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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检查报告格式

发布时间:2023-05-31 20:09:34

A.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申请书怎样写我需要范文,谁能帮帮我

__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部):
申请人: 年龄__,住址___。
因___(用途),特向贵社申请贷款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整,期限__年,并用__(担保人单位名称)在职正式职工___,本人工资作为保证,到期还清全部本息,望贵社予以办理为谢。
申请人(签字并盖手模):
年 月 日

B. 小额贷款风险数据排查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7月12日,江苏省金融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闷老旦风险,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结合前期全省小贷公司真实性抽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小贷公司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排查处置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小贷公司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结合有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文件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违规违法经营专项风险排查整治,构建日常监管检查与专项风险排查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小贷公司实施分类处置,监督已经终止经营资格的小贷公司及时规范完成市场退出。 (一)重点检查排查内容 1. 审批管理。排查辖区内小贷公司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开展业务、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变更股权结构、注册资本金、营业场所、公司名称等;已终止经营资格的小贷公司是否按要求规范完成市场退出。 2. 股东资质。排查小贷公司的股东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核查股东是否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合法资金出资入股;是否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股权;穿透审查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未经许可开展金融业务。 3. 外部融资。排查小贷公司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直接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股东借款资金是否为股东自有合法资金;是否未经批准(备案)通过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 4. 实际利率。排查小贷公司实际贷款年化利率(实际利率= 小贷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的所有与贷款相关的息费/所发放的贷款本金)是否超过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从贷款本金中预先扣除息费、保证金或者设置高额逾期利息、罚息等行为。实际利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逾期处理等关键信息是否事蚂扰前向借款人全面、充分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 5. 贷款管理。排查小贷公司是否建立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充分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是否诱导借款人超自身偿付能力过度借贷;是否超出批准经营业务范围或者经营区域范围开展业务;是否存在关联贷款、拆分贷款、冒名贷款、现金收支、账外收取息费、账外经营、(变相)抽逃资本金等行为;是否向涉嫌非法放贷的个人或含困者单位发放贷款;是否涉及“现金贷”“首付贷”“套路贷”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6. 不良资产清收。排查小贷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是否符合《关于规范金融业不良资产清收行为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9〕4号)有关要求;是否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以暴力、恐吓、侮辱、骚扰等非法方式催收贷款。 7. 业务合作。排查小贷公司开展第三方合作情况,是否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是否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是否将核心业务(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回收贷款、贷款催收等)外包;是否接受无融资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增信或者变相增信服务;第三方机构是否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8. 涉案涉诉。排查小贷公司及其股东涉案情况,是否因“扫黑除恶”、“互金整治”、非法集资等被调查或立案审查。排查小贷公司法律诉讼情况,重点关注小贷公司作为被告案件情况,是否涉及省外司法诉讼;了解小贷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业务纠纷、处置不良资产等情况。 (二)分类处置措施 各地要按照《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罚细则(暂行)〉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2〕58 号)、《关于建立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市场退出机制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4〕36 号)等文件要求,对存在违规违法经营的小贷公司开展分类处置。具体分类处置措施为: (1)整改类。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但未达到市场退出条件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已不具备经营基本条件,但股东愿意充实资本金、改善经营状况的。由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验收合格的,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后,保留经营资格,允许继续经营;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纳入退出类。 (2)退出类。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且股东不愿或者无能力改善的;违规违法经营达到市场退出情形的;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终止经营资格,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各地要监督已经终止经营资格的小贷公司及时完成市场退出。对已被终止经营资格后,仍以原小贷公司名义经营相关业务的,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 二、引导合法合规经营 (一)坚持发展定位。小贷公司要围绕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发展的定位,坚持“小额、分散”的经营原则和“灵活、便捷”的业务特色,严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监管要求,进一步做优做精主营业务,更好地为“三农”、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二)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小贷公司可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鼓励小贷公司按照目标客户差异实行差别化利率,优先向优质客户发放低利率贷款。 (三)规范设立分支机构。农村小贷公司原则上仅限在注册地设区市范围内开展业务。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监管评级 AA级及以上、注册资本金达到原注册地和分支机构设立地综合要求,分支机构设立地应具备新设小贷公司条件),经原注册地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报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可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由其所在地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原注册地监管部门协助监管。 (四)规范经营行为。小贷公司要严格按照各项监管要求开展业务,全面、真实填报经营数据信息,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各类风险情况以及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不得违反《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扶优限劣工作意见(暂行)〉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103 号)相关规定进行融资、开展业务;不得超出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范围开展业务;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客户分类,不得通过虚假 客户分类方式提升相关业务占比;规范开展各项创新业务,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诱导客户;不得接受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个人或者单位委托发放贷款(股东自有合法资金委托贷款、政府部门以委托贷款方式托管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政府性资金、企业集团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开展的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除外);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不得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要充分了解贷款客户偿付能力,有效防范借款人过度借贷行为;严禁账外向贷款客户收取息费、保证金等;严禁涉及“高利贷”“现金贷”“首付贷”“套路贷”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不良资产清收要依法合规,严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以暴力、恐吓、侮辱、骚扰等非法方式催收贷款。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一)明确监管职责。各设区市、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具体负责辖区内小贷公司的监管工作,审核股东和高管人员资格,审核转报上级监管部门负责审批(备案)的申请事项,审核(备案)除银行贷款外的融入资金,审批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营业场所、组织章程、高管人员等变更事项,建立并落实举报制度,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工作。各地要将真实性、合规性检查作为监管工作重点;突出防范行业外溢性风险,加强对有外部负债小贷公司的日常监管。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的监管职责分工由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确定监管人员。各地要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员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74 号)要求,结合辖区内小贷公司发展情况合理配置监管力量,明确本单位小贷公司监管工作负责人和具体监管人员,每家小贷公司要明确一名主监管员和一名辅助监管员,监管人员(包括监管工作负责人、具体监管人员、主监管员、辅助监管员等)应签订监管责任书。小贷公司监管人员要勤勉尽责,按照监管员工作规则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定期通过业务监管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监测分析辖区内小贷公司经营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监管人员对所监管小贷公司监督检查不力,对违规行为不予制止,对重大风险隐患知情不报,或者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所监管小贷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及时处置风险。各地要加大日常监管频度和现场检查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对日常监管和专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及风险隐患,要及时处置化解,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监管部门。各地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单位沟通对接,了解小贷公司及其股东涉案涉诉情况,综合研判分析小贷公司是否合法合规经营;加大与当地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全方位掌握辖区内小贷公司的运营状况,协同处置违法违规机构。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地要积极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通过业务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公司、征信公司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积极辅助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监管技术,积极借助业务监管系统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功能辅助进行监管,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C. 如何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条件:

