2)一式3份;
3、 参加创业培训取得的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 借款人《再就业优惠》原件及复印件;
6、 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书。
第十五条 借款人申请小额贷款须经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初步核实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由借款人向市就业中心申报。所在地未设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由所在地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初步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接到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借款人信用情况、自有资金等基本情况的初步核实工作。并给予借款人明确答复。对不同意的,应说明情况。
第十六条 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统一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批。市就业服务中心接到贷款申请后,应及时核实情况,并于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的小额贷款申请做出同意与否的明确答复和是否属于微利项目的认定。对不同意的,应说明情况;对同意切认定为微利项目的,应当在《申请表》上相应栏内签注意见,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借款人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签署意见同意后,及时将申请资料报送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投保公司)审核。
第十七条 西投保公司接到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小额贷款项目的考察评估,并向借款人做出是否予以承诺担保的答复。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应及时将申请材料退回借款人并说明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由西投保公司拟定。借款人本人持担保机构签注承诺担保意见的《申请表》到开办贷款的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担保机构签注承诺意见的《申请表》作为担保银行向贷款经办银行出具承诺担保的凭证。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接到贷款申请资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小额贷款项目的考察、审核,并在《申请表》的银行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及时放贷,商业银行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及放贷情况反馈给西投保公司和市就业服务中心。

第四章 担保机构与贴息资金
第十九条 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由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第二十条 西投保公司当接受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使用方向的监督检查,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市财政局向西投保公司按贷款本金的1%支付担保费。担保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作为贷款担保机构的工作经费。对中央、省属企业下岗职工担保的担保费由西投保公司统计后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上报省财政,由中央和省财政负担。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申请小额贷款贴息的程序按照《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担保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是指根据再就业工作需要,又市、区(县)两级财政筹集,封闭运行,专项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向商业银行借贷小额贷款的担保基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调剂使用,委托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运作。
第二十四条 西投保公司负责对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其担保贷款的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基金余额的5倍。担保基金的拨付,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仅限于清偿下岗失业人员逾期贷款的本息。
担保基金节余的,应全部接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二十五条 西投保公司与贷款银行应建立经常性的对帐制度,定期核对贷款金额,及时向市财政局汇报代偿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各经办银行要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单列科目,单独统计并按季向人民银行填报统计《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统计表》(见附表3)。对借款人按期或提前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应另附清单,并及时书面通知西投保公司和市就业服务中心,以便西投保公司及时注销担保。人民银行、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将按季对此项业务进行考核,对工作积极和认真管理贷款的商业银行经办行和经办人员给予表彰。
第二十七条 西投保公司要按照会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编制月、季、年度报表,并报送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及上级担保机构。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起执行。

I. 西安房屋抵押贷款如何进行(西安 房屋抵押贷款)

一、西安房屋抵押贷款如何进行

(一)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2、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陪坦款用途证明。

(二)贷款金融、年限及利率: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起点金为5000元,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可到十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执行,有利随本清,按月还本付息等方式。

(三)办理贷款的流程:

1、办理现房抵押贷款:首先,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其次,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 合同。再次,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第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最后,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早野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

2、办理期房抵押:借款人凭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二、什么芦睁桐是房产证抵押贷款?

房产证抵押贷款指的是购房者以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取得资金,再分期或一次性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一种信贷方式。房产证抵押贷款是房屋所有者将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款用于消费或解决资金问题的一种办法,房屋所有者不必将房子卖掉就可以取得一定数额的资金来解燃眉之急。

三、贷款人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

(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用于抵押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用来抵押的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五、房产抵押贷款办理须知

(一)房屋要求

1、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二)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如果你急需用钱就可以用房产来贷款来解决自身的困境,不过办理贷款虽然可以解决短期问题,但是要充分考虑自己的未来收入和还债能力,避免出现抵押的房子收不回来或者破产的问题。房产抵押贷款的方式数不胜数,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来咨询我们的律师。

J.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买房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等的规定,个人申请住房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5)对个人发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的住房购买价格基本符合贷款行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帅评估价值(由于供款人购买的住房一般情况都要作为 贷款的抵押物,因此如果住房的购买价格远远大于其实际价值时,那么贷款行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将该住房变卖所得的价款很有可能要少于借款人所欠 的贷款,从而使贷款行受到较大的损失)。

(7)在商业银行开立有住房存款户 (如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有住房公积金专户,公积金存款可与住房储蓄存款余额合并计算,但需持有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存款余额必须在半年以上,并以 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或先于银行贷款投入修建住房(贷款银行要求借款人必须至少有购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资额30%的存款,以证明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 力,同时也使贷款银行在行使房屋的抵押权时,变卖该房屋所得的价款能偿还借款人所欠的款项,因为贷款银行最多只贷相当购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资额70%的贷款)。

(8)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我国的商业银行对个人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条件的规定大致相同,其中有些银行不需要单位或个人作为归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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