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十年不还担保人有关系吗
法律分析:有关系,担保人承担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⑵ 担保贷款到期后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担保人应该已免除担保责任。
如果在保证期间,都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⑶ 10年前帮人担保贷款人没还款也没在签请问现在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贷款已经10年,担保人的还款责任在法律上已经消除,因为银行在连续两年请求担保人还款之后,并没有再采取任何措施继续敦促担保人还款,此笔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债务到期之后,债权人2年之内不采取行动请求债务人还款,债务即转为自然债务)不具有法律的保护。当然,债务人再次允诺还款又另当别论。
⑷ 为他人在信用社贷款作担保人还不了8年了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超过八年时间,银行贷款担保人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时效,担保人应该已免除担保责任而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保证期间则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相关法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对于约定的保证,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银行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免除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如果担保人与银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银行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银行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因此需要看是何种保证,以及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是否还在诉讼时效内等。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是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一般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连带保证人是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借款,只要还款期限已过,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⑸ 贷款十年不还担保人有关系吗
贷款本来就是一个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有些人借完钱之后却不还,这种人真的是非常讨厌的。贷款长时间不还,其实对于担保人来说也是有影响的,贷款十年不还,那么这笔钱很可能就是由担保人来进行偿还。
贷款十年不还跟担保人有关系
现在很多人都会利用自己的信用给别人做担保,其实真的不建议大家这样做,就算这个人是自己的亲属也不能够随便的给别人做担保,因为这个人很可能就会不还钱,一旦这个人不还钱,那么这个债务有可能就会让担保人来进行承担,所以这个人如果十年贷款还没有进行偿还的话,有关的责任人就会找到担保人,然后让担保人来偿还。
法律的有关规定
但是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这个贷款是由当事人来办理相应业务的,跟担保人并没有任何关系,但是现在当事人不偿还这笔贷款,那么这笔贷款其实也不需要担保人来进行偿还,法院会把当事人的房产进行拍卖,然后直接进行扣款。但是如果拍卖之后的房产价格还是没有办法进行偿还,担保人就必须要承担还款的责任。根据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解释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时候,那么保证人按照相关的约定要履行自己的债务或者是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对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话,那么保证人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大家在现实生活中,对于这种问题必须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自己不要随便给别人做担保,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风险因素,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对担保人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必须要谨慎选择。