①有5家法人股,联系盈利并纳税满2年。

②不可从事金融行业。

③5家注册资金总和1个亿以上,趴账半个月至一个月。

④地址必须是写字楼、办公楼。

⑤5家必须有1家主发起人,主发起人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⑥人员:法人、高管、监事必须为从业5年的金融行业人士。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操作程序: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首先在筹建阶段,小额贷款公司的最长筹建期最长期限是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经过县级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由市级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然后公司达到开业条件,其开业申请由县级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由市级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发放批准文件,并凭批准文件在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按正常程序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机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筹建阶段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一)筹建申请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筹建工作方案;(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五)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或出资人最近2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六)其他材料。

开业阶段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二)筹建工作报告;(三)章程草案;(四)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资料;(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七)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八)其他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我。

D. 征信有5个小额贷款,有5条小额贷款查询记录,影响房贷么

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有很多小额贷款,而且都已经还清,并且没有逾期的情况产生,这种征信报告去银行办理房贷的时候是不会受影响的。
现在市面上额度小额贷款产品非常多,这类贷款比起银行贷款来说虽然利率高了不少,但审批速度快、申请便捷,放款速度银行也是比不上的。银行是不太喜欢申请房贷的用户征信上有较多小额贷款的,因为这可能代表了该用户负债率比较高,信用程度可能没有那么好。
如果贷款人的个人征信上显示有多笔小贷记录,但这些小贷记录均已还清、并且从未逾期的话,去银行申请房贷,大概率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如果恰好贷款人的月收入还不错,名下有一定的资产,那么银行反而会觉得贷款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更容易审批贷款。
如果贷款人的个人征信上显示小贷记录非常多,虽然已经还清,但是曾经有过一些逾期情况的发生,那么银行可能就会质疑贷款人的信用程度,从而降低对贷款人的印象分,如果贷款人的月收入也不太高的话,那么房贷审批通过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 总的来说,只要贷款人之前未逾期,并且均已还清小贷的话,对于房贷审批影响并不大。
拓展资料:
只要按时还款,没有逾期就不会影响房贷。各银行一般都要求“个人购置住房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4.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E. 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流程

