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贷款,借款人死亡,担保人承担多少责任
法律分析:需要分情况分析:
(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可免责
理由是,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债务担保的范围是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而不包括死亡事件发生。
(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应担责
第一,法律上设定保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
第二,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
第三,只要借款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出借人就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里所说的没有履行,当然应该包括债务人的死亡所导致的没有履行。
从合同法角度看,业内观点仍存在两种分歧:
(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可免责
借款人意外死亡,对于出借人来说是不可抗力,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时出借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应担责
借款人意外死亡,不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于合同的效力,关键要看双方借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本案中借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也未主动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可以依出借人的申请确认借款合同终止履行,保证人应依约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Ⅱ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死了咋办
众所周知,除了信用卡和少数优秀客户,大部分人向银行贷款都需要安全措施。最常见的担保措施是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作为担保人,如果主贷款人死了,我们会怎么样?
现实中,很多银行业务为了尽可能降低风险,一般会要求各种附加担保或追加担保。
比如张三从银行贷款100万,以自己的财产抵押,加上李四提供个人担保;那么,张三意外死亡,银行一般会处置第一担保措施,即抵押物;只有当抵押财产的拍卖价格不足以覆盖全部敞口时,才会向追加担保人或追加担保进行追索(如抵押财产拍卖80万元,向李四主张差败竖凯额20万元)。
所以,贷款人去世后,不必过于担心。即使天下账户资金充足,直接从账户扣款的资金也足以偿还贷款,不需要处置抵押物(当然这种事件发生的概率极低)。
当然,如纤高果贷款人只担保这笔贷款,此时的处置会分为两种情况:
一般担保:如果你提供一般担保,那么责任很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才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履行;贷款人死亡,显然不能履行义务,但贷款人一般会留下遗产。正常情况下,债务人的贷款处理完毕后,剩余余额由一般担保人承担。
连带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在保证范围内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赔偿;如果你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那么银行可以直接向你追索。赔偿后,你可以清理贷款人的遗产,以弥补你的赔偿金额。
另外,还要看这个贷款是多人担保还是个人担保。如果是多人担保,合同有约定担保比例的,按照约定的担保比例偿还;合同未约定担保比例的,均分;假设你是这笔生意的唯一担保人,那么所有的责任就由你一个人承担。
对外担保不是开玩笑,是有法律义务的。一旦签订,在贷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你需要承担责任;现实中,如果不是至亲(父母老婆孩子),不要轻易担保。否则一旦贷款不良,后果会很严重。
Ⅲ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死亡后的责任为:如果担保人由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了担保人的财产,那么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Ⅳ 人死了银行贷款担保人有责任吗
如果债务人已经死亡,他/她将为他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将承担偿还义务。但如果保证人在未履行保证义务前意外死亡,将直接影响到保证义务的继续,尤其是继承人是否应当承担还款义务。
贷款人从银行贷了30万元投资典当行。结果在一次车祸中,贷款人和他七岁的儿子都死了,他的妻子活了下来但腿断了。30万现金还在典当行。其中一个担保人是贷款人的邻居,没上过学。当时他签保证书的时候被忽悠去按指纹了,不会写自己的名字瞎描述,对方的借款金额也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这个担保人应该怎么做?银行问担保人要钱还是问贷款人老婆要钱?
另外,这个担保人的女儿还为贷款人哥哥的死亡担保了20万。这个身份能约束贷款人的兄弟吗?无权放弃担保或督促其尽快还款?
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常亮律师回答:
债务人死亡,债权债务仍然存在,需要保证人承担保轮猜证责任。当然,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可以执行。
1.我国关于保证的法律规定直接支持保证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继续承担保证责任。103010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因此,担保相对于主债务和主合同而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主合同履行的一种附属合同。当主债务不存在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会消灭,但债务人的死亡债务不会消灭。
2.债务人死亡,债务不随之死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仍然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税款和债务的缴纳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得自愿偿还。”
可见,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务的丧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因此,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依据追索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3.死者妻子和担保人需要同时还款。银行需要先向死者妻子索赔。如果妻子没有办法偿还,需要向担保人索赔。担保人的女儿不能放弃自己的担保责任。
常亮,北京市嘉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法学博士,曾在北京市区、中、高院工作12年,历任商事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在某知名互联网公司负责诉讼业务。现在重点是金融领域疑难复杂的民商事诉讼和刑民交叉案件。
你好,首先,贷款人的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其次,如果该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其配偶有义务还款。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细谈,济南邢波律师。
首先看你名下有什么资产,你的银行贷款是抵押还是信用贷款!如果是抵押,银行可以将雀桐橘抵押物处置,来填补这比款,如果是信贷,那么一样会处置你名下的资产,来进行还贷。
其次是银行债务是需要有配偶来承担 ,如果没有配偶,没有遗产,那么只能作为坏帐处理!