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 资料 目录 1、成立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书…… 页 2、出资人承诺书…………………………………………… 页 3、出资人协议书…………………………………………… 页 4、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方案……… 页 5、《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页 6、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名称核准书…… 页 7、住所、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页 8、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 页 9、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页 10、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信用记录良好的证明材料…… 页 11、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学历证明材料……… 页 12、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金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页 13、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履责合法经营服从监管承诺书… 页 14、XX省小额贷款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起人)申请表… 页 15、XX省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申请表……………… 页 16、XX省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股东申请表……………… 页 17、全体股东信用记录良好的证明材料…………………… 页 18、全体股东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页 19、出资人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律师中介机构出具) 页 20、XX市XX区XX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页 贰-------公司制度及管理办法 1.公司章程 2.公司基本制度 3.公司财务制度、 4.资金管理制度 5.信贷管理制度 6.风险管理制度 7.内部控制制度 8.财会管理制度 9.安全保卫制度 10.信息披露制度 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13.贷款责任认定就追究办法 13.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14.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15.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贷款管理办法 16.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17.授信业务申请书 18.现场稽核操作规程 19.信贷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20.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21.中国中小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叁-------公司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 1. 档案管理流程 2. 个人类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3. 个人联保贷款操作流程 4.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操作流程 5. 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6.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7. 公司类客户授信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8. 固定资产贷款操作流程 9. 流动资金贷款流程 10.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流程 11. 商户“信用共同体”小额贷款流程 12. 授信业务操作综合流程 13. 授信业务担保操作流程 14. 授信岗位职则 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15.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预警信号及处理流程 16. 信贷资产检查操作流程 17. 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肆-------制度 1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2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3 贷后管理制度 4 贷款保证管理制度 5 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6 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7 贷款管理责任制度 8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 9 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10 农村小企业贷款管理制度 11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12 企业贷款管理制度 13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14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15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 伍-----各类合同及附表 一.合同 1.借款申请书 2.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3.信用借款合同 4.信用担保书 5.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6、流动资金担保合同 7.农业借款合同 8.农业借款合同(代放款凭证) 9.小额存单抵押贷款合同 10.人民资金借款合同 1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12.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 13.个人住房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14.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合作协议书 15.小额贷款公司示范合同文本 16. 财产抵押合同 17.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18. 委托贷款合同 19. 委托资金借款合同 20. 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21.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22. 最高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23.贷款到期通知单 24.延期还款申请书 25.延期还款协议书 26.以物抵债协议 27.还款凭证 二.表格 1 . 自然人客户贷款调查表 2. 同意保证意向书 3. 同意抵(质)押意向书 4. 自然人客户建立信贷业务关系申请书 5. 贷款公司贷后检查报告表 6. 贷款公司自然人申请借款资料清单 7. 贷款公司法人(含个体工商户)申请借款资料清单 8. 贷款公司法人客户(个体工商户)借款申请书 9. 贷款公司自然人其他客户借款申请书 10. 贷款公司自然人其他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表 11. 抵押物明细表 12. 自然人客户贷款调查 13.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报表 14.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报表填报方法 15. 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陆-------法律法规参考 1.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 2.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工作的通知 3. 关于进一步作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4.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 5. 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 6. 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 7.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 8. 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9. 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 10.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11. 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 12. 货款通则 13.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 14. 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 15.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16.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17.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18.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关联交易管理方法 19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20.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 21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22. 小企业风险分类办法(试行) 23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24. 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 25.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26.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27.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 28.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29. 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30.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31.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3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33. 村镇银行组建及审批工作 34. 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35.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麻烦采纳,谢谢!

F. 征信有5个小额贷款,有5条小额贷款查询记录,影响房贷么

征信上面小贷记录太多想要申请房贷有影响吗?
肯定是有影响的,程度需要看实际情况分析来定。现在互联网上有很多小额贷款应用,这样很多需要借钱的人可以通过用手机移动手指来借钱。现在很多小贷款公司都把用户的借款记录送到中央银行的收据系统,用户发现自己的收据太多,想申请住房贷款怎么办?
征信上面小贷记录太多想要申请房贷该怎么办?
当用户查询自己的个人征信报告时,如果发现上面的小额贷款记录太多,说明他的个人征信报告很可能会花掉。通常,银行判断这样的顾客是高风险的局裂耐顾客,这样的顾客的住房贷款审源神查银行一般不通过,但并不意味着今后不能申请桐春住房贷款。
如果发现自己的信用记录有不良记录,用户一定不要再尝试申请其他与信用有关的业务,首先要做的就是还清一些小额贷款,降低自己的负债率,不要再尝试申请其他贷款来养贷。
此外,还可以试着用信用卡来养征信。市场上银行较不认可的贷款是一些小额贷款,而合理使用信用卡和按时还款,是养征信最快的方法。使用者可多在线下刷卡消费,重实体轻网购,按时还款,如果是大笔消费账单可选择分期,尽量避免只还最低限额。
一般而言,个人征信上小额贷款过多但未逾期,有意识地培养征信,约6个月左右,即可再次尝试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最终及财网要提醒大家,在养育征信时,不要为他人担保,减少被查询的次数。