如果借款人死了,我们在实际中会先与借款人遗属沟通相关情况,优先考虑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贷款。虽然找担保人和处置抵质押物的权利是一样的,但是我们依然会优顷团先通过与借款人的遗产继承人协商,优先处置遗产。当然,在实际情况中,抵押物通常都是借款人自己的比较多。
由谁来偿还呢?那就要搞清楚贷款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的,贷款通常分为以下三类:
担保贷款:由第三方个人或者担保公司担保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如果借款人发生死亡,银行会向担保的个人或者担保公司进行追偿。
抵押贷款:以房产,车辆或者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继承人如果继承遗产的话,同时也要继承债务。如果没有继承人继承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银行会处理抵押物清还。
信用贷款: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如果出现借款人死亡。银行首先会让继承人来偿还,如果借款人名下没有遗产或者遗产部分不足抵消债务。该贷款通常会以坏账来处理。
假如借款人实在没有什么遗产,那我们就回过头看借款人用了什么作为第二还款来源,也就是担保措施。一般担保措施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当事人名下可用财产,够不够还贷款,如果够,就从这些财产里扣除用于还贷款的金额。
如果当事人名下没有什么财产可用于偿还债务,那就等着银行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好了。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且配偶愿意继续偿还债务,那也就不涉及债务追缴之类的事情了,按期偿还就可以了。
一、死者生前借的债务应当用死者的遗产来偿还。如果死者没有遗产或者是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那么就不再偿还,债权人自认倒霉。
二、由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来偿还。如果没有遗产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那么就不能要求继承人偿还了。最好的方式是对死者的遗产进行拍卖,以抵偿债务。
所以说民间借贷是有一定风险的,债权人为了保险起见,在借钱的时候一定要让债务人找一个担保人或者是用等值的财产做抵押。这样才不至于以后发生什么事情后吃亏。
人在死亡之前还欠银行债务,如果这个人在向银行贷款时有财物抵押的话,以抵押财物拍卖后的钱,归还欠银行的债务。如果不是抵押贷款,以遗产归还债务。作为财产继承人,只有在遗产归还债务后,还有多余的部分,才能依法继承。如果放弃继承,就不用归还债务。
Ⅳ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可免责,借款人意外死亡,对于出借人来说是不可抗力,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时出借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应担责,借款人意外死亡,不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于合同的效力,关键要看双方借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本案中借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也未主动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可以依出借人的申请确认借款合同终止履行,保证人应依约承担保证责任。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 胁迫等手段, 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 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 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Ⅵ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承担债务吗
一、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吗
1、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需要偿还债务,具体如下:
(1)如果借款人有遗产,以其遗产偿还债务;
(2)如果借款人的遗产已经被其继承人继承,尤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3)如果借款人没有遗产,由担保人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可以起诉担保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夫妻一方死亡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吗
遇到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的情况时,夫妻另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有遗产的话,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若是夫妻的共同债务,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有义务偿还的,所谓共同债务一般是指用于所借或者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家庭合理投资。
Ⅶ 银行贷款,借款人死亡,担保人承担多少责任
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担保法》第18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这里所说的没有履行,当然应该包括债务人的死亡所导致的没有履行,因此保证人需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拓展资料】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贷款技巧:
如今,越来越多的80,90后贷款买房买车,一时之间,银行提供的贷款业务成了时代的“新宠”。但是想要在银行成功贷款还是有点难度的,在一些特定时段想要获得贷款更不容易。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成功贷款的几个小技巧,希望可以帮助更多的人成功贷款。
1.借款理由: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贷款理由应该坦诚并且清晰,详细的写出贷款的用途以及个人还贷方面的优势。例如: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2.借款金额:借款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金额不宜太高,因为金额越大,失败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然而这并不是贷款人所希望的,他们肯定不希望自己的贷款资金在半个月内还看不到放款的动静。倘若贷款人所申请的贷款较大的话,建议你适当降低贷款数额,这样通过银行审核的希望也就大大增加了。
3.借款说明:详细的填写申请资料,借款的用途、个人信用记录、收入来源、还款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情况等等。以保证你的借款不管何时何地何情况,都能够准时的偿还贷款。
4.贷款偿还:借款人成功申请贷款之后,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还款,切勿出现侥幸心理,耽误还款时间,从而造成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另外,对于拖欠的贷款,相关部门也会尽全力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