G. 小额贷款还完了银行还有记录吗有这三个!

市场上涌现出了各种各样的小额贷款,能帮助借款人解决资金问题,由于小额贷款门槛低、下款快、期限短,所以适合短期周转使用。那么小额贷款还完了银行还有记录吗?其实小额贷款在申请、使用、结清后都会留下一定的记录,主要有以下这些方面。

小额贷款还完了银行还有记录吗?
1、银行记录
如果在银行申请小额贷款的话,需要提交个人身份信息、收入、工作、资产、家庭情况等一系列的资料,这些都会作为档案留存在银行。另外小额贷款的申请、还款、结清都会记录在银行内部,以后可以作为参考资料。借款人可以在小额贷款结清后进行续贷,或者日后申请贷款也会参考这些内容。
2、征信记录
如果小额贷款已经接入了央行征信中心,那么小额贷款还完了,征信报告的贷款记录里会显示XX年X月X日,在XXX机构申请了XX贷款,金额XXXX元,当前余额0元,已结清。后续贷款机构可以看到这笔贷款记录,如果没有逾期的话,是一笔良好的记录,对征信是有好处的,只是要控制一下数量。
3、查询记录
申请银行小额贷款,银行会查询借款人的征信报告,会留下一笔查询记录,显示X年X月X日,XX银行因为贷款审批查询了征信。小额贷款还清以后,银行还可以进行贷后管理,不定期查阅借款人的征信。
以上是小额贷款还完了银行还有记录吗的相关内容,只要申请过,就会留下记录,所以要慎重对待贷款。

H. 金融机构远程控制软件风险的自查报告怎么写

XXX省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XXX省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0]31号)的工作安排,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在即将开展的现场检查的前提下,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严谨性及重要性。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理解行业标准精神实质。我公司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实施细则、《X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金融业行业标准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行业利益。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加强自我约束及管理能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我公司是经自治区金融办XXXX年XX月XX日批准成立,开业以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在XXX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银监局的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的密切关注下,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累计发放贷款XX笔,合计金额XX万元,实现应收利息XX元。 我公司严格遵守贷款规定,具体做法如下: 1.严格按照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签订借款协议书、完善担保手续、发放贷款、贷后检查、到期收回贷款等一系列规范化操作程序开展工作。 2.严格执行三会一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通过股东会议,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制度、贷款“三查”制度,及“五级分类制度”,对贷款客户的资料进行详细准确的调查和审查工作,认真做好贷后检查工作, 三、在实际工作中,通过与贷款客户沟通,并对贷款客户的信用状况、生产经营状况等做了详细的贷前调查工作,了解到客户的难处,并根据不同的贷款客户规划出贷款方案。通过实际工作,了解更多的客户需求,不断积累经验,增加业务范围。加强同担保公司的团结协作、积极吸收和借鉴其他金融性小额贷款公司先进的工作和管理经验,以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健康稳健的为发展小额贷款行业而不断努力。
四、组织员工对照检查,反省自身,为确保规范化服务,我公司制定了详尽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不断认真在实际工作中加大“内、外控制”,从健全制度入手,切实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的健康发展。并从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规中,组织员工进行定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国家相关政策学习了解并讨论,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素质及综合素质。要求员工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切实反映不良资产状况。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
五、我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扎实,员工在学习过程中缺乏全面性,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性。二是部分员工在服务方面对待顾客不够热情主动。
六、针对问题,制定对策。坚持以人为本,培育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和具有时代特征的经营理念、企业精神、行为准则、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加强员工业务学习,拓展业务水平,锻造一支高水平的员工队伍。严格检查制度,增强贷款诚信保障,杜绝违规操作及不良贷款的出现。创新组织结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并对员工进行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金融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相信我公司将在各级政府及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不断的积极工作,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I.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求排查小额贷款公司涉及房贷业务情况

5月11日,网上流传着一则“关于排查小额贷款公司涉及房地产贷款业务情况的通知”,该通知落款显示,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5月7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小贷公司自查向特定人员于2019年1月起至今发放贷款的行为,并要求各小贷公司对放贷资金流入房地产的行为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文件属实。
该通知指出,目前深圳市处于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时期,为严格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此要求各小贷公司自查向特定人员于2019年1月起至今发放贷款的行为,并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及贷款业务信息于5月12日前发送至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且不得向特定人员发放任何名义的贷款。
通知还要求,对放贷资金流入房地产的行为再次进行全面自查,同样将自查报告于5月14日前发送至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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